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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8 09:5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自商周以来,内蒙古地区始终战事频仍,两千多年中,战事与边策的波动,致人口几度增减,草原生态环境也经历了“恶化——恢复——再度恶化”的几次交替,终致形成今天的地貌及地域经济格局。举凡攻略或守土之战事,必先解决给养供应问题,而最佳选择无疑是屯田和徙民守边。这是古代内蒙古地区人口变动的主要原因,也是内蒙古地区生态环境演化的原动力之一。

秦统一中国后,北逐匈奴,发谪徙边,有组织地对内蒙古西部草原进行垦殖。因秦代屯田时间较短,对当时内蒙古地区的自然生态未能造成严重破坏。

直到西汉中期内蒙古草原的自然环境还是很好的。史料载,汉代阴山山脉地区,“东西千余里,草木繁盛,多禽兽”,那时,除了最西部的阿拉善地区外,内蒙古的其它地区大概还没有沙漠。从西汉中期开始,河套地区和鄂尔多斯等地的草原被大面积垦殖,草原垦殖延续了2个世纪。东汉以后,兵连祸结,垦区农业亦渐衰败。至此延续了180余年的草原垦殖随之偃息,农田复为牧地。鄂尔多斯地区的沙化现象就是在这个时期陆续出现的。此后4个多世纪里,内蒙古草原复为以游牧,因垦殖遭到破坏的草原获得到了休养生息,鄂尔多斯地区先前出现的沙丘并没有扩展。

公元4世纪末,铁弗匈奴自漠北迁至朔方,并筑统万城(今陕西省靖边县红墩界乡白城子村,唐称夏州)以为国都,且大事农耕。当时的鄂尔多斯“临广泽而带清流”,水丰草美。采取“息众课农”政策,在牧区垦殖农耕。至北魏末年草原沙化现象已很明显,亦今毛乌素沙地之雏形,从统万城兴建到沙漠出现仅仅一百年左右。可见草原垦殖加速了沙化的进程。

隋唐时期,今内蒙古地区垦殖风亦盛。隋朝统治虽维持不足四十年,但仍由于长城以北大兴屯田。尽管唐代在内蒙古草原的垦殖没有达到汉代的规模,但由于这时内蒙古草原自然环境已不如汉代,导致了迅速荒漠化的结果。隋唐时期在内蒙古东部也有屯田之举,范围包括老哈河、西拉木伦河流域的大片地区。

唐代鄂尔多斯地区的毛乌素沙地已经形成,鄂尔多斯地区南部风沙肆虐;“普纳沙”、“库结沙”的名字也多见于史料和文献,这就是库布齐沙漠的前身,在当时已经有了相当的规模。据《全唐文》记载,“夏州(辖境包括内蒙古的乌审旗和鄂托克前旗)广长几千里,皆流沙。”宋、元300余年间内蒙古草原曾有过相当规模的屯田,甚至辽、金还在内蒙古东南部(现赤峰、通辽地区)掳掠或迁移汉民进行垦殖,但与汉、唐时期的“以耕代牧”不同,是“以耕助牧”;那时,鄂尔多斯地区的草原生态环境也基本得以恢复。

明朝初期,内蒙古南部鄂尔多斯高原多为水草丰美的腴田沃土。明中叶以后,由于大量移民到此,耕垦面积日益扩大,建材和薪炭需求有增无减,森林、草原植被受到破坏,局部地区已显现出土壤沙化的势头,后因垦田废弃,就地起沙变得普遍。早已逼近长城的毛乌素沙漠乘机肆虐,到嘉靖年间,鄂尔多斯南缘边墙一带在流沙的侵袭下,已是“四望黄沙,不产五谷”了。然而流沙并未停止,它向南蚕食,湮没了陕西榆林附近的大片土地,这时毛乌素沙漠竟穿越长城屏障,向南延伸。北方九边的土地资源受到大面积的破坏。植被垦辟殆尽,土壤肥力枯竭,由此引起大面积沙化。

