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2023年法律硕士(法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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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2023年法律硕士(法学)招生简章

2024-07-15 14:4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学科简介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Juris Master,简称“法律硕士”“法硕”“JM”,专业学位代码:035102)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专门型、应用型法治人才。

上海财经大学建设有完备的研究生教育体系,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法学院获批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应用型、复合型)、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国家级法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入选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上海市法律硕士研究生实习实践基地(上海市学位办)、上海财经大学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示范基地(上海市学位办)、上海财经大学自由贸易·金融·法律产学研基地(上海市学位办)。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硕士专业教育以“中国立场、国际视野、法商融合”为理念,通过“学术化、职业化、国际化、信息化、复合型”培养机制,不断深化塑造职业素养和复合思维并重的教育教学体系,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深谙中国法律实践的卓越法治人才。

二、培养目标与特色

法律硕士(法学)采用全日制授课方式,包括财经法、国际金融法和国际组织人才培养三个研究方向(其中,国际组织人才培养研究方向仅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报考)。根据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中国法律市场人才需求,实行个性化分类培养,确立了金融法、财税法、知识产权法、公司合规、大数据与AI法和劳动法六个证书班项目。

1.金融法:以培养精通金融法律知识、适应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需求的高级专业人才为目标,在法律硕士专业公共课和专业必修课基础上,通过开设证券法、信托法、保险法和银行法等特色专业方向课,提升学生金融法律应用能力。

2.财税法:以培养精通财税法知识、适应国际化背景下的财税法律业务需求的高级专业人才为目标。在法律硕士专业公共课和专业必修课基础上,通过开设财税法、国际税法、税法案例分析、预算法与政府采购法等特色专业方向课,提升学生财税业务处理的复合型能力。

3.知识产权法:以培养精通知识产权法律知识、适应上海全球科创中心建设需求的高级专业人才为目标,在法律硕士专业公共课和专业必修课基础上,通过开设知识产权与竞争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特色专业方向课,提升学生知识产权法律应用能力。

4.公司合规:以培养精通公司合规相关法律知识、适应公司治理现代化需求的高级专业人才为目标,在法律硕士专业公共课和专业必修课基础上,通过开设公司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经济刑法、环境法等特色专业方向课,提升学生公司合规审查与问题解决能力。

5.大数据与AI法:以培养精通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相关法律知识、适应数字时代新型法律需求的高级专业人才为目标,在法律硕士专业公共课和专业必修课基础上,通过开设数据法、人工智能法、网络法、电子商务法等特色专业方向课,提升学生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相关法律问题的复合应用能力。

6.劳动法:以培养精通劳动法知识、适应公司治理、公司合规需求的高级专业人才为目标,在法律硕士专业公共课和专业必修课基础上,通过开设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与人力资源等特色专业方向课,提升学生公司劳动合规审查与问题解决能力。

三、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基本修业年限2年。在规定时期完成课程学习但未完成学位论文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累计延长学习年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招生计划

2023年计划招生34人(含推免生,其中国际组织人才培养研究方向为6名)。

五、报名与考试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等相关信息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报名资格须符合《上海财经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要求,且报名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考生须参加初试和复试。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方式为笔试。

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②201英语(一)(满分100分);③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满分150分);④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满分150分)。四门考试科目均为全国统考,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写,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复试约在2023年3月底至4月上旬进行,复试内容一般为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或面试。具体复试方案、考核内容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六、资格审查与体检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参加复试考生须在我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如实申报自己的健康状况,如隐瞒病史,一经发现将被记入诚信档案,严重者可能会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七、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须经学校审议,上海市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学费和奖助学金

学费为人民币6.6万元,按学年缴付。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和助学金、资助等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实行,奖助体系可访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s.shufe.edu.cn/Home/NewsDetail/1057)查询。该项目成绩优异的在校生可参加学校、学院设立的各类奖学金评选,并通过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的“三助”岗位工作获得资助。

九、毕业及学位授予

凡修完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由上海财经大学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法律硕士学位。

十、联系方式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上海市国定路777号法学院楼204室(邮编200433)

电话:021-65903408

网站:http://law.shufe.edu.cn/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上海市国定路777号研究生院楼105室(邮编200433)

电话:021-65903795/65903941

网站:https://gs.sh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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