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人性:论中西文化差异的形成原因,与不同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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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人性:论中西文化差异的形成原因,与不同表现

2023-09-16 02:3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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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相比较,两者之间的差异是明显的。

为什么中西文化会出现这种差异?这种差异是如何形成的?

对此问题,今天的任何人都无法给出“真实”的答案。因为,“真实”早已经消逝于遥远的历史长河,并且其源头遥远到根本没有任何“信证”可考。

所以,要想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只能是基于合情合理,结合今天的“结果”与历史上的部分“过程”,做逻辑上的推论探讨。

在笔者看来,中西文化的差异,是人性的一体两面。西方文化更重人的自然属性,偏个人主义;中国文化更重人的社会属性,偏集体主义。尤其是中国人关于“天下”的集体主义认知,是全世界所独有的。

从这个结论出发,下面我们就从“人性”的角度,分别就中西文化差异的形成原因、表现分析与利弊比较,抛砖引玉,供感兴趣的朋友们参考。

一、文化的产生

文化,是人的文化,动物是没有文化的。

并且,文化是人在群体生存的基础上产生的,是社会产物。

因为,如果一个人从生下来就不与任何其他人接触,单独生存,是不可能产生文化的,有的只能是习性——因为此时的“人”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人”,只是动物意义上的“人”。

同时,一种文化的形成,有其必然性,也有其偶然性,细究其本,概出四源:基因为根,地理为养,人聚而生,因人而变。

但,不管文化的具体表现如何繁多,在笔者看来,一切文化,都是人性的外化与衍变。

而,人性是双重的,其内核是基于人的先天基因的自发性的自然属性,包裹内核的外层是基于集体生存而后天产生的约束性的社会属性。二者是有机统一的,凡缺一者,均属“非人”范畴——只有自然属性的是畜牲,只有社会属性的可能是“神”。

故,如果从人的属性上来区分,文化可以分为自然属性文化与社会属性文化两种类型。

自然属性是基因决定的,基因是个体的,所以自然属性的文化在表现上是个人主义的;社会属性是由集体而生的,所以社会属性的文化在表现上是集体主义的。

二、中西文化差异形成原因的逻辑推论

在所有的文化中,什么是第一文化?

当人们为了更好的生存而聚集在一起时,首先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大家应该建立起一个什么样的群体秩序——如果没有秩序,群体就无法存在。

所以,笔者认为,在所有的文化中,“生存”与“秩序”应该是第一文化。

并且,显而易见,最初在以“更好的生存”为目的进行“秩序”构建时,一定是更多的遵从了人的“自然属性”。因为,人的“社会属性”,是在群体形成后才一步步逐渐发展起来的。

而中西方文化的差异,则是产生于双方在漫长的“秩序”构建过程中,各自选择了不同的发展方向。

西方文化的“秩序”构建,更多的是沿着人的“自然属性”不断向前演进,“个人”是整个秩序的出发点。所以,西方文化是偏个人主义的。

中国文化的“秩序”构建,则是逐渐由人的“自然属性”转向了以人的“社会属性”为主导的演进道路,整个秩序的出发点是“集体”。因而,中国文化是偏集体主义的。

为什么,中西两方选择了不同的“秩序”演进方向?

这其中,肯定有客观的必然因素,但笔者认为更多的应该是“人”的偶然选择——历史发展,有客观规律的大势所趋,更有“伟人”的造就,其例俯首皆是。

当“秩序”以“个人”为出发点进行构建时,其方向一定是基于“个人”而重“权利”,并进而因“权利冲突”演化出对于“权利”进行确定的“契约”——或自己约定,或第三方“仲裁”。

对此,可供考据的是,《周易注》记载,在中国部落时代的社会秩序中,是“结绳为约”的,是讲“契约”的。

部落时代的的西方社会是什么样的,笔者没有研究过。但,西方社会在发展到分封制时,其社会秩序的核心依然是“契约”制的,并且一直延续到了神权时代(神之契约)及至今天(法治社会)——这些都是有证可考,有据可查的,这里就不多啰嗦了。

注:圣经的《旧约》与《新约》,都是上帝与信徒之间的“契约”,履行约定的上天堂,违反约定的下地狱。

中国的社会秩序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由“自然属性”向“社会属性”转型的?

