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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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2024-03-02 07:5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川教〔2012〕184号

各市(州)委编办,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进我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学校基础建设规划的意见》(教发〔2010〕)7号)、《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86)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参照其他省(区、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经过充分调研论证,编制了《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标准》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

四川省教育厅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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