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发展历程与演变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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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发展历程与演变规律

2023-05-05 00:4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原标题: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发展历程与演变规律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腐败是危害党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要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深入总结我国反腐败的历程以及廉政治理的历史性成就和经验,深化对反腐败斗争规律的认识,有助于理清方向、坚定信心,将反腐工作推向新水平、新阶段,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反腐败价值取向的演进

价值取向指反腐败的意义取向,主要回答为什么要反腐败,具体体现为反腐败的目标和对待腐败的态度。

目标不断深化:从“反腐倡廉”到“从严治党”。70多年来,我国反腐败的目标经历了从“反腐倡廉”到“从严治党”的转变,形成了廉政、勤政、能政之间互相促进、协同发展的格局。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这一时期反腐败的目标主要是反对官僚主义、反贪污和反浪费,改善干群关系。改革开放后,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纠正各种不正之风,重点打击经济领域腐败现象,廉洁从政成为反腐败的基本目标。20世纪90年代开始,党和政府不仅将廉政作为反腐败的目标,也日益重视勤政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一方面“打虎”“拍蝇”“猎狐”,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另一方面,打击“为官不为”现象。党中央提出,既要“加强廉洁政府建设,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又要“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尽职免责机制,营造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的环境”。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长期战略、永恒课题,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

态度不断强化:从“严厉打击”到“零容忍”。反腐败是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政权巩固的重要任务,党和政府将反腐败作为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常抓不懈,反腐败的决心和意志坚定不移,态度不断强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在于‘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将反腐败斗争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一直保持高压态势,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坚决查处一个,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党的建设各方面,为反腐败工作注入强心剂,形成全面遏制的工作态势。

反腐败议题的演进

腐败现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腐败主要表现为作风问题和贪污浪费;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主要表现为经济领域的权钱交易;进入新世纪,腐败的表现更加隐秘和多元化。因此,反腐败的议题也在不断演进。

作风问题是反腐败的永恒主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风问题无小事,可以说所有腐败问题,起初往往都是从作风失范开始的,从不讲规矩开始的,从违反纪律开始的”。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党和政府一直注重作风建设。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反对官僚主义、反贪污和反浪费到改革开放时期纠正接待、住房分配等领域不正之风,再到新世纪初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一直到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作风建设可谓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决整治一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干部从文山会海、迎评迎检、材料报告中解放出来,把精力用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党的二十大强调,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党风问题关系执政党的生死存亡,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以权谋私是反腐败的重点。腐败是利用公共权力获取私人利益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表现为形式多样的“走后门”,如:优先购买、多吃多占;投机倒把、发国难财;贪污盗窃、徇私舞弊等。改革开放初期,以权谋私主要表现为经济领域的腐败行为:贪污、侵吞国家资产;利用职权,索贿受贿,出卖国家利益;走私、倒卖国家资产。进入新世纪,以权谋私主要表现为政商勾结等现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决打击以权谋私行为,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在,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党内仍然存在“七个有之”、以权谋私、钱权交易、贪污贿赂、欺压百姓等问题。要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集团的代言人、代理人,坚决治理政商勾结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决不姑息。

从抓“大案要案”到“‘老虎’‘苍蝇’一起打”。抓“大案要案”在反腐败中可以起到重要威慑作用,我们党一直将大案要案作为反腐败的重要抓手。在改革开放初期,一些干部被腐蚀,邓小平同志指出:“卷进经济犯罪的,不是小量的,而是大量的。”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一边打“老虎”,一边拍“苍蝇”,解决“微腐败”问题,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保持党的纯洁性,就必须坚决打击贪污腐败,既要坚持打“老虎”,也要坚决打“苍蝇”,让大小贪官生畏,彰显了党中央“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提高了党的威望,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反腐败实践路径的演进

思想政治建设长抓不懈,从“一般教育”到“主题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是拒腐防变的根本措施。我们党一直注重党员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觉悟,1950年,中共中央进行全党整风,通过学习中央文件和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1957-1958年党内又进行第二次整风运动,开展了一场既严肃认真又和风细雨的思想教育运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指出,思想政治工作薄弱是腐败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强调要深入开展思想教育,标本兼治,防范和消除腐败。党中央先后开展多次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思想建党、理论强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先后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党内集中学习教育,今年又组织实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自觉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凝心聚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惩治是重要手段,从“重查处”到“一体化推进”。惩治是反腐败的重要手段,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形成强大的威慑力。我们党一直将“加大查处和处罚力度”作为遏制腐败的有效方法,坚决打击毫不手软。新中国成立初期,刘青山、张子善案件表明了党中央严惩腐败的决心。改革开放后,邓小平指出“对严重的经济罪犯、刑事罪犯,……判死刑也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教育手段”,通过对腐败分子的严惩,增加腐败成本,彰显惩治的权威。同时,党和政府提出坚持标本兼治,预防与惩治相结合。2007年,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标志我国反腐倡廉进入防治结合的阶段。十八大以来,针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党中央坚持防微杜渐,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日常工作中某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提醒、早处理,将腐败遏制在萌芽状态。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必须三者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把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能、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优势融于一体,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推动各项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党的二十大指出,深化标本兼治,使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制度建设从零散到系统。制度建设是防治腐败的根本措施。如何靠制度防治腐败,是我们党一直重视的问题,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度建设不断加强,日益完善。新中国成立初期,反腐倡廉制度多以《通报》《通知》《指示》等形式颁布,制度建设处于摸索期,表现为中央由上至下以及地方由下至上相结合。1978至2012年是制度建设的恢复、改革和创新时期,建设目标和任务更加明确,法规数量明显增加,反腐倡廉制度多以《准则》《决定》《规定》《条例》等形式颁布。改革开放初期,党和政府认识到“由于我们的行政法规、经济法规、经营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再加上我们有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处于涣散软弱状态,这就给少数违法乱纪分子进行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的活动,在客观上提供了条件和可乘之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重视发挥法规制度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出台了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引领性的法规制度,反腐倡廉制度走上了科学化、体系化的轨道,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和反腐败法律体系。党的二十大指出,要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为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有力支撑。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从专门监督走向全面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监督不力或失效是腐败产生的根源,加强监督是防范腐败的重要保障。新中国成立后,面对反腐新形势,在县市以上的各级人民政府设立人民监察机关,负责监察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是否履行职责;成立党的中央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改革开放后,重新恢复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不断扩展监督体系和范围。1993年,中央纪委和国务院监察部合署办公,以发挥党政监督机关的整体效能,集中力量抓反腐败,反腐倡廉坚持标本兼治,既克服已经发生的腐败现象,又通过深化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为我国最高监察机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党委(党组)要发挥主导作用,统筹推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要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做实专责监督,搭建监督平台,织密监督网络,协助党委推动监督体系高效运转。我国已初步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贯通协调各类监督的格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反腐败历程,党中央反腐的决心和力度不断加强,目标不断完善,议题不断丰富,实践路径日益多样化。党的十八大以来,惩治腐败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标志着我国反腐败工作进入整合治理阶段。新征程上,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永葆自我革命精神,深入推进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金羊网 文/杨芳)

(杨芳,作者系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广州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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