笔者认为,这种转型可能最晚在部落时代就已经开始了。

与自然属性重“个人权利”而形成的“契约”秩序相对应的是,社会属性重的是“集体责任”,并由此形成了“道德”秩序。

中国部落时代的部落联盟首领,就是整个部落联盟的最高仲裁者。而要想成为仲裁者,实力(武力)与公平是两个必要条件,中西方皆如此。

因为,如果没有强大的实力(武力),你就不具备仲裁的能力——你仲裁所达成的契约,别人如果不遵守,你就没有强制执行的手段,仲裁了也是白仲裁。这也是为什么,一般情况下,一个部落的首领必须是由部落里最厉害的勇士来担任的原因。

因为,如果你的仲裁不够公平,别人就不愿意找你来仲裁,你就没有仲裁的机会。而公平,就是一种“道德”的体现。

中国历史上所传说的一些著名的部落联盟首领,基本上都是有“功德”于人民的,所以后人尊称为“圣王”。等到了尧舜禹时期,更是有了依据“功德”进行“禅让”的制度记载。

也就是说,从这一时期开始,在中国社会的秩序构建中,“道德”的比重就开始逐渐加大了——这些虽为后人所记,不可考真伪,但其意在“德”。

等到了周朝建立,周公制礼作乐,“道德”在中国社会秩序中的地位就开始逐渐超过了“契约”。及至西汉在继承秦始皇开创的帝制大一统的基础上,施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道德”就在中国社会的秩序构建中彻底占据了主导地位。

注:儒家思想在底层逻辑上是一种集体主义,追求的是整个集体的稳定与良性发展。但受历史时代限制,其理念具化为了“顺天应命,各安其位,各尽其责”的以“礼”为名的“规矩”体系。

再后来,由于西方社会率先进入工业文明,对依然处于农耕文明的中国形成了降维打击。于是,物质上的实力(武力)反差,让一时间找不到正确原因的中国人,在“西学东渐”的过程中,一步步从“师夷长技”逐渐走向了文化的自我否定——“自然属性”文化重新崛起,与社会属性文化形成了剧烈的碰撞与“硬”糅合。

直到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这种全新的集体主义文化与中国传统的集体主义文化,在应运而生的伟人领导下,产生了“化学反应”,爆发出了集体主义所特有的强大力量。于是,新中国诞生,集体主义再次成为中国文化的绝对主导,并且超越任何以往。

然而,宇宙万物负阴而抱阳,孤阴与孤阳均非正常之态,或偶有短行,但绝难长往。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是人性的一体两面,可分彼此强弱,可被互相遮蔽,但绝无一方消灭另一方之可能。于是,再有伟人为中国社会之发展调校方向,至此中国社会开始走向追求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相“平衡”的中国特色道路。

西方社会的秩序构建,虽然是一以贯之的以“契约”为主导,并于“资本”崛起之后,构建出了现代国家的全新秩序体系。但,在马克思主义诞生后,受全球共产主义运动的影响,“集体主义”在其社会秩序中的份量也出现了明显增加——最直接的体现,就是“福利社会”思想的出现。

至此,我们就已经将中西方文化中关于社会秩序形成的大体脉络做了一个简要的逻辑推论:

双方的起点是一样的,都是“契约”制。只是在后来的不断演进中,西方文化是不断沿着“契约”道路纵向进化,而中国文化却是由“契约”一步步转向“道德”。最终,各自经历种种,形成了今天我们正身处其中的中西文化差异——这种差异没有绝对的好坏与高下之分,只有不同条件与需求下的利弊之别,本文的第四部分我们再具体论述。

