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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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4-07-12 15:1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和学校干部工作年度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中层干部考核坚持党管干部、以德为先、实绩为上原则,聚焦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目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促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等内容,注重结合实际、务求实效,重点考核中层干部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着力推进中层干部改进工作、提升能力,更好地推动湖州学院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参与对象

1.全体现职中层干部。其中,试用期未满中层干部的考核结果作为试用期考核参考依据,不列入本次年度考核评优。

2.党委委员、院长助理。撰写个人年度总结并进行公示,不列入中层干部考核系列。

三、考核方式

考核一般采取撰写工作总结、开展述职评议、进行民主测评、统筹实绩考评等方式进行。

1.撰写述职报告。考核对象要对照年度工作目标、岗位职责,围绕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目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促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对自己在一年中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参加培训情况和不足之处等方面进行分析总结,并填写《2022年度湖州学院中层干部考核登记表》(附件1)。个人年度总结(模板见附件2)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在考核工作会议前在组织部官网“干部(人才)工作”模块进行公示。

2.召开述职会议。按照所在单位分别召开年度中层干部述职考核工作会议。二级学院在本学院全体教职工范围内召开述职会议,一般先由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进行述职,再由各考核对象进行个人述德述学述职述廉述法,然后进行民主测评;机关部门各考核对象按照分组,在本组全体教职工范围内依次进行述职考评。述职时间控制在5-8分钟。具体安排详见《2022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3)

3.组织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由党委组织部安排人员组织实施。民主测评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按照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分别设置评价内容和要点,并进行岗位履职程度综合评价。

4.开展实绩考评。二级学院中层干部实绩考评根据学校对各学院的分线考核得分计算;机关部门中层干部实绩考评根据学校对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考核得分计算。

5.领导综合评价。校领导根据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结合中层干部个人总结汇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6.党委综合评议。召开党委会,根据中层干部综合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四、考核等次确定

1.中层干部考核等次以民主测评和实绩考评得分为主要依据。权重分别为:领导评价35%、中层互评25%、群众测评25%、实绩考评15%。

2.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为不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养存在明显问题;

(2)组织领导能力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胜任现职领导岗位;

(3)在领导班子或工作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领导班子团结或单位团结,或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

(4)存在旷工、不服从工作安排等现象的;

(5)不能廉洁自律,有以权谋私行为;

(6)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大损失或出现严重失误和责任事故;

(7)受到学校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8)其他不符合中层干部任职表现的情形。

3.民主测评“综合评价”中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票超过三分之一、但其中不合格票未超过三分之一的,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不合格得票超过三分之一的,或连续两年不合格票超过五分之一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民主测评位居同类人员末三位的,结果将根据规定报校党委研究后作出必要的组织处理。

 4.考核优秀的比例一般为考核对象总数的15%,其中中层正职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中层正职总人数的15%。确定考核优秀名单时,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注重发挥党委和组织部门的作用。学院、部门党建工作考核结果良好以下或二级单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该学院、部门中层干部的评优资格;被评为先进单位的二级学院、部门班子成员中,优秀名额可以酌情增加;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可由党委综合评议后直接确定为优秀。

 五、考核结果运用

 1.《湖州学院中层干部考核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其考核评价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2.中层干部考核评价结果,由学校党委向所在单位中层干部本人进行反馈。考核结果和评价意见反馈后,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应认真总结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改进措施。

六、有关工作说明

1.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2.考核会议由二级党组织负责。召开述职考核会议时,由党委组织部派工作人员开展民主测评。述职考核会要确保到会率,参会人数应达到需参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

3.全体中层干部应正确对待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遵守考核纪律,不弄虚作假,不搞拉票结盟等非正常手段。参加民主测评人员应公正客观地反映情况、表达意见、作出评议。

 4.市管领导干部参加市管干部考核,不纳入本次中层干部考核。

 各考核对象请于12月9日(周五)上午下班前按照要求将个人年度总结(电子版)报送至学校党委组织部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中层干部考核登记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本人签名后交至党委组织部办公室(明知楼604室,联系人:孟山,2111719  18562583373) 。

附件1:《2022年度湖州学院中层干部考核登记表》.docx

附件2:个人总结模板.docx

附件3:《2022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工作时间安排表》.docx

 

                                                    党委组织部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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