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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4 03:5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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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乡试文献集成·第一辑

(全150册)

编著者:国家图书馆 编

定价:140000元

ISBN:9787501365104

出版时间:2020-10

装帧:精装

开本:16开

内容简介

本丛刊收录清代乡试录、题名录、同年录、同年齿录、同门录等乡试文献368种,记录有当次乡试的考官、试题以及录取考生的姓名、年龄、籍贯、家世、著述等履历资料,涉及全国各个地域,尤以其时文化和经济发达的顺天、浙江、江南等为最。而清代和民国间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领域内有重要影响的名人和各地时彦名贤等的相关资料,多可在本丛刊中得见,如吴士俊(见《清道光五年(1825)乙酉科顺天乡试同年齿录》),李鸿章(见《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甲辰恩科顺天乡试录》),朱恩绂《清光绪十一年(1885)乙酉科湖南乡试题名录》等等。

本书序

中國歷史上没有一種人事制度,延續時間之漫長、在國内外影響之巨大,能與科舉制度相比。科舉取士制度,起源於隋(祖慧、龔延明《科舉制起源再商榷》,《歷史研究》二〇〇三年第六期,第三一—四四頁。),自隋唐至明清,行用了一千三百年之久,承擔起爲中國官僚政府源源不斷輸送管理人才的使命與責任。皇帝與士大夫“共治天下”(《鄧廣銘全集》第五册、鄧廣銘點校《陳亮集》(增訂本)附録《建康軍判官陳亮誥》,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二〇〇五年,第四一八頁。),是科舉制持續推行的動力;“無情如造化,至公如權衡”((宋)歐陽修《歐陽修全集》第四册卷一一二《奏議》十七《論逐路取人劄子》,北京:中華書局,二〇一一年,第一七一六頁。),是科舉制能成爲中國古代社會唯一不可取代的銓選制度的根本;科舉制以儒家“斯文”作爲取士標準,應舉者慨然以從政、治國、平天下爲己任。中國科舉制具有塑造中國古代知識分子立身治國形象、打造中國大一統和合文化形態、構建東亞儒家文化圈與催生現代西方文官制度産生的普世價值。

唯其如此,唐代後期社會動蕩、戰亂不止,科舉考試没有中止。五代軍閥争鬥不息,政權更迭如走馬燈,科舉考試没有間斷。兩宋三百年間,宋遼、宋金、宋蒙戰争,未曾打斷三年一舉的科舉考試;南宋高宗在自家性命難保的險境下,寧可下放到地方進行類省試,也未曾中斷三年一次的科舉考試;度宗咸淳十年(一二七四),南宋臨近滅亡,還進行了最後一次科舉考試。遼、金、西夏、元朝,少數民族所建政權,無不實行過科舉制度。清末,一九〇〇年,八國聯軍攻進北京,慈禧太后與光緒皇帝出逃,次年仍下令補考鄉試和會試。科舉與國運相聯,成爲中國封建社會皇帝權力的象徵之一,是國家機器正常運行的重要標志,是調節國家政策的杠杆,是士大夫夢想所寄,是凝聚民心的紐帶。科舉對中國古代社會政治、軍事、教育、文化、經濟、風俗、人心之影響,無與倫比,至今在海内外猶不絶餘響。宋、明、清三朝,科舉制三年一次定期舉行,每次録取數百人以上進士,其參與科舉考試的基數,如從參與童子試、發解試(鄉試)算起,動輒在數十萬、上百萬左右,牽動著從南到北、從繁華城市至窮鄉僻壤的整個中國,此三朝八百六十多年的中國社會,可以説是科舉社會。科舉出身的精英人物,曾經是唐宋以下中國社會各個領域活動的主角。研究中國古代社會,離不開科舉研究,否則絶不可能完整認識中國古代社會的政治與文化。

中國科舉不僅在中國,它又是世界文明的一個輻射源。日本最先仿行中國科舉考試制度。時間在公元七—八世紀。《日本詩紀》中載有《賀諸進士及第》,其中《賀野達》詩云:“登科二字值千金,孝養何愁無斗儲?”(蕭瑞峰《日本有没有實行過科舉制度?》,《文史知識》一九九五年第七期。)可見日本科舉及第即授官,所得俸禄可供養父母。朝鮮是海外實行科舉制時間最長的國家。從公元九五八年起至一八九四年止,實行了九百三十六年。(劉海峰《中國科舉文化》四《科舉文化的影響》之二《朝鮮科舉的模仿與創造》,瀋陽:遼寧教育出版社,二〇一〇年,第三六八頁。)其制既學習唐宋,又有自己的創造。奉使到過高麗國的宋使者徐兢在其名著《宣和奉使高麗圖經》中説:“若夫其國取士之制,雖規範本朝,而承聞循舊,不能無小异。”((宋)徐兢《宣和奉使高麗圖經》卷四〇《同文·儒學》。)科舉制在朝鮮影響之大,仿佛中國,至視爲“我國公道,唯在科舉”([韓國]《增補文獻備考》卷一八七《選舉考·科制》。)。越南推行科舉制長達八百四十四年(一〇七五—一九一九)之久,僅次於朝鮮,然其廢罷科舉時間比中國還要晚十四年。科舉取士,在越南具有權威性和實用性,視其爲“科舉掄才,實關盛典”([越南]《大南實録正編》第二紀卷一八九,明命十九年二月。)。科舉制在東亞的傳播,爲構建東亞儒學文化圈發揮了巨大的作用,其功至偉。