总而言之,中西文化虽有差异,但对于文化,中国人应该自信。

自信,我们的传统文化固然有其问题,但更多的只是历史局限性,无需自我否定。导致中国在农耕文明向工业文明跃迁时,落后于西方国家的原因,文化虽占其一,但绝非罪魁祸首。

自信,我们正在践行的以人的社会属性为主,尊重与兼顾人的自然属性的“平衡”文化,是先进而正确的——“平衡”就不会“僵化”或“极端”,更容易“以变应变”,而“变”才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永恒真理。

三、中西文化差异的表现分析

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之分也好,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之别也罢,包括“契约”秩序与“道德”秩序之不同,都是笼统的大概念,容易让人摸不着头脑。

所以,下面,我们就中西文化差异的具体表现,选取其中一些做简要分析如下:

1、为什么,西方是重“法治”的“信用社会”,中国是重“德治(人治)”的“人情社会”?

因为,法律本身就是一种基于国家仲裁的公共“契约”。

西方文化秩序构建的核心是“契约”,所以,自然就会演进出“法治”思想。

同时,“契约”的履行,不是靠个人自律的守信,就是靠外力强制的“守信”。所以,很自然的,整个社会中的人对于“守信”就会格外重视,从而演进成“信用社会”的文化特性。

中国文化秩序构建的核心是“道德”,因而产生“德治”思想同样是自然而然。但,“道德”不像法律可以写成具体的条文靠国家仲裁来强制执行,于是“德治”在具体落地的过程中就演变成了“人治”。

人是有“情”的,“道德”是主观的。这种依靠“人”来施行“德治”的秩序体系,在缺少具体条文可供客观依据的情况下,就给“灵活”掌握提供了相应的空间,从而最终一步一步演进出“人情社会”的文化特性,也就不足为奇了。

当然,“法治”社会也是有道德的,“德治(人治)”社会也是有法律的。差异,只是各自更重视什么而已。

2、为什么,西方文化追求自我与个性,重“个人私利”保障,社会趋向于“分裂”;中国文化却崇尚利他与认同,讲“集体公利”为大,社会趋向于“统一”?

因为,自然属性本是由个体的基因而生,其所形成的个人主义是以“自己”为出发点的思考模式。而社会属性则是因集体而生,其所形成的集体主义是以“集体”为出发点的思考模式。

俗话说:“屁股决定脑袋”。以“自己”为出发点,关于人生价值实现的考量标准肯定就重自我实现,在利益冲突协调时重“个人私利”的保障。而以“集体”为出发点,关于人生价值的考量标准自然就重个人对集体的贡献——利他,在利益冲突协调时自然就讲“集体公利”为大。

同时,以“自己”为出发点,个人与个人之间就是一种“不同”关系,所以通过彰显“个性”来进一步“区分”彼此之不同就很正常。而以“集体”为出发点,内部成员之间就是一种“相同”关系,但“不同”的人之间不可能完全“相同”,所以就只能搞求同存异的“认同”——如果“认同”被大部分人达成共识,不认同者就会成为“相同”里的“不同”,其在集体中的生活就会“不自在”。

因为个人主义重“区分”,而国家又不能按个人进行区分。所以,西方文化对国家的认知就特别强调民族、宗教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区分”。从而,按照西方文化建立的现代国家,在个人主义“私利为重”理念的影响下,就特别容易趋向“分裂”——或民族分裂,或宗教分裂,或意识形态分裂。

中国是集体主义文化,强调的是求同存异的“认同”。这既在文化上形成了中国文化的融合性特征,也使得中国成为了一个基于文化“认同”的文化型国家——中国大一统后的历朝历代,对于国家的概念都是基于文化“认同”,而非民族“区分”。

集体主义下的文化型国家,因为“文化认同”原因,天然就具有“统一”的基础与趋向。

注:西方文化的这种重“个人私利”保障的理念,叠加“契约”秩序,就形成了“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财产权利主张。而在集体主义下,当个人私利与集体公利发生冲突时,“强制”是合理而正义的——否则,集体利益该如何才能得到保障?

3、为什么,西方文化重“权利、平等、自由”,中国文化却重“责任、有序、规矩”?

