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中药注射剂须单独处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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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得药师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具有3年及以上门急诊或病区处方调剂工作经验,接受过处方审核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处方审核内容有三项 规范对于医生处方的审核内容主要有三项,一是合法性审核,二是规范性审核,三是适宜性审核。 合法性审核(一)处方开具人是否根据《执业医师法》取得医师资格,并执业注册。 (二)处方开具时,处方医师是否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在执业地点取得处方权。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抗菌药物等药品处方,是否由具有相应处方权的医师开具。 规范性审核(一)处方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处方医师签名或加盖的专用签章有无备案,电子处方是否有处方医师的电子签名。 (二)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是否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文字是否正确、清晰、完整。 (三)条目是否规范。 1.年龄应当为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应当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2.中药饮片、中药注射剂要单独开具处方; (注:《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是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此处规定中药注射剂要单独开具处方可视为是对《处方管理办法》的修订,且从严。中药注射剂单独拎出来,可见临床用药及审核力度加大.) 3.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或使用由原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医院制剂应当使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式批准的名称; 5.药品剂量、规格、用法、用量准确清楚,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6.普通药品处方量及处方效期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抗菌药物、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等的使用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7.中药饮片、中成药的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 适宜性审核(一)西药及中成药处方,应当审核以下项目: 1.处方用药与诊断是否相符; 2.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3.处方剂量、用法是否正确,单次处方总量是否符合规定;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是否适宜; 5.是否有重复给药和相互作用情况,包括西药、中成药、中成药与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之间是否存在重复给药和有临床意义的相互作用; 6.是否存在配伍禁忌; 7.是否有用药禁忌: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脏器功能不全患者用药是否有禁忌使用的药物,患者用药是否有食物及药物过敏史禁忌证、诊断禁忌证、疾病史禁忌证与性别禁忌证; 8.溶媒的选择、用法用量是否适宜,静脉输注的药品给药速度是否适宜; 9.是否存在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二)中药饮片处方,应当审核以下项目: 1.中药饮片处方用药与中医诊断(病名和证型)是否相符; 2.饮片的名称、炮制品选用是否正确,煎法、用法、脚注等是否完整、准确; 3.毒麻贵细饮片是否按规定开方; 4.特殊人群如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脏器功能不全患者用药是否有禁忌使用的药物; 5. 是否存在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建立质量监测指标体系 建立处方审核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对处方审核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等进行评价。至少包括处方审核率、处方干预率、处方合理率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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