中國科舉考試的先進文化,爲西方歐美國家所學習、所效仿。西方人把中國科舉考試,與中國四大發明相比。英國人羅伯特·英格爾斯評論英國東印度公司采用了中國科舉考試的競争原則時説:“這種中國人的發明創造在印度充分發展,預示著或許將來有一天,它會像火藥、印刷術一樣,在國家制度,甚至是歐洲的國家制度中,引起一次偉大變革。”事實正是如此:英格爾斯當時的預言并没有錯,東印度公司實行的文官考選制度爲英國文官制度的建立積纍了經驗、開闢了道路,考試選才機制像一桶火藥轟開了政黨分肥制的大門,科舉制最終通過英國對世界各國的文官制度産生了重大而深遠的影響。(劉海峰《中國科舉文化》四《科舉文化的影響》之一《科舉制有如四大發明》,瀋陽:遼寧教育出版社,二〇一〇年,第四〇九頁。)當代美國學者顧立雅明確肯定了中國科舉考試制度在建立現代世界文官制度中的重要作用,指出“這是中國對世界的最大貢獻”因此,劉海峰教授順理成章地提出:科舉制是中國的“第五大發明”。科舉制成爲一個推動世界文明發展的重要動力。

科舉選拔人才,通過科目考試實現。唐代科目衆多,常選科目有秀才、明經、進士、孝廉、明法、明算、三史、開元禮等;制舉科目名目更多,如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博學宏詞科、志烈秋霜科、軍謀宏達材任邊將科等等達六十三科。(傅璇琮《唐代科舉與文學》第六章《制舉》,西安:陝西人民出版社,一九八六年,第一三八頁。)北宋初沿唐制文武分舉,設常科、制科,科目種類有所减少。至神宗朝熙寧四年(一〇七一),王安石改革科舉制,廢試詩、賦、帖經,罷明經諸科,改試“經義”取進士,舉子占治《易》《詩》《尚書》《周禮》《禮記》五經中一經,兼試《論語》《孟子》,常選科目僅保留進士科。(龔延明《宋代科舉總論》第一章《宋代科舉科目》第一節《宋代常科科目》,見龔延明、祖慧《宋代登科總録》第一四册,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二〇一四年,第七六三三頁;第四章《宋代科舉考試内容與試卷格式》第一節《常科考試内容》,第七六六八頁。)宋代是科舉制完善期,也是高峰期,兩宋共舉行一百一十八榜,録取登科人十一萬之衆,是歷朝録取人數最多的一朝。其後,元、明、清三朝,進士科成爲科舉考試唯一科目(臨時開科除外)。元代科舉考試行廢頗爲曲折,元朝開國三十六年後,纔於元仁宗延祐二年(一三一五)開進士科科目考試,中間又停開六年,至元惠宗至正二十六年(一三六六)最後一次廷試,前後共舉行會試十六次,共録取進士一千一百三十九名(蕭啓慶《元代進士輯考》之《導論:元代的科舉制度及文獻》,臺灣:“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二〇一二年,第一九—二〇頁。),是歷朝録取人數最少的朝代之一。中國科舉制在明代得到復振,并進入成熟、健全、鼎盛時期,可以説繼宋之後,科舉考試出現第二個高峰期。

明代於洪武四年(一三七一)首開進士科科舉考試,其後罷輟十三年,至洪武十八年(一三八五)重開,繼而三年一大比,没有中止,共舉行了八十九榜科舉考試(崇禎十三年賜特用榜不計在内),每榜進士人數平均在二百七十人上下,共録取進士二萬四千五百九十四人。(龔延明、邱進春《明代登科進士總數考》,《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二〇〇五年第三期,第六九—七八頁;人大報刊複印資料《明清史》二〇〇六年第八期,第三五—四三頁。)爲明王朝培養了大批治國安邦的人才。

