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隆化郭家屯爆炸案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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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隆化郭家屯爆炸案的真相

2024-07-13 06:3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以下内容来源于《巍言耸听》作者:刘文---

1983年郭家屯爆炸案造成了极大的损失,然而其实它并不是一起刑事案件,但长期以来社会上一直流传着其他说法,这次将当时侦破郭家屯爆炸案的负责人,也就是后来的刑侦局局长刘文的回忆录贴上来,让大家了解此事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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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7月29日晚,为庆祝“八一”建军节,驻河北省承德地区隆化县郭家屯公社的某部队在郭家屯镇上的一个广场上放电影慰问当地群众。电影开演20分钟左右,在观看电影的人群中突然发生爆炸,造成274人死伤,其中死亡30人、重伤86人、轻伤158人。欢快的庆祝活动突然间变为一场人间悲剧!

郭家屯爆炸案发生后清理过后的现场

当天夜里12时,公安部治安局值班室接到河北省公安厅关于案件的电话报告。我随后接到值班室的通知,便立即组织人员,连夜赶赴发案现场。我当时考虑,爆炸造成这么多人伤亡,爆炸现场范围很大,勘查现场的难度也会很大。因此,我除带刑侦处的侦查人员颜怀纯外,还带了126所副所长赵海波和法医陈世贤,物理检验、痕迹检验、照相技术人员陶军生、班茂森、齐春先等,还借调了北京市公安局技术科副科长冯宝顺、物理检验工程师秦尚文、化学检验工程师高光斗、照相工程师衣香田、助理工程师谢常贵等刑侦技术人员。

凌晨时分,我们分乘一辆面包车和一辆丰田轿车沿着101国道直奔承德方向,基本上是在顺簸不平的山路上跑了一夜,行程400多千米,于第二天上午7时55分到达发案地郭家屯。此时,隆化县公安局局长杨贺、承德地区公安处副处长王恒早已到达现场,正在组织人员对受伤人员紧急抢救,同时封锁了现场。在我们到达后,河北省公安厅刑侦处副处长刘兵、北京军区保卫部部长王树德也带侦查技术人员赶到。在到达发案地的公安人员中我的职位最高,指挥侦破的责任很自然地落到了我身上。

我们首先来到现场。这是一个用硬土夯实的小广场,位于镇子中心,案发时正放电影《春晖》,影片讲述的是高考恢复后发生在师生间的动人故事,吸引了很多观众。然而,故事刚刚展开便轰然一声爆响,我们看到,现场遍地遗留着跑脱的鞋子,丢弃的小板凳乱七八糟,周边的电线上、民房的院墙屋顶等处都可以看到悬挂的衣服碎片和人体残块等;发生爆炸处形成了一个明显的土坑,周边倒着几具尸体,应该都还保留着爆炸之后所形成的状态。通过这些物体,可以毫不费力地想象出爆炸发生时的惨状。

在看了现场全貌并听取了情况汇报后,我们当即商定:(1)指定赵海波同志为现场勘查指挥,组织技术人员有序地进行勘查。(2)侦查人员由刘兵同志组织到周围群众中进行访问,受伤者凡能进行访问的都要访问,全面收集反映。(3)针对一些伤员送到当地医院后已经死亡还有一批重伤者需要迅速送往大医院治疗的情况,我建议请王树德部长报告军区首长批准,请求北京空军派直升机往外运送伤员,及时救治,减少死亡。遵循这一条建议,部队很快就出动了直升机,使些重伤员得到了及时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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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时40分,我们开始进入现场,从上午到下午,分成两段,整整勘查了六个小时。

现场获取的情况是:爆炸中心形成一个直径1.49米、深0.23米的炸坑,散落物范围很广,在从炸坑向南42.5米、向西24.4米、向北15米、向东13.1米的范围内,散落着大量的血迹、人体组织碎块、破碎衣物、金属碎片、手表、鞋(101只)。在这个范围里,散落着九只人脚和五具尸体。离炸坑地面15米高的电线上挂有衣物布条和人体软组织。五具尸体中有四具还成形,面部还可以辨认。

爆炸案件通常需要在现场勘验后才能进行推理判断。所以,首先需要弄清的是爆炸物的成分以及引爆方式,再由此判断、追寻其可能的来源。环顾现场,这里是镇子中心,周边有公路,汽车、行人来来往往,环境比较杂乱,如果不注意,无关人员很容易进入现场。为了避免外界干扰,我做出了一个不同于以往的决定:将因爆炸形成的于炸坑内外的所有浮土及现场表面的金属碎片、纺织品碎片等统统装入麻袋编号,另外找一个空阔僻静的地方进行筛选,从中寻我物证。

提取的浮土等物装了十几个麻袋,都给弄到了当地部队的一个训练场上,然后找来施工用的筛子,一批批过滤筛选。那些日子,阳光很足很晒,干起活来暴土扬尘,大家都找来口罩戴上,但也挡不住尘土直往脸上的每一个孔洞里钻,每个人都是灰头土脸的。很多年之后,一块去郭家屯的办案人员见了我还说:“刘局长,那次跟着你可吃了不少的土啊……”搞刑侦工作就是这样,为了找到物证,很多时候就是一个简单的体力劳动者,这也是一种大海捞针。甭说,这些东西里还真藏着“针”呢,我们从浮土里筛出了雷管铜皮、电池残块导线等物。