若论各代对内蒙古草原生态破坏之重,当首推清代。清初,朝廷禁止口内农民到口外垦殖蒙地,使得内蒙古草原得以休养生息,大部分沙地得以恢复。但自清康熙(1662~1723年)后,内蒙古地区的人口持续增长。大量水草丰美的草原被垦殖。到18世纪、19世纪之交,农业在内蒙古部分地区已经形成独立的地域经济。清朝时期,内蒙古地区最早形成农区和半农半牧区的是土默川和卓索图盟(辖区包括今赤峰南部、辽宁西部及通辽西南部分地区)一带,后逐步扩大。在清末实行“放垦蒙地”政策之前,河套地区的可耕地已经全部垦毕。清末的徙民守边、放垦蒙地新政,使得内蒙古垦区面积急剧扩大,是以牺牲这些地区的草原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当时除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地区和阿拉善等偏远地区和早已农耕化的卓索图盟、归化土默特和河套地区,垦殖活动在当时的哲里木盟、昭乌达盟、热河省、察哈尔八旗、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这一自东向西的广大地区普遍开展起来。其垦殖面积之大、范围之广,超过了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时期。

民国时期,无论北洋政府还是国民党当政,均沿袭了清朝放垦内蒙古草原的“蒙地汉化”政策,并为此制订了许多奖励开垦的办法。伴随从沿海各省通往内蒙古铁路的修筑,移民大量涌入,使草原地区开垦规模更加扩大。从民国元年至民国17年(1912~1928年),共开垦草原380万公顷(5700万亩)。如此数十年连续不断的开垦,其直接后果便是草原区域的大面积减少和草原地区的荒漠化。

清朝,特别是晚清时期大规模、大范围的垦殖,农区急剧扩大,到20世纪初,牧区已经大幅度北移西迁,农区占据了河套、土默川、西辽河平原、嫩江西岸平原和阴山丘陵的滩川地。牧区被挤到大兴安岭以西、阴山山脉以北、贺兰山脉以西和鄂尔多斯高原西部地区。还有介于农区和牧区之间的半农半牧区。至此,牧区、农区、半农半牧区的地域经济格局基本定型,并且延续至今。

一、荒漠化土地

(一)荒漠化土地概况

狭义的荒漠化乃是指在脆弱的生态系统下,由于人为过度的经济活动,破坏其平衡,使原非沙漠的地区出现了类似沙漠景观的环境变化过程。荒漠化土地还包括了沙漠边缘风力作用下沙丘前移入侵的地方和原来的固定、半固定沙丘由于植被破坏发生流沙活动的沙丘活化地区。

广义荒漠化则是指由于人为和自然因素的综合作用,使得干旱、半干旱甚至半湿润地区自然环境退化(包括盐渍化、草场退化、水土流失、土壤沙化、狭义沙漠化、植被荒漠化、历史时期沙丘前移入侵等以某一环境因素为标志的具体的自然环境退化)的总过程。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这样定义说:“荒漠化是由于气候变化和人类不合理的经济活动等因素使干旱、半干旱和具有干旱灾害的半湿润地区的土地发生退化。”土地开垦成农田以后,生态环境就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稀疏的作物遮挡不住暴雨对土壤颗粒的冲击;缺少植被而裸露的地表凭日晒风吹,不断地损失掉它的水分和肥沃的表层细土;单调的作物又吸收走了土壤中的某些无机和有机肥料,并随收获被带出土壤生态系统以外,年复一年,不断减少着土壤的肥力,导致土壤品质恶化,于是水土流失便加速进行。

从世界范围来看,在1994年通过的《联合国关于在发生严重干旱和荒漠化的国家特别是在非洲防治荒漠化的公约》中,荒漠化是指包括气候变异和人类活动在内的种种因素造成的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地区的土地退化。

该定义明确了3个问题:

1.“荒漠化”是在包括气候变异和人类活动在内的多种因素的作用下产生和发展的;

2.“荒漠化”发生在干旱、半干旱及亚湿润干旱区(指年降水量与可能蒸散量之比在0.05~0.65之间的地区,但不包括极区和副极区),这就给出了荒漠化产生的背景条件和分布范围;

3.“荒漠化”是发生在干旱、半干旱及亚湿润干旱区的土地退化,将荒漠化置于宽广的全球土地退化的框架内,从而界定了其区域范围。

20世纪60年代末和20世纪70年代初,非洲西部撒哈拉地区连年严重干旱,造成空前灾难,使国际社会密切关注全球干旱地区的土地退化。“荒漠化”名词于是开始流传开来。据联合国资料,全球1/5人口,1/3土地受到荒漠化的影响:1992年6月,世界环境和发展会议上,已把防治荒漠化列为国际社会优先发展和采取行动的领域,并于1993年开始了《联合国关于发生严重干旱或荒漠化国家(特别是非洲)防治荒漠化公约》的政府间谈判。1994年6月17日,公约文本正式通过。1994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从1995年起,把每年的6月17日定为“全球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中国是《公约》的缔约国之一。