明代科舉考試在承繼宋、元三級考試,以經義取士基礎上,有很大創新。其一,是建立縣、州、府、衛所儒學、鹽運司儒學、土官學等學校入學考試制度(郭培貴《明史選舉志考論·總論》,北京:中華書局,二〇〇六年,第九頁。),童生經學校選拔考試合格,方許入校爲生員;其二,凡生員經縣考、府考與提督學政主持的歲考,以定獎懲,生員俗稱秀才,許著青衫,頭戴方巾。宋代三年定期舉行一次的科舉考試,爲明代所繼承。宋代最初一級科舉考試稱“發解試”,明代最初一級考試稱鄉試,所謂“三年一大比”。鄉試之年爲“大比之年”。明代生員要參加鄉試,須經資格試,這就是提學官主持的科考。科考爲鄉試預備考試,也就是參加鄉試的資格考試。科考成績列入一、二等的生員,就獲取了參加鄉試的資格。((清)張廷玉等《明史》卷六九《選舉志》一《國子學》,北京:中華書局,一九七七年點校本,第一六七六—一六七七頁;《郡縣之學》,同上,第一六八七頁。)

清代鄉試制度,大體沿明而有所變化,更加完善。開國初,世祖愛新覺羅·福臨十分重視科舉取士,順治元年(一六四四)一上臺,所頒即位詔書中稱:

會試定於辰、戌、丑、未年,各直省鄉試定於子、午、卯、酉年。

武舉會試定於辰、戌、丑、未年,各直省鄉試定於子、午、卯、酉年。俱照舊例。

京衛武學官生遇子、午、卯、酉鄉試年,仍准開科,一體會試。(《清實録》第三册《世祖章皇帝實録》卷九,北京:中華書局,一九八六年影印本,第九五—九六頁。)

開科詔下達之次年——順治二年(一六四五),當時全國尚未完全統一,各地反清復明鬥争還在進行,形勢嚴峻,但擋不住清王朝開科舉行鄉試,其目的就在,要通過科舉取士,獲取漢滿不同民族的國家認同感,籠絡士人爲清政府服務,减少新王朝行使統治權力的阻力。客觀上,也爲滿族人融入漢文化圈提供了便捷途徑。

清代科舉考試分三級:鄉試、會試、殿試。

各直、省(光緒十年前十八行省,其後,增加新疆省、臺灣省、奉天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共二十三省)舉行的鄉試,逢子、午、卯、酉鄉試年舉行,中試者爲“舉人”。鄉試第一名稱“解元”(《清史稿》卷一〇八《選舉志》三《文科武科》,北京:中華書局,一九七七年點校本,第三一四七頁。)。

次年,舉人赴京參加第二級會試考試,會試逢辰、戌、丑、未年舉行,中試者爲貢士。會試第一名稱“會元”,第二甲第一名稱“傳臚”。

貢士有資格赴皇帝主持的殿試,殿試合格者,總稱進士,按成績高下分三甲:第一甲三人——狀元、榜眼、探花,賜進士及第;第二甲若干名(每榜臨時而定),賜進士出身;三甲若干名(每榜臨時而定),賜同進士出身。凡三甲,均授官。殿試無淘汰,因此貢士亦視爲進士。

鄉試是科舉取士考試的第一個臺階,是參加考試人數最多的考試,也是改變廣大生員命運的關鍵考試。鄉試在各行省省會(其中直隸、奉天府等北闈,在順天府)舉行。鄉試三年舉一次,比附《周禮》“三年大比”之説,故鄉試之年,亦稱“大比之年”((漢)鄭玄注,(唐)賈公彦疏《周禮注疏》卷十一《地官·小司徒》,北京:中華書局,一九八〇年影印本,第七一一頁。)。緣鄉試在秋天舉行,鄉試又别稱秋闈、秋試、秋榜、桂榜等。

清代鄉試自順治二年(一六四五)始,至光緒二十九年(一九〇三)癸卯恩科鄉試止,共舉行了一百一十二榜。

清代《科場條例》規定,各直省赴鄉試的生員,“先期提學考試精通三場”,由省提學録送;在國子監就讀的貢生、監生,須由國子“本監官考送”,即經國子監官考試擇優録送。(《清史稿》卷一〇八《選舉志》三《文科武科》,北京:中華書局,一九七七年點校本,第三一四八頁。)

以上規定,就是鄉試資格考試。鄉試資格考試,是學校生員、國子監生員,由在校學習階段進入科舉考試階段的“銜接點”。這一政策,唐宋科舉制是没有的。明代始有資格試,但不嚴格。至清代更加完備,是科舉制度臻於高度成熟的一個標志。

資格考試名目有“科考(試)”,有“録科”,又有“録遺”。清代吴敬梓名著《儒林外史》先後提及這三種鄉試資格考試(龔延明《清代科舉與〈儒林外史〉》,《北京聯合大學學報(人文社科版)》,二〇一一年第二期。):