因为,“契约”本身就是对“权利(义务是负权利)”的约定。所以,西方文化自然就重“权利”。

并且,最好的“契约”签订,应该是“契约”签订的双方,在地位上是“平等”的,意志表达是“自由”的。所以,西方文化在重视“权利”的基础上,又延伸出了“平等”与“自由”两个理想追求

当然,这也和西方社会是直接从贵族社会一步跨越帝制社会直接进入资本主义社会有关——在漫长的贵族社会下,底层人民长期处于“身份不平等”和“无自由”状态,故而对于“平等”与“自由”就格外重视与珍惜。

相对而言,中国则是较快的从贵族社会过渡到了只有皇帝的身份才可以传承(其他人在身份上都平等)的帝制平民社会。并且,还有科举制度可以实现阶层流动,以及周期性的改朝换代可以彻底的推倒重来。所以,中国文化中对于“平等”与“自由”就不是特别重视,因为不怎么缺——凡是珍惜,几乎都是缺少或缺失。

中国文化的秩序核心是“道德”,强调的不是个人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从个人的角度看,“道德”是个人对他人和集体应该尽什么样的“责任”;从集体的角度看,“道德”的本意是为了让集体中的每个人都能有更好的发展。

而一个集体的构成,最重要的不是集体成员之间的静态“平等”,而是各个成员都有自己的合适位置,实现动态的“有序”共处——理想状态是,每个人都顺天应命,各安其位,各尽其责,不发生任何矛盾(一旦发生矛盾,就说明天命已变,需革旧立新,重应天命——内生性改朝换代的“口号”来源)。

但是,“责任”和“有序”都是比较“虚”的原则与目标,无法具体落地执行。所以,建立一套基于这两者的“规矩”体系,以最大可能的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就成了必然的选择——礼乐制也好,三纲五常也罢,都是“规矩”的体系化具体实现。在这种“规矩”体系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命位置与相应的责任,普通人有普通人的,皇帝有皇帝的,大家都不能“逾矩”,否则就是不“道德”。

注:任何文化都是时代的产物。中国历史上不同朝代的“规矩”体系,所承载的不同的“责任”与“有序”,自然都有其历史局限性。所以,我们不能简单的用当今人类文明的认知标准去衡量其好坏,更不能进而否定中国传统文化的合理性。

4、为什么,西方文化重“程序正义”,追求“民主”而又强调“分权制衡”;中国文化却重“结果正义”,崇尚“民本”而选择“中央集权”?

因为,在个人主义下,一个集体是无法达成共同的结果性目标的,只能追求如何才能使个人主张能够得到更好表达的“形式”,即“程序正义”。

而“民主”,就是基于个人主张表达进行决策的最理想模式——每个人的主张都得到了表达,结果是大家不同主张各有多少的公平裁决。

同时,因为在社会治理的具体实践中,不可能事事都搞“民主决策”。所以,基于“民主”的理念,搞出“代议制”模式的“分权制衡”也就是合理选择。

至于这种“民主”模式是否真正有利于集体的整体良性发展,是否真正符合客观与科学,并不重要。因为,个人主义最关心的是个人,而非集体,我们不能用集体主义的标准去衡量。

况且,即使每个人都知道,“程序正义”、“民主”与“分权制衡”在客观上有各种问题,西方社会也无法进行自我改变。因为,在个人主义文化下,这种模式就是最好的选择,是不可能有更好选择的终极选择。

注:要想实现真正的民主,所需要的前置条件是不可能实现的,此处不做具体讨论。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参阅笔者的相关文章。

中国文化是集体主义的,而集体是有着恒定不变的结果性共同目标的——整个集体的良性发展。

因而,对于普通民众而言,既然大家已经有了共同的结果性目标,那么搞“民主”也就没有多大必要了。从而,在社会治理的具体模式上,选择“中央集权”就是最合理的——因为,“中央”只是结果性共同目标的具体执行者,并且最有效率。

当然,追求“结果正义”的反面就是,我不管过程与形式是否正义,但如果结果对我而言是“不正义”的,我就要反对,就要闹,就要“革命”!

