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医保报销额度及比例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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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报销额度及比例一览

2024-06-16 10:2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城镇职工医保报销额度及比例一览 乌鲁木齐医疗保障局 2024-05-27 09:39

导语 乌鲁木齐城镇职工医保报销额度及比例、住院起付线,会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等级不同,标准也不一样,详见正文!

  住院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规定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0000元。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标准以上的部分按“分级计算,累计支付”的原则支付。超过80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由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支付限额为22万元,支付比例为90%。

  报销标准如下表:

  说明:列入医保范围的医疗费用=甲类药品+乙类药品×95%+(准予支付诊疗项目+部分支付诊疗项目)×85%+部分支付诊疗项目×80%(一次性材料)+服务设施;

  统筹基金支付金额=(列入医保范围医疗费用-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举例:举例:在职人员李某2019年在选定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第1次住院,本次住院花费共33500元,其中甲类药品10000元,乙类药品5000元,准予支付诊疗项目10000元,部分支付诊疗项目5000元(其中一次性材料1000元),服务设施项目3000元,丙类自费项目500元。

  列入医保范围的金额=10000+5000×95%+10000+4000×85%+1000×80%+3000=31950元;

  统筹基金支付金额为:(31950-900)×85%=26392.5元。

  第1次住院医保支付金额总计为:26392.5元,个人支付合计:7107.5元。

  门诊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24〕1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于2024年4月26日起施行。

  新政策颁布后,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单次起付标准不变,一、二、三级医疗机构首次就诊起付标准分别为20元、40元、90元,第二次及以上就诊起付标准分别为10元、20元、45元;统筹基金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由75%、65%、55%提高至80%、70%、60%,对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继续给予5个百分点的倾斜,即85%、75%、65%;普通门诊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单次最高支付限额(一天内在同一家医疗机构就诊费用累计计算)分别由200元、400元、900元提高至300元、800元、13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3000元提高至4000元;普通门诊外配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享受与一级医疗机构相同的待遇。

  》》》乌鲁木齐城镇职工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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