科試《儒林外史》第四十四回《余明經把酒問葬事》:“二先生(余持)道:‘我要到府裏科考’……余先生考在一等第二名。”

録考《儒林外史》第七回《范學道視學報師恩》:范進中舉後,又中了進士,不久就欽點爲山東學政,在按臨兖州院試中,農家子弟荀玫考了第一名,“次年録科,又取了第一”。

録遺《儒林外史》第三回《周學道校士拔真才》:周進取得監督生資格後,并未去京城國子監住讀,“正值宗師來省録遺,周進就録了個貢監首卷”。

這三種都是鄉試資格考試,不同名目有不同物件,如不注意瞭解清代鄉試制度,容易混淆。

如《儒林外史》第七回提到的荀玫“次年録科,又取了第一”。翦伯贊先生在爲《儒林外史》作注釋時説:“這裏所謂録科,就是參加科試。”(翦伯贊《釋〈儒林外史〉中提到的科舉活動和官職名稱》,收入《歷史問題論叢》,北京:人民出版社,一九六二年,第二五四頁。)這就把科試與録科混爲一談了。

那末何謂科考、録科與録遺呢?

科考(試)——科考爲行省學校生員鄉資格考試,由省學政主持。清代學政到省赴任後,其主要任務是在三年任期内,到本省各府(或州)按臨歲試和科試各一次。歲試是考查童生學業,所有生員必須參加,按考試成績分六等,第六等屬不及格,開除生員資格黜爲民。(《清會典》卷三二《禮部·儀制清吏司》,《清史稿》卷一〇六《選舉志》一《學校》,北京:中華書局,一九七七點校本,第三一一七頁。)但此歲試不是鄉試資格試。學政主持的科試,即爲在歲試之上的鄉試資格試,歲試五等以下生員不能參加(《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三三八《録送鄉試二》,《續修四庫全書》第八〇三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二〇〇二年,第三五七頁。),生員也可不報名參加。科試是選拔行省各級學校生員參加鄉試的考試。所以,有的生員,“自揣考試不能前列,不應科考者,往往有之”(《欽定學政全書》卷九《考試事例》,第一九〇頁。沈雲龍主編《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第三十輯,臺北:文海出版社,一九七三年,第二一七頁。)。科試由學政出題,學政根據卷面成績分爲六等,科試成績列入一、二等及三等前列(五名或十名),准送鄉試。(《欽定大清會典》卷三二《科試》,《續修四庫全書》第七九四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二〇〇二年,第二九〇頁。)可見,取得鄉試資格,在清代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録科——録科對象分爲在國子監住讀監生與不在監在省的國子監生,因此録考既有國子監録科,對象是住讀國子監生對象;又有行省録考,針對回原籍不住讀的國子監生。録科不分等第,僅區别取中與否。取中與否,决定權在學政與國子監考官。取録人數不定。

國子監住讀生録考取中名册,需於鄉試前十天,送到順天府備案,準備參加順天府鄉試。((清)文慶、(清)李宗昉等纂修,郭亞南點校《欽定國子監志》卷十四《鄉試》,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二〇〇〇年,第二六五頁。)

録遺——因各種原因,不能按時科試和録科的生員、監生,還有一次争取參加鄉試資格試的機會,這就是“録遺”考。對此成因,清彭藴章謂:

録遺之設,原因諸生游學、患病、居憂未及科試之人,而科試新進生員亦當擇其文理較優者俾應鄉試,又或科考距鄉試日久,三等生員學業或有漸進,是以於鄉試之先,復加考校,拔優録取。((清)彭藴章《歸樸龕叢稿續編》卷二《科舉説》,清同治刻本。)

除患病、游學、丁憂未及赴科試之生員可參加録遺考之外,科試在第三等前十名以下落選生員,也可報考録遺試。國子監衹録科,不録遺。録遺由學政主持(包括京城貢監生録遺)。録遺也不分等第,取中即可參加鄉試,第一名稱“才頭”(《欽定科場條例》卷四《生員科舉》,第二七〇頁;鍾毓龍《科場回憶録》,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一九八七年,第四九頁。)。

通過以上科試、録科、録遺合格者,即擁有了參加鄉試的資格。

這是跨過了鄉試的第一道門檻。鄉試有多難?且看看參加鄉試的秀才,與能通過鄉試中式成爲舉人的比例是多少?