这也是为什么,中国在实现了大一统后,却不断改朝换代。而西方在分封制下,却保持长期稳定的主要原因之一。因为,“程序正义”会让人没有毛病可挑——如果你认这个游戏规则,就得认游戏结果,不管结果是否有利于自己,都得“认命”;而“结果正义”却让人无理都可以闹三分,况且任何“结果”都不可能做到让所有人都满意。

从这个角度上分析,我们就能得出一个“反常识”但符合实际情况的结论:个人主义“契约”秩序下的国家制度,无论如何不公平,都具有超强的稳定性。因为,大家都是在按“契约”办事,每个人都会感觉很“公平”。西方国家之所以能够打破分封制进入资本主义社会,核心原因在于当他们这些国家由农耕文明向工业文明跃迁时,工业力量主要掌握在了非封建领主的商人资本家手里。如果,工业力量主要被封建领主掌握,那么大概率到今天为止,西方社会依然会处于分封制模式,最多是用当今人类文明改良后的变种分封制。这就是那些国王、族长、军阀等掌权的国家,在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依然能够存在的原因之所在。

对于集体而言,“结果正义”的“结果”到底该是什么,才能最有利于集体的整体良性,才能最大程度的保持国家的稳定?

在中国的传统治国理念中,儒家文化所提出的“民本”理念,几经发展,逐渐成为了中国文化的共识。并,延续至今。

对于个人而言,追求“结果正义”就形成了中国人重视“人为什么而活”的特色文化。

为私利而活,就发展出了“功利主义”;为血缘而活,就发展出了“亲情文化”;为长生而活,就发展出了“修炼文化”;为国与道义而活,就形成了千年中华文脉之魂——家国情怀,青史荣耀。

5、为什么,西方文化多“极端主义”,中国文化却讲“中庸之道”?

因为,西方文化是个人主义,秩序结构是以个人与外部之间“外部关系”,重“区分”。而中国文化是集体主义,秩序结构是集体内部成员间的“内部关系”,讲“认同”。

在个人主义下,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因为缺乏共同的道德认知来“软”化解,所以只能靠实力与仲裁来“硬”解决。自然,就会诞生“优胜劣汰”的“强者正义”逻辑。从而,一旦自己处于“强者”地位,就非常容易衍生出各种以自我标准为“正义标准”的“极端主义”。

比如,一旦自己的民族实力强大,就产生出基于血缘“优胜劣汰”的极端化——种族主义;

比如,一旦自己的宗教实力强大,就会产生出基于信仰“优胜劣汰”的极端化——打击迫害异教徒;

比如,一旦自己的国家实力强大,就会产生出基于意识形态“优胜劣汰”的极端化——“普世价值”强行输出。

同时,极端理念下,对于一种错误极端思想的反思与反动,往往又会发展成另一种同样错误的反向极端思想——其实质依然是以自我标准为“正义标准”的“强者正义”逻辑。

比如,当今西方社会中各种所谓的“政治正确”与“白左”——极端环保主义、极端动物保护主义、极端平权主义、极端人权主义,等等。

比如,本身是反“优胜劣汰”而追求集体良性的“福利社会”主张,在个人主义文化下却变成了非可持续发展的“债务危机”——现在是拖过一天算一天,未来的问题交给未来人去解决。

在集体主义下,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主要是靠集体内部的协调。而要想把协调做好,最好的做法就是“去掉个人的主观情感与本能,客观的以集体利益为准则与目标”——即,儒家思想所推崇的 “求中致和”。

为了便于实践,这种“求中致和”的理念,便被具化为“中庸之道”,并逐渐衍简为“不偏,不倚,不走极端”。

6、为什么,西方国家虽小但在领先后却能够“殖民”全世界,而中国即使是在最强大的时候也只是搞“防守反击”?

