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海宁、丽水莲都区各新增1例阳性病例,均在隔离点检出;海宁警方最新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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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23点46分,“湖州发布”公布最新通告: 湖州吴兴区在集中隔离点 发现2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3月19日,湖州吴兴区在集中隔离点发现两名隔离人员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目前两人已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院,经市级专家会诊,均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两名无症状感染者均系3月11日吴兴区病例2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分别为病例2的女儿和外孙女(9月龄)。作为病例2的密切接触者,两人自3月11日起已在隔离点集中管控,隔离期间同一房间居住。两人的密切接触者前期均已落实管控。 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涉疫消息以官方发布为准;继续增强防范意识,日常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集,出入公共场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吴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9日 丽水市莲都区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 为隔离点检出 3月19日22时,莲都区新增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为隔离点检出。3月18日以来,莲都区累计报告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2例。人员情况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2:柳某,男,2岁,系3月18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1毛某的家人。 该感染者在管控期间发现,密接者、次密接者已全部落实隔离管控。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涉疫消息以官方发布为准,日常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不扎堆,少聚会,出入公共场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丽水市莲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9日 嘉兴海宁新增1例阳性病例 为集中隔离人员中发现 关于海宁市新增1例 新冠肺炎阳性病例的通报 3月19日18时,海宁市在对许村镇集中隔离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核酸初筛阳性人员,经复核结果为阳性。3月11日以来,截至3月19日22时,海宁市累计报告本土新冠肺炎阳性病例9例。 病例9,张某,男,51岁,现住址:海宁市许村镇前进村连树汇153号,为连树汇153号蔬菜店店主。 3月14日 6:30从外市农贸市场进货回到蔬菜店; 12:36到前进村农贸市场。 3月15日 6:25从外市农贸市场进货回到蔬菜店。 3月16日 7:00从外市农贸市场进货回到蔬菜店。 3月17日 6:00从外市农贸市场进货回到蔬菜店; 8:10到许村镇前进村村委会核酸检测点。 3月18日 7:00从外市农贸市场进货回到蔬菜店。 3月19日 4:00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请广大市民不要恐慌,主动报告个人健康状况,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积极接种疫苗,共筑防疫屏障。 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9日 海宁警方对齐某某、罗某某立案调查 警情通报 在海宁许村镇疫情防控期间,齐某某(男,34岁,暂住海宁市许村镇)、罗某某(女,32岁,暂住海宁市许村镇)因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我局已立案调查,将依法对上述两人追究法律责任。 警方提醒:疫情警报一日不除,防疫之弦一刻不松,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对拒不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布的决定、命令,涉嫌违法犯罪的,警方将坚决依法查处! 海宁市公安局 2022年3月20日 居家隔离期间违反规定私自外出, 杭州桐庐二人被处罚 眼下,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极个别市民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 近日,桐庐县公安局对居家隔离人员进行巡查时,发现城南街道男子何某某、凤川街道男子华某某,在居家隔离期间违反规定私自外出。3月19日,桐庐县公安局依法对该二人作出治安处罚。 3月19日,市民徐某某在进入城南街道某商城时,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等相关防疫工作规定,扰乱正常防疫秩序。对徐某某的违法行为桐庐县公安局已受案调查,并将依法作出处理。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疫情警报一日不除,防疫之弦一刻不松。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增强法治意识,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唯有同舟共济,才能尽早战胜疫情! 来源:综合湖州发布、莲都发布微信、海宁发布、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边程壹 值班编辑:周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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