清初,順治三年,曾經一刀切,各省鄉試與舉人比例,規定爲三十比一。即録取一名舉人,允許三十名秀才報考。(《欽定學政全書》卷二六《録送科舉》,沈雲龍主編《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第二十輯,臺北:文海出版社,一九七三年,第六四五頁。)地區文化差异,使這種一刀切的政策,引起了社會矛盾。於是,康熙二十九年(一六九〇),打破了全國比例的做法,將江南(包括江蘇、安徽)與浙江二省録送人數比例,增加到一名舉人,許録送六十名秀才。一年後,又激增至一百名。可以想見,江浙皖地區,鄉試競争何等激烈!舉人與參加鄉試的秀才比例是一比一百!以江南爲例,康熙四十一年,舉人名額爲八十三名,是年放考參與鄉試的士子爲八千三百人。((清)張泰交《受祜堂集》卷六《批杜某等呈》,清康熙四十五年(一七〇六)刻本。)一名舉人,是從一百名秀才中選拔出來的。若再考慮未能達到鄉試資格的童生數量,在一個舉人背後站著的是數百甚至上千人。由此可見,士子走科舉道路,是何等不易!

當然,小省録送比例較少,如廣西、雲南、貴州三小省,每舉人一名,録送具有鄉試資格的秀才爲五十名。其競争激烈程度比大省稍緩。

隨著社會人口增多,科舉競争程度的加劇,唐、宋之後,鄉試資格考試成爲鄉試的必由之路,構成了清代鄉試的組成部分。鄉試資格試是鄉試的前奏,目的是爲了應試鄉試。

鄉試三年一次,定以子、午、卯、酉年鄉試。如本叢刊《清代鄉試文獻集成》所選《清同治三年(一八六四)甲子科順天鄉試齒録》《清光緒二十年(一八九四)甲午科浙江鄉試題名録》《清嘉慶二十四年(一八一九)己卯科直省鄉試同年譜》《清康熙三十二年(一六九三)癸酉科順天鄉試録》,其中就有“子”“午”“卯”“酉”字。

試場設於省城貢院。各省通過科試之生員,赴省會貢院應考;經録科考之國子監生,既可赴順天貢院鄉試,又可在本省赴貢院鄉試。貢院别稱貢闈、棘闈、貢士院等。明清貢院建立比較普遍,省貢院規模較大。貢院内部結構較統一,分爲三區。一區,是明遠樓與號舍。明遠樓爲貢院最高建築,位於貢院中間甬道中央,爲三層建築,用於監臨考場有無舞弊行爲。號舍爲主要建築,其規模視該省應考鄉試人數而定。清代最大貢院爲江南貢院(在江蘇南京,現於基址上建有南京科舉博物館),其中有號舍兩萬零六百四十四間。(楊學爲、喬麗娟、李兵編著《科舉圖録》之《科舉考場》一《貢院》三《江南貢院》,長沙:嶽麓書社,二〇一三年,第一〇一頁。)供考生一人一間的號舍,是白天考試、晚上住宿之房。號舍僅能容身,深四市尺、寬三市尺,晚上睡覺不能直身、衹能曲膝而卧,條件十分艱苦。(商衍鎏《清代科舉考試述録》,北京:三聯書店,一九五八年。)第二區爲外簾建築,是考場工作人員工作場所。第三區是内簾建築,爲正副主考官與同考官閲卷場所。

考試時間在八月,如《清嘉慶二十四年(一八一九)己卯科順天鄉試録·後序》所言:“嘉慶二十四年八月,賓興之期。”考三場,通常首場定在八月九日、第二場十二日、第三場十五日舉行(《清史稿》卷一〇八《選舉志》三《文科武科》,北京:中華書局,一九七七年點校本,第三一四七頁。),或因故延期至九月。據原始的《鄉試録》可以印證鄉試舉行三場考試。以《清嘉慶二十四年(一八一九)己卯科順天鄉試録》爲例:

第一場欽命《四書題》,詩題。

第二場《五經題》。

第三場策五道。

鄉試考試内容,承明制,用八股文,“取《四子書》及《易》《書》《詩》《春秋》《禮記》五經命題,謂之制義”(《清史稿》卷一〇八《選舉志》三《文科武科》,北京:中華書局,一九七七年點校本,第五一四七頁。)。

也就是説,清代仍沿明制,以“四書五經”命題,答卷用八股文體式,此種文體,以“載道”爲基本追求,有起、承、轉、合規定程式的約束,用代聖人立言的口氣議論時政,有助於熏陶與樹立舉子儒家學説的治國理念和立身處世的倫理道德規範,適應當朝統治者鞏固王朝的需要;同時便於閲卷官有統一的評判試策優劣高下的標準。(參龔延明、高明揚《清代科舉八股文衡文標準》,《中國社會科學》二〇〇五年第四期,第一八〇頁;龔篤清《明代科舉圖鑒》第八章《八股文的功過是非評説》,長沙:嶽麓書社,二〇〇七年,第七三六頁。)

鄉試考官由皇帝欽差,有正考官、副考官及同考官。正副考官主持閲卷,同考官是閲卷官。如嘉慶二十四年順天鄉試,正副考官各一人,同考官十八人。(《清嘉慶二十四年(一八一九)己卯科順天鄉試録》,清刻本。)