因为,西方国家的社会治理模式是“个人主义”下的“分封制”与“契约制”,而中国却是“集体主义”下的“中央集权”与“仁政治国”。

理论上,一个国家对外发动战争的目的,不是为了疆域的开拓或守卫,就是为了“财富”的掠夺。而战争的组织形式,无非是三种模式:一是,国家统一组织;二是,私人与国家签订“契约”后自行组织;三是,国家与私人联合组织。

对于中国来说,客观上,在当时的科技水平与组织管理能力下,“中央集权”模式能够有效管理的疆域范围是有限的。一旦,疆域范围达到上限附近后,就失去了客观上的扩张能力。并且,在“仁政治国”理念下,当时的中国如果再向周边扩张,基本就相当于是“扶贫”,动力也不足。所以,就只能搞扩张影响力,搞“当老大”的万国来朝——为了彰显“老大”之形象,大概率还得搞“赔本赚吆喝”。

至于搞“分封制”去扩张疆域,对于“中央集权”制国家的皇帝而言,那是不可能的选择——否则,千辛万苦的搞“中央集权”是为什么?

如果不搞疆域扩张,而只搞对外“掠夺”,对于中国的皇帝而言,既缺乏个人欲望也缺乏性价比——朕享受的已经是全天下最好的了,外面没什么可值得掠夺的,而且打仗也是要花钱的。

而搞“契约制”的授权私人去“掠夺”,更是不可能。这不仅与中国以“道德”为核心的社会秩序相违背,同时对皇权而言也潜藏着与“分封制”相同的弊病。

所以,在种种主客观原因下,中国自实现大一统后,大部分对外战争基本都是“防守反击”—— 历史上中国的疆域范围,自唐朝之后基本就没有再扩大(元朝与清朝情况特殊,除外)。

反观西方国家,则几乎与中国正好相反。

如果说,“中央集权”对于疆域的管理是“直营”模式,“分封制”与“契约制”就相当于“加盟”模式。这种“加盟”模式,即使是在当时的科技与管理水平下,也是可以支撑疆域范围无限扩张的——西方国家的“分封制”几乎完全是“契约”制的,与中国的“分封制”差异很大,其皇帝对领主的统治力是非常有限的,在管理上也是非常“省心省力”的。

同时,在“契约制”下,任何个人都可以与国家签订“契约”去组织私人的对外掠夺。皇帝和领主们因为具有领地收入,其对外掠夺的欲望是有限的,可无数没有领地收入的商人们对外掠夺的欲望却是无限的。所以,我们可以看到,西方国家的对外战争与殖民,绝大部分都是“私人契约”式的——尤其是当航海大发现之后,出现了爆炸式增长,西方国家几乎“殖民”了全世界。

7、为什么,西方文化信“神”,而中国文化却信“命”?

因为,一种信仰能成为一个社会的主导信仰,不仅来自于自发传播,更来自于统治阶层的选择性宣贯。

在部落时代,因为部落间的交流有限,中西方都一样,所有的部落大家都是各信各的“神”——或源于具体的自然崇拜,或源于抽象的未知猜想,大都是期望能够护佑自己部族更好生存的“力量神”。

理论上,只要部落式的社会结构被打破,就必然会产生两种结果:一方面,随着人们之间的交流增多,信仰就会发生碰撞融合,由多样趋向统一,统一向强者的信仰;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组织规模的扩大,部落时代的相对平等就会逐渐发展为明显分层——如果底层人民的相对苦难无法在现实中得到改变,就需要在精神上找到合理安慰。于是,底层人民的信仰就会由简单的“力量神”崇拜,转为信仰映照现实的“秩序神”与神之世界,从而给自己以承受苦难的理由与改变苦难的希望。

现实中,西方文化中神之文化的形成与发展路径大体即是如此。并且,当底层信仰发展成势后,统治阶级或见利而主动推波助澜,或因裹挟而不得不被动顺应,最终导致神权登顶,形成了西方社会的神之中世纪。再后来,虽然世俗势力借科技之力而崛起,实现了政教分离,但即使没有漫长的信仰所形成的惯性之力,在“科学验证不能完美解释所有,而神学之心证却可自洽一切”的情况下,“神学”与“科学”并世而存也就奇怪而正常。