与此同时,陈世贤等法医对那些已搬离现场的尚未安葬的22具尸体逐一进行尸体检验。调查走访这一路,前前后后排查了200多人。拍照的片子和痕迹检验都是送到北京去做的,中间我还回京两次汇报进展情况。此案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所罕见,中央领导对案件的侦办进展情况十分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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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侦查工作的深入,包括对现场遗留物的筛选、对所有尸体检验、物证化验、模拟试验和社会调查访问等一系列工作,此案的几个关键问题一个一个都清楚了。

确定了爆炸源是二号岩石铵锑炸药,铜雷管引爆。经过多次模拟试验,计算出此案的炸药量应该在3千克左右,爆炸位置应是紧贴地面。根据现场上捡获的绿色帆布碎片和拉锁牙分析,炸药可能是装在绿色拉锁帆布兜里。现场上没有发现定时装置和导火索残头,判断为电引爆或拉火雷管引爆的可能性较大。炸药、铜雷管均是部队施工使用的,由于管理方面的原因,郭家屯很多老乡家中都存有部队上的这种炸药和雷管。

确定了费术有处于爆炸点核心,爆炸与其有直接关联。此案共检验了27具尸体,其中5具是当场死亡的,其余22具是在送医院途中及抢救过程中死亡的。尸体中被炸最严重的,就是位于中心现场上的费术有,其四肢和躯干都给炸没了,仅剩头部和上胸部的部分软组织,特别是尸体的脸皮创伤呈现为从下颌向上翻起,此种形态说明爆炸力来自下方。据此分析判断,其本人应该是处于蹲位或坐式,炸药包处于其身下。其余当场死亡的4具尸体,有二人臀部被炸严重,二人大腿前部被炸严重,从受伤部位可确定,这四个人应是位于炸药包前后各二人。其余的22具尸体根据伤痕部位判断,有10人处于炸药包前面的位置,10人处于炸药包后面的位置,2人处于炸药包两侧的位置。

调查访问中发现了一些重要线索。一位被炸成重伤的村民黎培高在送往医院途中三次对他父亲和姐姐说出这样的内容:快去报告,看电影时小马(驻军战士马东升)给费术有一个兜子,里边装着圆咕隆冬硬邦邦的东西,让费术有给拿一会儿。小马走后不大一会儿就爆炸了。另一位被炸成重伤的村民许树延对他奶奶和妹妹说:“如果费术有不死他最了解情况。”但提供情况的这两个人都因伤势过重,很快死了。

经对上述的费术有、马东升、黎培高、许树延四人调查费术有(男,22岁),郭家屯人,与母亲、妹妹一起生活。群众反映其平素为人比较本分,家庭经济状况近两年明显好转。7月29日下午5时多,曾到他姐姐家商量做生意和秋后订婚的事,未发现有自杀或制造爆炸事件进行报复破坏的迹象。经进一步核查,在费家发现岩石炸药和铜雷管。据费母提供,前些日子费术有和马东升在一块商量搞炸药包炸鱼吃,费术有还在他家后院做过试验。经过查验,其家后院确有试炸的小炸坑。

马东升(男,22岁),51172部队驻郭家屯部战士,那段时间正与郭家屯大队吕仁海的女儿吕秀秀谈恋爱。7月27日,马东升的父亲马福贵从家乡遵化县来到郭家屯给马东升与吕秀秀订婚。从马东升与吕秀秀的恋爱中,未发现受到外来干扰,也未发现马东升有作案的因素;但是发案当晚,马东升的活动频繁,定时、定位、定点检查尚不能排除他有涉案的重大嫌疑。专案组决定,暂由部队对其看管;其父马福贵发案前两天来部队,也由部队监护审查。

黎培高、许树延与费术有平时关系密切,来往频繁。发案当晚曾在一起活动,发生爆炸时,均在距费术有很近的地方,黎培高、许树延都因伤势过重死亡。

经过对马东升多次讯问,他交代费术有家的炸药和雷管是他从部队仓库偷拿的,爆炸的炸药包是他和费术有装的,是为了当晚去炸鱼,他拿去交给费术有,准备看完电影后去炸鱼,没有想到费术有把炸药包给弄炸了。

经过反复检查、论证,专案组确认这起爆炸案是一起重大事故犯罪,其基本过程是:马东升盗窃部队的炸药、雷管,与费术有私自组装炸药包并带入电影场,费术有将炸药包当凳子坐在上面,由于身子在炸药包上的压拧晃动等动作引发爆炸,费术有当场被炸死,提供炸药的马东升应依法速捕,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们前后工作了一个多月,得出了这个结论并向群众做了公布。此案的发生再一次说明了对于爆炸物品的管理绝不可有任何马虎,一旦发生不测,造成的损失往往极其惨重。从刑侦角度看,此案对于重大爆炸案的侦破和现场勘查提供了不少经验,如将现场上的土、物全部收集筛选,从中寻找炸药残余、引爆装置等,确实是一个很管用的办法,后来在多起大爆炸案中采用这种办法,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小编说:看完整个案件的经过,没想到竟然是一件如此“荒唐”的事儿,为了炸鱼弄炸药,竟然拿来当椅子坐....如此无知的事情,相信放到如今是绝对可以避免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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