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临港限价房选房规则 通知

通知

2024-07-14 16:2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4、符合限价房申请条件的人才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限价房(家庭指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单身人士以本人为家庭),家庭应当具有本市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购房资格按照: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1〕6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6〕11号)),且未曾享受过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和临港宜浩佳园、海洋海事大学临港家园、临港限价房等临港地区以及洋山保税港区、中国商飞总装备基地相关保障性住房。

5、人才及其家庭未被列入临港限价房申请中的不准购名单。

供应原则

(一)分级审核

各负其责在申请供应过程中,申请单位对本单位的申请人个人和家庭信息、申请材料审核把关,张江科学城临港新片区限价房工作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并对单位的初审情况进行检查,对审核把关不严的单位以及进行虚假申请的个人,依据本实施细则规定追究相关责任。由临港新片区限价房工作组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居住情况进行核查。

(二)保障优先

公正公开根据《临港新片区限价商品住房供应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满足人才条件的申请人家庭在上海市名下无任何产权住房的,进行第一轮优先摇号选房(无产权住房情况需满足自政策实施之日起前一年内未发生过产权住房交易或赠与行为,如为离婚人士,离婚需满三年)。其他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第二轮摇号选房。

时间安排

1、受理单位资格申请:6月5日至6月17日

2、受理个人材料:6月18日至7月1日

3、初审公示:7月2日至7月26日

4、复审公示:7月27日至8月20日

5、摇号排序:8月21日

6、选房:8月22日至9月2日(其中1天)

7、签约:9月3日起

材料受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1、材料受理地点:张东路1158号3号楼2楼

4、电话咨询、现场受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到周五 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6:30

5、自即日起可通过线上渠道查看房源详情,如需现场看房请提前预约:

微信公众号:

联系电话:38072093

地址:水芸路388号3号楼1楼

联系电话:68280181

地址:方竹路199号

附件:1、张江科学城关于临港新片区限价商品住房供应管理实施细则

2、相关申请表格

3、房源信息

上海市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

2020年6月4日

— END—

信息来源:张江发布

欢迎各企业、读者投稿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