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医学院2023年临床医学(5年制)、预防医学专业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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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医学院2023年临床医学(5年制)、预防医学专业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

2024-07-09 22:1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确保推免公平公正,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推免工作小组成员组成

组  长:李晓明

组  员:楼  敏  柯越海  陈周闻  王红妹  虞朝辉  项美香  曹  倩  

        江路华  宋琦琳  周钰珊  冯吉妤  赵寒昕  田子钰  韩  丽

    纪  检:徐凌霄

二、  推免名额分配原则

临床医学(5年制)、预防医学专业学生推免名额根据学校核定的学生基数比例,按实际名额数目全额下拨(四舍五入原则);临床医学(5年制)推免名额全年级打通。

三、  推免对象和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符合学校推免生基本条件,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考评优良。

3.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良,名列专业前茅,取得有效学分165分以上,经学院初审按正常专业学制年限能预期毕业,外语水平优秀。

4.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能力,在学习和工作中表现出优良的科研潜力,具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诚实守信、有合作精神者。

5.纳入学校特殊培养计划,学习努力、成绩优良或获得特殊荣誉或有特殊专长的学生,按照学校相关政策与条例办理。

6.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被治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合格记录;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或80分)及以上;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等参照学校相关条例,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7.退出长学制培养计划的学生不再具备推免资格。

四、  推免工作程序

1.本人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陆现代教务管理系统(zdbk.zju.edu.cn)递交申请,未申请学生视为自动放弃。

2.思想品德评定

围绕立德树人培养目标,对所有申请推免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查,并结合学生在校期间表现,评定学生思想品德等级(合格或不合格)。考核合格的学生方可进入后续推免流程。

3.综合成绩评定

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相加组成,两部分成绩均以绩点的形式呈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原则遴选拟推免学生。如出现综合成绩同分,则按学业成绩高低排序。

(1)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主修专业课程累计平均绩点×90%+(所有课程累计平均绩点×累计有效学分)/平均累计有效学分*10%

1)降级学生的累计有效学分按学生就读年限的平均累计有效学分×有效学制计算。

2)外语类课程不纳入推免环节临床医学(5年制)专业主修专业课程累计平均绩点,临床实习、外语类课程不纳入推免环节预防医学专业主修专业课程累计平均绩点。

(2)素质评价成绩

素质评价成绩=综合素质分数/124.5*0.870,计分办法参照《医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素质成绩计分办法(2022年修订版)》(附件1)。

1)素质评价成绩上限分不超过0.5(但符合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和体艺比赛获奖最高不超过1.0)。

2)对于学科竞赛获奖(符合《关于公布浙江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认定项目的通知》(浙大发本[2018]31号)和《浙江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浙大本发[2021]20号))及《浙江大学“挑战杯”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学竞赛管理办法》(浙大党办〔2015〕27号)和重大体育比赛、艺术比赛(含表演)获奖,素质评价加1.0。

3)对于申请思政2+2、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进行专项评价,加0.8分。思政2+2推免专项评价的细则制定和成绩核定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评价的细则制定和成绩核定工作由校团委负责。获得思政2+2、研究生支教团加分的学生,得到推免资格后,不得转为普通推免生。

4)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4.替补名额流程

如已获得院系推免资格同学放弃或获得如思政2+2、支教团等不占院系名额的推免资格,则临床医学(5年制)、预防医学专业学生分别按照核定公示后综合成绩依次替补。

举例说明:如1名临床医学(5年制)学生获得思政2+2推免资格,则按以上规则由临床医学(5年制)学生按照核定公示后综合成绩依次替补。

5.确定拟推荐名单

根据本实施办法按分配名额1:1.5比例确定推荐名单(含候补名单)。

6.审定并上报。

医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审定操作程序和最终成绩,确定推免名单并上报学校。

五、  其他

1.严格遵守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学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属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学校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应当取消其推免资格。

2.本办法适用于2023年临床医学(5年制)、预防医学专业推免工作,由医学院推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http://www.cmm.zju.edu.cn/2022/0701/c38795a2600198/page.htm

浙江大学医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

               202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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