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划定部分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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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划定部分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2024-07-12 05:1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根据当前丰都县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8日16时起,对三合街道平都东路社区商业二路63—95号(单号门面)、商业二路42—50号(双号门面)、商业二路40号门面、商业二路38号、38号附1号附2号、商业二路97号1—3单元区域实施临时管控,具体措施如下:

一、临时管控期间严格做到“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二、临时管控后连续3天开展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根据3次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三、临时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除生活物资保供场所外,其余场所暂停营业。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公共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四、11月7日17时30分以来离开上述区域的人员,务必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落实“三天三检”,3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

五、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丰都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丰都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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