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关于2024年度回咸高校毕业生办理档案转递及托管业务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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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关于2024年度回咸高校毕业生办理档案转递及托管业务的温馨提示

2024-07-17 00:4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回咸高校毕业生:

 

根据中、省关于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档案接收流程,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4年回咸高校毕业生办理档案转递及托管业务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档案转递去向

 

按照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相关要求,毕业生离校前在全国毕业生去向登记系统(https://dj.ncss.cn)填写个人信息时,应与档案转递去向保持一致,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确定档案转递去向:

 

1.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其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2.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其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行政审批机构的同级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或户籍所在县(市、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

 

3.暂未就业的,其档案转递至户籍所在县(市、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

 

二、档案转递方式

 

毕业生毕业后,其档案须采取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转递至所属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三、档案托管办理

 

档案寄出后,及时与所属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查询确认档案接收情况,在档案转递信息查询核验服务期内(毕业离校后6个月内)到所属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相关手续,所需证件、资料如下:

 

1.在户籍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手续的,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

 

2.在就业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手续的,需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

 

咸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4年5月9日

 

附件:咸阳市辖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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