閲卷工作量極大,二十一位閲卷官,花了三十餘天,纔將全部鄉試試卷審閲畢,録取中式舉人二百四十名、副榜四十四名。順天鄉試規定一名舉人送六十名士人應試(《清實録·高宗純皇帝實録》卷二九〇《乾隆十二年五月丙申》,北京:中華書局,一九八六年影印本,第七九六頁。),可以推算,是年參加鄉試人數達一萬七千零四十人。每個應試人考三場,試卷通以一人三份計,交卷數達五萬一千一百二十份。五萬一千餘份試卷,二十一位考官平均每人閲卷數爲二千五百五十六份。閲卷時間若以一個月三十天計,平均每天須審閲試卷爲八十五份,試卷是需要一字一字看過去的,這工作量何其大!

清代童試試卷,今日尚能看到一些。然鄉試資格試,至今已很難看到考試情况的文獻資料,更没有一份完整的名録保存下來,使我們對其考試内容、龐大的録取人數等無法瞭解。

鄉試不同,它是國家科舉取士的第一步,有嚴格的程式,由皇帝欽命考官,録取的舉人,就取得了做官的資格。因此每榜鄉試,都有《鄉試録》的著録、刊刻、頒行與傳播,因久歷歲月,雖大多已散佚,但尚有一部分留傳至今。《鄉試録》每榜有詔諭、考官奏序、考試官、考場工作官員、考題、答卷、中式名録、後序等等,這就成爲瞭解鄉試制度與實際運作的第一手、十分寶貴的文獻。

清代十八行省(光緒十年後二十三省)一百一十二榜鄉試録,《鄉試録》總量是二三千種。如果將《同年齒録》《題名録》等算進去,不下四五千種。至今留下的,衹是其中一小部分,雖零零散散,不系統、不完整,但其科舉歷史的史料價值却未可輕估。一九九二年,臺北成文出版社出版了顧廷龍主編的《清代硃卷集成》四百二十册,其中收録殿試、會試、鄉試三級登科録試卷,鄉試硃卷爲其中一部分。據統計,文科試卷五千一百八十六份、武鄉試試卷三十四份。這是十分寶貴的科舉文獻。(顧廷龍主編《清代硃卷集成》(四二〇册),臺北:成文出版社,一九九二年。)但鄉試硃卷不等同於《鄉試録》,《鄉試録》包含試卷,其涵蓋面更廣,是關於每榜鄉試的綜録,其科舉文獻價值更大。今國家圖書館出版社搜集彙編了三百六十八種各省鄉試録,成《清代鄉試文獻集成》第一輯,爲我們真切瞭解清代鄉試提供了寶貴的文獻資料,功德無量。

清代鄉試,以分省取士爲特點,與之相應,鄉試録以省爲名。(李世愉《分省取士:科舉制的最終選擇》,收入氏著《清代科舉制度考辯》(續),瀋陽:萬卷出版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一、一三頁。)乾隆七年(一七四二),在之前所定分省解額基礎上,將科舉的省份劃分爲大、中、小三等,其中直隸、江南、浙江、江西、湖廣、福建爲大省,每舉人一名,録送鄉試八十名;廣東、河南、山東、陝西、山西、四川爲中省,每中舉人一名,録送六十名;雲南、廣西、貴州爲小省,每舉人一名,録送五十名。(《清實録·高宗純皇帝實録》卷二二二《乾隆九年八月乙卯》,北京:中華書局,一九八六年影印本,第八六七頁。)正榜之外,每副榜一名舉人,大省增四十名録送鄉試,中省加取三十名,小省加取二十名。(《清實録·高宗純皇帝實録》卷二八六《乾隆十二年三月戊戌》,北京:中華書局,一九八六年影印本,第七三二頁。)

順治初,定各省鄉試取中舉人解額分配爲:

順天、江南皆百六十餘名,浙江、江西、湖廣、福建皆逾百名,河南、山東、山西、陝西、廣西、雲南自九十遞殺,至貴州四十名爲最少。其後雍正、乾隆間定額有變化,但以省定額的政策不變。(《清史稿》卷一〇八《選舉志》三《文科武科》,北京:中華書局,一九七七年點校本,第三一五七、三一五八頁。)

如乾隆十二年各省鄉試取中舉人定額爲下表(據王忠培浙江大學人文學院碩士論文《清代鄉試資格考試及其録取人數研究》(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作了補充。參考文獻:《欽定大清會典》卷二六,見《近代中國史料叢刊三編》第六四輯,第一一四一頁;《欽定科場條例》卷二〇,第一四〇三頁。):