中国文化之所以由部落时代的信“神”转为信“命”,其根源则在统治阶级的“截胡”。当中国本土的“秩序神”还未产生时(或已有产生,但还弱小。笔者未做相关考证),周公就制礼作乐,创建了一套基于“天命”与“道德”的“规矩”体系,并在整个国家进行宣贯。再后来,不仅儒家对这套体系进行了持续不断的补充完善与自我革新,就连历朝历代的统治阶级也大都选择了继承——如果不继承,自己的上位就缺乏“合法性”。

这种“天命”说,同“神学”的心证一样,不仅可以自洽的解释社会分层的合理性,几乎可以解释一切人之际遇——“命”该如此。并且,中国历史上的皇权,在绝大部分时候都是强势的,从来没有给过任何一个“秩序神”凌驾其上一统天下的机会。

所以,最终,中国社会在信仰上,形成了“以天命为主导,各神并存”的百花齐放之局面。

同时,在为什么信“神”这个问题上,也因为部落时代的信“神”理由——“保佑”,占据了“天时(先入为主)”、“地利(原生信仰)”与“人和(和平共处)”之利,最终发展成为绝大部分中国人的信“神”理念。

然而,信“命”和信“神”相比,“命”终究是太抽象了些,而且还不能给人以未来的希望,更没有人可以掌握“最终解释权”。所以,在稳定社会底层上比不过信“神”。一旦,底层人民的苦难达到一定程度(集体主义原则下的结果正义未能有效实现),再加上有人站出来“替天行道”,就会引发社会动荡——小则占山为王,大则揭竿而起。

8、为什么,西方文化发展出了“神学”与“科学”,而中国文化却发展出了“道家”与“儒家”?

这种情况的形成,其原因肯定有很多,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有必然的也有偶然的。

此处,我们仅从“思维特性”与“文化反动”两方面做简要猜想与推论,供大家参考。

从“思维特性”上看,西方文化是“契约”秩序,中国文化是“道德”秩序。

二者相比,“契约”是“客观”的,是“具体”的;而“道德”是“主观”的,是“意会”的——道德也有具体的规范,但更需要“意会”。因为道德是对于人之行为的规范,而人的行为会遇到无数种可能,不可能做到都列出具体的规范来,所以需要“意会”。

并且,“契约”的内容最后大都会落脚于“物质”,人们对其内容的关注是“是什么”,而非“为什么”——因为,“为什么”的答案是确定的,不是因为实力,就是因为仲裁。

而“道德”的内容则一般均落脚于“人的行为”,即使有“是什么”的具体规定,但有思想的人一定会琢磨这是“为什么”——因为,道德是主观的,其答案永远是因人而异的,不可能统一。

习惯成自然,人的行为习惯是会影响思维方式与方向的。

如果,我们把上面的关键词串联起来,从思维特性的角度牵强附会一下,就会得出如下结论:

西方文化下的思维方式是“客观”而重“具体”的,思维方向是“物质,是什么”——延伸一下就是“世界到底是什么”。

中国文化的思维方式是“主观”而重“意会”的,思维方向是“人的行为,为什么”——延伸一下就是“人到底为什么活”。

而“神学”与“科学”的本质,其实就是对“世界到底是什么”的不同解释。只不过,“神学”用的是心证的方式,“科学”用的是验证的方式。

至于“道家”与“儒家”的本质,则是对“人到底为什么活”的不同回答。“道家”的回答是出世,“儒家”回答是入世。

同时,因为西方文化下的“科学”是要探寻“世界到底是什么”,所以西方不仅有科技发明,更产生了众多的伟大科学发现。而中国文化由于是儒家占了主导地位,所以就由“入世”走上现实与实用主义。于是乎,在中国的历史上,“有用”的伟大科技发明没少搞,但“无用”的科学发现却几乎没有——即使有了,也得不到重视。

另外,中西文化在思维上的这种差异,我们也可以从文字、绘画、烹饪、人际交往等方面得到验证。无一例外,在这些方面,中国文化都走向了“意会”,而西方却走向了“具体”——西方绘画也有“抽象”派,但其本质依然是“具体”,是通过对具体事物的抽象描绘来表达具体的思想。中国画的写意则是以主观表达客观,在不像中求像,求神似,求意境。

