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审判辅助事务社会化“中山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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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审判辅助事务社会化“中山模式”

2024-07-09 18:4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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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4-23 18: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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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面临的案件压力逐年趋增。2015年、2016年、2017年受理案件分别为47684件、68291件和78683件,同比上升37.13%、42.68%和15.22%,2017年受理案件量在全国3081个基层法院中排第7。2018年上半年持续高位上升,受理案件53175件(含旧存),同比增长8.78%。与案件高增量鲜明对比的是,该院目前在编人员237人,其中员额法官109人,政府雇员等251人。随着司法改革深入推进,如何在有效解决案件高增量的同时,推进专业化审判发展,实现审判质效的同步提升,成为需要破解的首要难题。

经认真调研,该院把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将审判辅助事务“外包”,作为提高审判质效、破解人案矛盾的重要切入点。购买社会化服务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四个问题:一是将法官从立案到归档繁杂工作中解放出来,解决法官大包大揽问题;二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向社会分离事务实现精细化分工,解决法院大包大揽问题;三是将购买社会服务与集约化管理、信息化有机结合,解决管理模式和工作手段滞后问题;四是通过案由差异化组建专业化审判单元,解决审判同质化问题。基于上述认识,该院先行先试、主动作为,立足自身实际打造出一套成规模、成体系、成建制的社会化服务模式。

一、以社会化解决一般性操作事务,坚持需求导向,向社会购买符合规定的服务项目

一是明确购买范围,除行使判断权和法律规定必须由法院工作人员实施的工作外,将符合政策和法律规定的全部案件事务分离以购买社会服务解决;二是建立流程和标准,把对每个工作节点的办理结果的主观要求转化为按章操作的客观标准,保证购买的服务可控、唯一、合格。目前针对诉讼程序各节点建立操作规范有26个,逾15万字。三是严格按政府采购规定公开招标确定具体服务供应商。2014年起,中山第一法院与广东汉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中山市创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审判执行事务性工作服务外包项目合同书》《庭审速录工作项目合同书》,目前审执服务、速录、诉讼服务中心、档案整理等58项工作实现了社会化;四是积极争取上级法院和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以立项的方式申请项目专项资金。2017年省财政批拨审执服务、速录、诉讼服务中心、档案整理四个社会化专项服务项目资金共700万元。

二、以集约化提升社会化服务管理水平,逐步转变观念,强化风险防控

一是实现社会服务的两个集约化,即对法官服务的集约化和对群众服务的集约化。对法官的服务包括送达、信息录入、庭审排期和记录、统计、委托鉴定和评估、归档等项目,由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对接社会服务方集中管理,将法官及法官助理的事务性工作较传统工作模式减少约80%;对群众的服务包括登记立案、诉前调解、诉保受理、资料转递、信访、上诉等项目,由立案庭负责对接社会服务方集中管理,将群众除开庭以外事务90%以上集中在窗口一站式便民办理。二是解放思想,落实简政放权,由传统的管“人”变为管“事”,在《合同书》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方负责人员的招聘、培训和企业化管理,法院只实施项目的交付、监督、验收。三是通过人员培训和岗位技能考核严保服务质量、通过分散节点流水作业将工作碎片化使操作员无法知悉案件全貌、通过合同约定服务方承担的保密义务明晰法律责任、通过信息化精细到秒实时监控案件流转时长、通过配置视听监控设备存底取证等举措,有效化解风险,至今未发生一起审判秘密泄露事件。

三、以信息化与社会化服务有机结合,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实现管理模式和工作手段革新

通过信息化实现由人工到智能、由管“面”到管“点”的工作方式和管理模式更迭,形成社会化与信息化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为此,该院制定了智慧法院建设三年规划。一是事务管理系统,包括人力资源管理、案件流程管理、开庭排期、诉讼保全、司法报表引擎等共9个项目。二是移动端App建设,包括司法公开、法院移动端平台、庭审签到App、卷宗流转节点扫描APP共4个项目。三是自助服务系统,包括统一立案平台建设、24小时自助法院共3个项目。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有法庭资源管理、智能送达管理、卷宗签收流转等等13个项目。此外,将信息化定位为社会化未来发展的方向,随着信息化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社会化项目将被人工智能替代,社会化成本将不断降低。以送达为例,购买EMS深度送达服务后,通过研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法院与EMS数据共享等,原送达组由18人削减为如今的7人,人力成本降低61.11%,送达效率提升22.47%。

四、以社会化实现人员分类管理精细化,组建审判团队,推进专业化审判纵深发展

一是深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法官只负责“审、判、写”,即开庭、签发文书、撰写部分判决书。记录等一般操作性事务外包后,传统的书记员角色已不存在,集体转型为法官助理。法官助理负责“管、核、写”,即管理法官案件事务、审核审判服务结果、撰写大部分判决书和其它文书,以民间借贷单元为例,法官助理可撰写90%的判决书,成为法官的得力助手和预备梯队。二是组建审判团队,设置 33个审判单元,形成各单元扁平化管理架构。三是推进专业化审判,实行单元案由差异化,以繁简分流、案由相近、人案均衡为原则确定单元管辖案件,各单元最多只有10个案由,单一案由的单元有7个。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审执分工将更精细化、专业化,“让专业人做专业事”的导向进一步显现。

近四年的社会化模式实践,使中山第一法院在实现“增量、提质、减负”等方面成效明显。增量方面,法官减少结案增加,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别为131人、115人、117人,结案同比增长22.13%、28.73%、16.74%,,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分别为288件、405件、503件;2018年上半年,结案29237件,法官人均结案250件,为全省的2.3倍。提质方面,2016年审限内结案率升至99.82%,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降至1.3‰,信访投诉率仅1.8‰,各项监控指标持续向好发展。减负方面,从总预算与总结案之比看,2016和2017年案均成本下降26.96%,此外,社会化使法官从纷扰琐事中解脱出来,工作负荷减少。2016年至今全院不再安排加班,走出了往年年初即安排加班的不正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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