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头条】丽江3名警察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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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头条】丽江3名警察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4-06-03 14:3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早前发布 | 党政动态 | 丽江手机台

3月29日上午,丽江市召开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次新闻发布会,集中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丽江市扫黑除恶工作成效,部署下一步扫黑除恶工作。

发布会上,丽江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刘光平介绍了近期我市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情况,截止2019年3月25日,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黑犯罪集团4个、涉恶集团(团伙)1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67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63起,缴获枪支1支,扣押涉案资金173.9万余元、车辆72辆,查封房产2套,侦办9类涉恶犯罪案件37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40名,呈现了全市刑事案件、八类严重暴力案件、命案同比下降的局面,群众安全感满意率上升6.1个百分点,排名从2017年全省第12位升至2018年第9位。

据市扫黑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从我市公安机关侦办17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情况上看,全市的涉黑涉恶犯罪主要集中在物流、小额信贷、建筑、旅游、农村基层组织等这些领域。同时发现我市黑恶犯罪势力发展周期短,人员数量少,最多一个集团案件中涉及的犯罪嫌疑人为30多人,嫌疑人当中总体文化水平不高,大多数为初中水平,对法律的认识肤浅。

工作中,市公安机关坚持严打高压,结合丽江旅游市场整治和清乱点、抓治理、强基层,出重拳、下狠手,向黑恶势力发起强大攻势,实现战果全市全覆盖。目前已对3名充当保护伞民警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另有3名民警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多举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广泛发动群众,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开通自媒体举报通道、设置专栏,在微信朋友圈投放公益广告,发送扫黑除恶公益短信,制作少数民族语言宣传片,印制发放张贴宣传挂历、宣传画、通告公告等63万余份,悬挂标语横幅6700余条,开展广场宣传活动418场次,入村开展宣传活动受众达59.5万余人。截止目前,共接受线索304条,其中公安机关核查线索282条。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来继续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一是在进一步强化线索摸排核查上着力;二是在进一步强化案件攻坚上用力;三是在进一步强化破网打伞上发力;四是在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上持续发力。

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打击重点有哪些?

1.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运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广大群众如何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为充分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制定了《丽江市公安机关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奖金最低2000元,最高2万元。

奖励办法规定:

1.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5000元至2万元人民币。

2.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3000元至1万元人民币。

3.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2000至1万元人民币。

4.举报境外黑社会组织成员在我省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奖励2万元人民币。

5.举报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有关人员被以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或者受贿罪等批准逮捕的,奖励5000元至2万元人民币。

6.举报公开悬赏缉捕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首者,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每抓获一名,奖励2万元人民币;协助每抓获一名黑社会性质组织积极参与者、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奖励1万元人民币。

广大市民可拨打110、0888-5177110、5387044举报,或者提交举报材料到全市四县一区公安局扫黑办等方式向公安机关举报,同时,公安机关也保证会对举报人及其举报内容严格保密。

举报方式↓↓↓

一、全市公安机关24小时举报电话:

丽江市公安局0888-5177110 、5387044

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 110、0888-5397114、5152731

玉龙县公安局110、0888-5394110、5394118

永胜县公安局110、0888-6543610、6543539

华坪县公安局110、0888-6120013、6121312

宁蒗县公安局110、0888-5534531、5534520

二、市、县(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日举报电话及通讯地址:

丽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888-5112256

举报信箱地址:丽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楼4楼(丽江市古城区玉雪大道278号)

收件人:丽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674100

古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888-5399731

举报信箱地址: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大院政法委

收件人:古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674100

玉龙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888-5391233  5394118

举报信箱地址:丽江市玉龙县行政办公区县委政法委106室

收件人:玉龙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674100

永胜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888-6528275

举报信箱地址:丽江市永胜县永北镇文明南路40号

收件人:永胜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674200

华坪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888-6126589

举报信箱地址:丽江市华坪县中心镇竹屏社区东街

收件人:华坪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674800

宁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888-5526266

举报信箱地址:丽江市宁蒗县大兴镇北渠路477号县委大院县委政法委

收件人:宁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67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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