从时间线上看,欧洲文艺复兴后西方“科学”大爆发的原因,既有持续积累导致瓶颈突破后的飞跃,更有对“神学”极端压制的强烈“文化反动”。

在科学发展上,中西方在最开始时,都是源于对世界构成的哲学猜想——中国有“五行”说,西方有“四元素”论。但是在后来的发展上,中国因实用主义的“儒家”文化占据了主导地位,导致“科学发现”几乎陷入了停滞,而西方却在“科学发现”的道路上缓慢积累。同时,在“科技发明”上,中国因人口数量多、经济发展水平高、大部分时间处于社会稳定状态等原因,实现了遥遥领先于西方。

然而,人类科技的发展并不是线性的,而是跳跃性的。当“科学发现”突破某一瓶颈后,就会带来“科技发明”跳跃式的井喷爆发。当“科学发现”陷入某一瓶颈后,则“科技发明”就会进入缓慢进步期——当今人类社会的“科学发展”,就已经进入了新的瓶颈期,所以“科技发明”就呈现出了疲态。

所以,当西方的“科学发现”由于长期的积累而突破了瓶颈,并叠加对“神学”的全面反动,其“科技发明”就在“科学发现”的引领下,出现了爆炸式增长,快速超越了同时期的中国。

而中国,不管是“道家”和“儒家”谁占据主导,都同样不会在“科学发现”上有大的建树。因为,这两者在本质上就与“科学”无关,都是在问“人为什么活”,而不是问“世界是什么”。

“神学”的反动是“科学”。而“道家”与“儒家”,无论谁反动,无论如何反动,都反动不出“科学”。“儒家”的“入世”虽然不阻碍“科技发明”,但其实用主义对“科学发现”却并不友好——因为,初期的“科学发现”基本都是没什么实际用处的。

四、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的利弊比较

文化之间的比较,如果不加限制条件与衡量标准,很难说谁优谁劣,只能说存在即合理。

如果两种文化之间的差异是南辕北辙,那么分别认同两种不同文化的人,一定均会觉得对方的某些认知是无法理解的。

对于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之间的比较,如果我们从客观的角度去分析,至少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从个人的喜好看

如果你的三观是偏个人主义,你一定会觉得个人主义文化更好。反之,就会觉得集体主义文化更好。

这无关客观上的对错,只关乎个人的主观感受是否“舒服”。

2、从个人的发展看

如果静态比较,个人主义有利于强者发展,集体主义有利于弱者发展。

如果动态比较,个人主义不利于公平发展,集体主义则相对均衡。

因为,个人主义的“优胜劣汰”秩序,虽然更能让强者的个人欲望得到“无限”满足,但也会产生“阶层固化”问题——即使你是强者,可如果你被“固化”在底层,同样很难有好的发展。

3、从国家的竞争看

如果是在同一代际文明下竞争,且双方都清楚竞争的关键是什么,集体主义要比个人主义更有优势。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大家比拼的是内部资源的整合与动员能力。显然,在这方面,集体主义要比个人主义更有效率。

如果是在代际文明交替时竞争,且双方都不清楚未来竞争的关键是什么,个人主义要比集体主义更有优势。

因为,如果大家都不清楚未来的竞争关键是什么,就只能拼选择概率。显然,个人主义的“多元”要比集体主义的“统一”,在选择项上要更多,因而更先找到未来竞争关键是什么的概率也就越大。

4、从理念的极化看

个人主义如果极端化发展,每个人都只考虑自己的个人利益最大化,而不考虑集体的整体良性发展。迟早,集体会因个人利益冲突而走向崩溃。

集体主义如果极端化发展,就会演变成“种族延续至上”主义。在这种情况下,人只是种族延续的工具,就会失去多姿多彩的生活趣味与人生意义。

其实,不光是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任何一种文化如果走向极端,都会最终自我毁灭。

在笔者看来,如果我们真正认清了人性,就会明确知晓:集体主义之上的个人主义才是人类未来最合适的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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