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集团控股丰原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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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集团控股丰原生化

2024-07-09 11:3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丰原生化,000930)日前发布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转让事项的提示性公告称,中粮集团以10亿元的价格,受让丰原生化2亿股,并以20.74%的持股比例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12月8日,丰原集团和安徽省蚌埠市政府与中粮集团就丰原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事宜正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丰原集团将其持有的丰原生化2.38亿股中的2亿股(占总股本的20.74%)转让给中粮集团,每股转让价格为5元,转让价款为10亿元整。

本次股份转让后,中粮集团将持有公司2亿股(占总股本的20.74%),成为控股股东。

中粮集团是我国推广使用燃料乙醇以来的生物质能源的主要生产商,并致力于成为我国生物质能源的主要提供者和领导者,为维护国家能源安全作出贡献。中粮集团所属的黑龙江华润酒精有限公司(现为中粮生化能源有限公司)是中国最早生产、使用燃料乙醇的企业,目前负责黑龙江地区燃料乙醇的封闭使用。中粮参股的吉林燃料乙醇有限公司,负责辽宁、吉林地区封闭使用的燃料乙醇供应。中粮集团燃料乙醇的在建企业有黑龙江华润酒精三期15万吨项目、中粮生化能源(衡水)30万吨项目、中粮生化(广西)20万吨项目。此外,中粮还在现有燃料乙醇的基础上,积极发展非粮食原料(如木薯、甜高粱)的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的生产和纤维素乙醇的研发。

丰原生化拥有每年44万吨的燃料乙醇生产能力,主要负责安徽、山东、江苏、河北等四省近30个地市的市场供应。伴随入主丰原生化,中粮集团将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进一步加大燃料乙醇生产的投资力度,加速产业布局和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将燃料乙醇发展到310万吨的生产规模,占到国家500万吨生产规划60%以上的份额,造福环境,回馈社会。

附: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转让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于2006年12月8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集团”)通知,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及丰原集团已于2006年12月8日和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集团”)就丰原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份事宜在丰原集团总部正式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转让概述 1、丰原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38,203,058股股份中200,0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74%)转让给中粮集团,每股转让价格为5元,即转让价款为人民币拾亿元整(¥1,000,000,000.00元)。 2、本次股份转让前,丰原集团持有本公司238,203,058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70%,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后,丰原集团不再拥有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但仍持有本公司38,203,058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6%;中粮集团将持有本公司200,0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74%,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3、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以丰原集团将拟转让股份和剩余股份质押给中粮集团为前提条件,中粮集团向丰原集团预付1,000,000,000.00元股份转让价款中的700,000,000.00元,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中粮集团向丰原集团支付余额300,000,000.00元。 4、各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后,不会因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涨跌或中粮集团对本公司尽职调查的结果而对股份转让单价和总价进行调整。

二、重要事项 1、丰原集团与中粮集团在协议及附件中对过渡期间各自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确保控制权转移期间本公司经营管理的平稳过渡,过渡期为指自《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至协议股份过户日的期间,过渡期内:丰原同意,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后3日内,丰原集团将向本公司董事会发出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提案,提议改聘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增设两名副总经理。前述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两名副总经理的人选由中粮集团提名,所负责的事项由中粮集团决定。如中粮集团认为确有必要,丰原集团同意提议改组本公司董事会,但来自中粮集团的董事人数不超过董事会总人数的1/3。 2、本次股份转让尚需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相关有权部门批准后方可履行。 3、中粮集团成为本公司股东后,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改善并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 4、本公司已于2006年11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对本次股份转让事宜进行了提示性公告,并对(框架)协议内容及股份受让方的情况进行了说明。

三、受让方基本情况收购人的名称: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号中粮广场7-13层。注册资本:人民币3.1223亿元。法定代表人:宁高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1000119。企业类型:国有独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粮食收购;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有效期至2009年4月22日);《美食与美酒》期刊的出版(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境外期货业务(品种范围以许可证为准,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一般经营项目:进出口业务;从事对外咨询服务;广告、展览及技术交流业务;酒店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物业代理;自有房屋出租。经营期限:长期。税务登记证号码:京国税朝字110105101100414号。地税京字110105101100414000号。联系电话:010-65268888。

四、本次股份转让的有关报批手续正在积极办理之中。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市政府及丰原集团与中粮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附件。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0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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