顯然,清代鄉試舉人的録取額完全是按大省、中省、小省的比例分配,而不是以成績爲標準。本書搜集了順天府鄉試録(如清康熙三十二年(一六九三)癸酉科順天鄉試録)和各省鄉試録:江南(如清嘉慶十二年(一八〇七)丁卯科江南鄉試録),浙江(如清乾隆二十七年(一七六二)壬午科浙江鄉試録),廣東(如清同治六年(一八六七)丁卯科廣東鄉試録、清同治六年(一八六七)丁卯科廣東鄉試武舉録),江西(如清同治十二年(一八七三)癸酉科江西鄉試録),廣西(如清雍正二年(一七二四)甲辰科廣西鄉試録),河南(如清道光二十三年(一八四三)癸卯科河南鄉試録),山東(如清康熙四十一年(一七〇二)壬午科山東鄉試録),山西(如清康熙三十二年(一六九三)癸酉科山西鄉試録),陝西(如清康熙四十一年(一七〇二)壬午科陝西鄉試録),湖南(如清乾隆六年(一七四一)辛酉科湖南鄉試録),湖北(如清雍正十三年(一七三五)乙卯科湖廣湖北鄉試録、清光緒十九年(一八九三)癸巳恩科湖北鄉試録),四川(如清雍正十年(一七三二)壬子科四川鄉試録),雲南(如清光緒二十年(一八九四)甲午科雲南鄉試録),福建(如清乾隆三十五年(一七七〇)庚寅恩科福建鄉試録)。除大量《鄉試録》之外,還搜集了《同年齒録》(如清光緒二十九年(一九〇三)癸卯恩科四川鄉試同年齒録),《題名録》(如清嘉慶二十一年(一八六一)丙子科四川鄉試題名録、清光緒五年(一八七九)己卯科湖南鄉試題名録),《某房同門姓氏録》(如《清光绪二十三年(一八九七)丁酉科江西鄉試第四房同門姓氏録》),此外,还有一些全國各省鄉試同年録,如《清咸豐元年(一八五一)辛亥恩科鄉試同年録》《清咸豐二年(一八五二)壬子科十八省鄉試同年録》等。所收各種《鄉試録》,名目不一,有文科、武科、正科、恩科,又有鄉試題名録、同年齒録、某房同門姓氏録,内容十分豐富。

因區域地理環境、經濟、文化的不同,既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又有一定的差异性,各地的鄉試在試期和貢院文化方面呈現出自己的特點。作爲科舉學的重要範疇之一,區域鄉試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清代鄉試文獻集成》,作爲第一手科舉制度的刊本例證,爲研究各省鄉試之間的共同性與差异提供了十分寶貴的史料。

《鄉試録》的編纂是由各省主考官負責,主要用於進呈給朝廷審閲,并分發給鄉試中式者,其中包含了該科主考官撰寫的序言,考官與考場事務官(執事官)名録,三場考題,中式舉人和副榜的姓名、年齡、籍貫、出身,硃卷選(試卷範文、考官評語),以及後序等。其内容,包含科舉信息量十分豐富,兹以《嘉慶二十四年己卯科順天鄉試録》爲例:

一、《鄉試録·序》——《清嘉慶二十四年(一八一九)己卯科順天鄉試録序》(考試官茹棻撰)

序中提及主考官與同考官奏聞:“臣等謹率同考官,竭三十餘晝夜之力,詳校試卷如額,取中正榜二百四十名、副榜四十四名。擇其文尤雅馴者,選刻呈覽。”

二、鄉試考官與執事官:

考官:主考官三人,

(正考官)工部尚書、國史館副總裁茹棻浙江會稽縣人,甲辰進士

(副考官)吏部左侍郎、管理國子監事務恩寧正紅旗滿洲人,戊辰進士

(副考官)工部左侍郎、尚書房行走、會典館副總裁王以銜浙江歸安縣人,乙卯進士

同考官十八人(略)。

除了考試官二十一人之外,試場工作人員,所謂簾外官(執事官)數量更多,有:

監臨總理内場闈務官一人、總理科場事務官一人、提調官一人、外簾監試官八人、東西磚門稽察事務官四人、稽察外場巡牆官八人、督理稽察左翼四人、督理稽察右翼四人、内收掌官三人、外收掌官一人、印卷官一人、受卷官八人、彌封官四人、謄録官四人、對讀官四人、總理供給官一人、供給官二人、供給内委官二人、供給外委官一人、監場官一人、督門官二人、巡綽官三人、搜檢官四人、委辦執事官四十六人、内簾供事八人。

以上總計一百二十六人,六倍於考試官。

三、鄉試三場試題目與答卷:

第一場

欽命《四書》題三道(題目從略)

欽命詩題一首:《賦得心清聞妙香》(五言八韵)

第二場《五經》義五道。

第三場策五道。

四、中式舉人二百四十名:

