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死13伤!损失800多万!上海石化“5•29”爆燃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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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13伤!损失800多万!上海石化“5•29”爆燃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2024-07-13 08:5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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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内容由PHASE & PHONIXTECH联合代表处冠名

近日,上海应急管理局网站公布的“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5•29”爆燃一般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上海石化公司“5•29”爆燃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据悉,2021年5月29日8时24分,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烯烃部2号烯烃联合装置(老区)7号裂解炉区域发生一起爆燃事故,造成1人死亡,5人重伤,8人轻伤,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839.87万元。

本起事故的相关单位:上海石化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海君;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一君。天津海盛石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闫志森。

事故的直接原因:

上海石化公司烯烃部2号乙烯装置(老区)在停车检修期间,完成管线氮气吹扫置换后,未关闭7号裂解炉进料管线45号盲板上、下游阀门。相关人员在未完成“盲板抽堵作业许可证”签发流程,未对7号裂解炉进料管线45号盲板上、下游阀门状态进行现场确认的情况下,即开展抽盲板作业。同时,作业人员打开了轻石脑油进料界区阀门,造成轻石脑油自45号盲板未封闭的法兰处高速泄漏,气化后发生爆燃。

事故的间接原因有四方面:

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上海石化公司未能有效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作业现场统一协调管理不力,对作业人员调配管理失当;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不力,未及时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盲板作业管理混乱。相关人员未按《上海石化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细则》要求,在未有效落实作业许可证审批手续、未确认盲板抽堵作业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即开展盲板抽堵作业。

开工条件确认流于形式。相关人员违反《上海石化公司(2号乙烯老区)装置开工方案》 、《上海石化生产装置开停工及检维修HSE管理细则》规定,开工要求执行不到位;未对现场阀门的安全状态进行有效确认;开工过程监督管理不力,未能做到全流程闭环。

作业组织协调存在漏洞。相关人员交叉作业风险辨识不清,操作指令发出不规范;在未能有效沟通协调情况下,引料操作和抽堵盲板两个高风险作业同时进行,导致过程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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