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民主推荐关键环节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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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民主推荐关键环节的运用

2023-09-26 06:3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在整个选拔任用干部链条中,民主推荐是最初始的一环。民主推荐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直接关系到选人用人的准确性。要重点把握推荐主体、推荐形式和结果运用三个环节,着力提高民主推荐质量,为选准用好干部提供科学依据。

科学确定推荐主体,解决盲目票、随意票问题。一是确保推荐主体的广泛性。在每次民主推荐过程中,无论是换届中的全额定向推荐,还是个别空缺职位的推荐,合理界定与会推荐人员范围,才能确保推荐主体最大限度反映本单位大部分人的诉求。为做到这一点,规定实际参加人数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方可进行推荐,变“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为“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拓宽干部群众行使选择权的途径。二是确保推荐主体的代表性。推荐过程中,在扩大民主、注重参与推荐人员广泛性的同时,注意根据岗位特点和符合条件人员范围不同,注重代表性和关联度,合理界定推荐主体,防止因参与面过大、过滥出现盲目票。对规模不大、彼此之间相互比较了解的部门,采取全员参与的方式;对系统较大、下属单位比较多的部门,例如教体、卫生等部门,由于不同的下属单位干部之间互相不熟悉,根据业务关联度和熟悉程度,采取分组推荐的方式,即在本下属单位内部进行推荐,参加推荐的人员只推荐本组符合条件人选,有效避免盲目票、随意票的出现。三是防止随意缩小推荐范围。界定参与推荐人员范围时,严禁部分单位领导片面强调工作需要,随意缩小推荐范围、额外附加条件,把个人意愿强加于群众,给人造成“以人画像”、“人选已经内定”的印象。

实行“两轮推荐法”,防止推荐主体“权责不一致”。首先,第一轮实行实名投票推荐。召开党委全委(扩大)会议,由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及不是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其他领导或其他有关干部参加,按照拟配备职位与提名人选1∶2的比例,从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人员中实名投票推荐出拟提拔重用的差额人选。在《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票》上,统一设置“推荐人签名”栏,与会人员必须在推荐票上的签名栏签署本人姓名。其次,第二轮实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根据党委全委(扩大)会议的推荐结果,到被推荐入围人员所在单位,采取无记名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形式,分别组织进行民主推荐,要求参加推荐人员从本单位所有符合条件人选中,推荐与党委全委(扩大)会实名推荐出的、涉及本单位推荐人数相同数量的人选。第三,综合分析运用两轮推荐结果确定考察对象。两轮推荐的人选一致且得票较高的,确定为拟提拔重用干部考察对象。两轮推荐的人选一致,但第二轮无记名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得票均不过半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两轮推荐的干部选拔任用人选不一致的,均不作为考察对象,相关职位暂时空缺。

推荐结果注重“多方印证”。一是把得票情况与干部日常表现进行印证。建立干部日常信息收集制度,采取安排干部考察员和聘请干部工作监督员、日常了解、依托干部监督公开电话和公开邮箱征求意见,定期与纪检、政法、信访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干部日常表现情况。得票情况与干部日常表现情况不一致的,进行重点分析,查明原因,防止一次推荐定终身。二是把得票情况与干部工作岗位性质进行印证。根据干部现任岗位的性质对得票情况进行科学分析,特别是对从事执法、督查、考核等工作的干部,深入分析得反对票的原因,弄清个别人意见与大多数人看法的关系,干部小节与主流的关系,从而对得票情况作出科学判断。(作者单位:山东莱西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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