第一名董瀛山,年三十歲,直隸天津府青縣廩生。

第二名周衣德,年四十歲,浙江温州府永嘉縣副貢生。正黄旗教習。

第三名劉錞,年二十八歲,天津府天津縣監生。

第四名于錫田,年二十九歲,順天府宛平縣廩生。

第五名白讓卿,年十六歲,順天府通州縣附生。(下略)

每個中式舉人,列其姓名、年齡、籍貫、出身。前五名中,年齡最大四十歲,最小纔十六歲!從整個中式名單可統計中舉的平均年齡,及舉人的地域分佈、不同出身的比例。

五、鄉闈中式程文範文(硃卷):

(一)第一場《四書》中式程文(略)

欽命詩題一首:《賦得心清聞妙香》(五言八韵)

宋雲賦詩“賦得生妙香”(得心字五言八韵)。

同考官翰林院編修羅家彦批:“志和音雅。”

副考官王以銜批:“端莊流麗。”

副考官恩寧批:“玉律金科。”

主考官茹棻批:“銜華佩實。”

賦得生妙香宋雲

領取生香妙,雲山自在尋。偶然來静境,陡覺洗塵心。

夜色移燈影,經場度磬音。煙凝黄熟熱,夢隔黑甜深。

鴨篆風初散,龍涎氣暗侵。虚堂人寂寂,禪院月沉沉。

景足供游覽,情還寄咏吟。

(二)第二場五經題中式程文

第一道,《易》經題:“君子以裒多益寡稱物平施”

朱大韶答題程文。

同考官陶廷杰批:“稟經酌雅。”

副考官王以銜批:“局正理醇。”

副考官恩寧批:“氣充詞沛。”

主考官茹棻批:“大含細入。”

(程文開篇):酌多寡以劑其平施之,所以溥也。夫多寡者,物之不齊,裒而益之,則物情稱,而施其平。斯爲謙之君之哉!(下略)

考官批語不可能長篇大論,所以批語極簡,須畫龍點睛,欲求公允切中,難度也大,必須是詞壇高手。

(三)第三場策五問中式程文,舉例:

第一問策問:“《易》有七卦、九卦、十三卦、三十六卦之别,其説云何?”(下略)

康同治對策

考官批語:

同考官花杰批:“明辨以晰。”

副考官王以銜批:“有條不紊。”

副考官恩寧批:“脉絡分明。”

主考官茹棻批:“朗如列眉。”

(程文開篇):太卜掌《三易》,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連山》《歸藏》未見,正其孔了,則其書不復可考,今年所傳者,《周易》是也。

硃卷可供瞭解清代科舉文體、皇帝所關心的朝政問題與士人掌握儒家學説的深度及其對治國的思考。考官的批語,則可供觀察對時文、經學的取向與閲卷的洞察力。

六、二位副主考的二則“後序”:

(一)恩寧《清嘉慶二十四年(一八一九)己卯科順天鄉試録後序》,特别提到閲卷務遵皇上“訓迪臣工之取士者,必以清真雅正爲宗”。

(二)王以銜《清嘉慶二十四年(一八一九)己卯科順天鄉試録後序》提到“上命臣茹棻典其事,而以臣恩寧偕臣以銜副之”,值皇上“六旬萬壽,士之應京兆試者更盛。厥數逾萬”。

後序雖爲副考官奏聞套語,但也透露出不少科舉信息,未可忽視。

從上引一份《清嘉慶二十四年(一八一九)己卯科鄉試録》,可窺見清代某省某榜鄉試的總貌與舉人檔案及其相關文獻,一種鄉試具體而微,如能通覽數百種鄉試,我們也許纔能對清代鄉試制度的演變、解額分配與録取比例的變化及程文形式與内容有較全面的瞭解,并能較切實地觸摸清代士子的命運,及其知識結構趨向等問題。

鄉試中式舉人,於次年赴京師禮部貢院會試。因會試時間是農曆二月,在春天,因此别稱“春闈”“春榜”,會試由禮部主持,屬全國性統考,故又稱“禮闈”。

天一閣庋藏的明代鄉試録,已由寧波出版社於二〇一六年整理出版。龔延明主編《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録選刊·鄉試録》(十册),寧波:寧波出版社,二〇一六年。而分散在各地的清代鄉試録,尚未見有彙編出版。在科舉學界熱切的期盼中,國家圖書館出版社將國内所藏的重要鄉試文獻整理彙集成編,名曰《清代鄉試文獻集成》,將於近期影印出版。此書第一輯收録清代《鄉試録》《同年録》《同年齒録》等共計三百六十八種鄉試文獻。如此集中地推出清代鄉試録,海内外也是首次,具有重大科舉史料和清代歷史文化研究價值,是科舉文獻出版的一件盛事。(本文作者:龔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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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国家图书馆出版社古籍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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