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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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公告

2024-05-08 21:5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尊敬的游客:

欢迎莅临浙江省桐乡市乌镇西栅历史街区!为使您拥有舒适、安全而愉快的游览体验,请在购票前认真阅读下方的须知内容,购买门票即视为您已充分理解并承诺遵守以下条款:

·检票进入西栅街区,门票当日一次有效,不能重复使用。若在西栅住宿的游客须多次出入的,应在检票口或景区出入口申请并办理相应手续。

·门票只供同一人使用,不可更换及退款,一经修改即告作废,优惠票仅限特定对象使用,不得转让。

·请妥善保管好门票,凭门票可游览本历史街区内开放场所及有关检票场馆(木心美术馆除外),门票不适用于需额外收费的特备节目;夜游仅游览开放之场馆、景点。

·购票、检票、候车、候船、参观等场所客流繁忙时,请按序排队进入或参观。

·古镇区内河道密布,水深危险,请注意安全,未成年人、老年人须有成人监护并随时照顾。

·所有人士之手提包、包裹及其他物品如街区保安人员认为需要检查,请予配合,检查场所可能是入口处及本历史街区任何我们认为适当的其他地点。

·请尊重古镇区内住户及其他游客,请勿使用不雅语言或未经同意进入私宅。

·古镇街区内历史建筑多为砖木结构,请注意防火。

·所有废弃物请分类丢弃在垃圾箱或指定地点。

 

以下物品不可携带进入古镇:

·各类易燃、易爆物和任何有害公众安全之危险物品;

·口香糖;

·各类导游用喇叭和扩音设备;

·手推车或任何装有轮辘之运送用具(行李箱、婴儿推车及轮椅除外);

·宠物(具有服务用途之动物除外);

·平衡车、电动代步车。

 

禁止以下活动:

·售卖任何未经许可的物品或服务、展览;

·在河道游泳、垂钓、滑冰,在水边嬉戏打闹及其他未经许可的水上活动;

·未经许可的游行或演说、公众集会、张贴派发印刷品或其他宣传品、调查问卷,未经许可展示旗帜、横幅或徽号;

·未经许可,超出正常游览观光用途的摄影、摄像、录音、航拍或任何形式的记录、广播或传送,包括但不限于:借用专业摄影、摄像器材、辅助道具、非日常生活服装进行拍摄等(如有婚纱摄影类需求,须先向景区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获准后,签订拍摄协议并支付相关费用,按协议和相关规定在指定区域开展活动,建议事先向景区管理方咨询);

·客流较大时,于桥面、街道狭窄处用三脚架、自拍杆进行拍摄;

·在禁烟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在景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等;

·堵塞、遮挡景区消防通道;

·攀折树木、采摘花果、狩猎、捕捉、打捞水生动物及植物;

·野炊、露营、席地野餐;

·未经许可,擅自在景区内进行任何形式的无人机、飞行器、航模、船模、车模操作;

·强行进入未开放的场馆、施工区域;

·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危害文物的行为;

·在未经核准的民居或区域私自留宿;

·其它妨碍游客休闲度假、违反公共秩序、有害本历史街区保护或其相关设施之运作的行为。

历史遗产的保护,不仅仅是建筑,而是一系列保护区域内的生态环境的总和。为保护景区原生态环境,拒绝污染,景区内不提供一次性包装盒、餐具等,并设置了废旧电池回收箱和分类垃圾箱。请您和我们一起保护古镇,爱护自然!

 

申明:

基于公众场合的秩序掌控及各位游客的安全,我们可能在本历史街区公共区域内拍摄、录制或复制任何进入人士之影像或声音而不予通知。

对于任何不遵守本历史街区管理规则或有违法、危险或无礼行为之人士,我们有权拒绝该等人士进入或要求该等人士离开。

我们可基于以下原因不时更改本历史街区或景点设施的开放时间、暂停开放或控制入内人数、暂停或取消任何游览观赏设施或项目而不事先通知:历史街区容纳量、恶劣天气或特别事件;或为保障安全、治安或秩序;或修缮、保养及我们认为其它情况所需。

此规则内所言之“本历史街区”意指乌镇西栅历史街(景)区;“我们”意指乌镇国际旅游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及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景区咨询电话:0573-88731088

景区投诉电话:0573-88731234 

导游服务热线:0573-88731055

失物问讯热线:0573-8873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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