土地荒漠化是全球性的环境灾害,它已影响到世界六大洲的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球约有1/6的人口生活在这些地区。目前,全球荒漠化的面积已经达3600万平方公里,占整个地球陆地面积的1/4,全世界受荒漠化影响的国家有100余个,约9亿人受到荒漠化的影响和威胁。全世界每年因荒漠化而遭受的损失达420亿美元。

中国荒漠化形势十分严峻根据1998年国家林业局防治荒漠化办公室等政府部门发表的材料指出,中国是世界上荒漠化严重的国家之一。根据全国沙漠、戈壁和沙化土地普查及荒漠化调研结果表明,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为262.2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7.4%,近4亿人口受到荒漠化的影响。据中、美、加国际合作项目研究,中国因荒漠化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541亿人民币。

中国荒漠化土地中,以大风造成的风蚀荒漠化面积最大,占了160.7万平方公里。据统计,20世纪70年代以来仅土地沙化面积扩大速度,每年就有2460平方公里。

近代土地荒漠化过程是伴随着300年前清朝政府放垦政策下的大规模土地开垦活动开始的。特别是清朝政府统治的最后10年在本地区推行“移民实边”政策,大批内地农业移民迁居,大肆砍伐森林,破坏草场,毫无节制地开垦土地,使土地荒漠化过程加速、加剧发展,荒漠化面积迅猛扩大。后经国民党统治时期土地的继续滥垦,到1949年使原本以蒙古族畜牧业为主导产业的地区到了有畜难养、无牧可放的地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政府制定了“禁止开荒,保护牧场”、“以牧为主,兼顾农业”等项政策,一度使土地荒漠化发展速度得以控制。然而,导致土地荒漠化的人为因素是多方位、多层面,具有深层社会、经济、政治背景的。随着人口急剧增长,粮食需求压力的日益加大,自20世纪50年代中期至20世纪70年代初期,在“以粮为纲”、“牧民不吃亏心粮”的政策引导下,先后出现了三次大规模的垦荒活动,导致大规模土地荒漠化的再次发生。土地荒漠化人为驱动因素的另一个深层社会经济原因是土地经营权和牲畜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在“一大二公”生产所有制体系中,农牧民缺乏应有的生产积极性和责任感,加之缺乏资源环境保护意识的经营、管理者的决策失误,导致种植业长期粗放经营、广种薄收和对草场资源的滥牧、过牧。由于农牧资源的严重浪费和生产力水平低下,导致广大农牧民长期生活在贫困状态下。因为贫困,农牧民不得不以滥樵草场植被作为生活燃料、滥采野菜和野生中草药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来源。以上种种原因,造成20世纪50年代末到20世纪70年代初全区土地荒漠化的迅速扩展。

内蒙古自治区是全国荒漠化土地分布最集中和危害最严重的省区之一,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仅次于新疆处于第二位,土地荒漠化和沙化的发展趋势在全国最为明显。

根据《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规定的荒漠化定义,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荒漠化可能发生面积为70.11万平方公里,占自治区总土地面积的59.3%。其中,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区的面积分别为17.01万平方公里、26.73万平方公里和26.37万平方公里。

为摸清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状况及其发展变化的态势,履行《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的要求,国家林业局从1994年开始进行了第一次荒漠化土地监测,以后每间隔五年在全国范围内定期开展荒漠化土地监测工作。以省区为单位的荒漠化土地监测工作从1999年开始,每间隔五年进行一次,内蒙古已进行了两次。据1999年全区荒漠化监测结果显示,内蒙古荒漠化土地面积为63.84万平方公里,占监测总体面积70.11万平方公里的91.06%,占自治区总面积的53.97%。据2004年全区荒漠化监测结果显示,内蒙古的荒漠化土地面积为62.2万平方公里,占监测区面积的88.72%,占自治区总面积的52.58%。

(二)荒漠化土地现状

据2004年全区荒漠化监测结果,全区荒漠化土地按荒漠化类型分布,分风蚀、水蚀和盐渍化三种类型;荒漠化土地按程度分布,分轻度、中度、重度、极重度四种程度类型;荒漠化土地按气候类型区分布,分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三个气候类型区;荒漠化土地按土地利用类型分布,分耕地、林地、草地和未利用地四种土地利用类型;荒漠化土地按12个盟市分布。

 

内蒙古荒漠化土地按荒漠化类型分布表

 

内蒙古荒漠化土地按程度分布表

 

内蒙古荒漠化土地按气候类型区分布表

 

内蒙古荒漠化土地按土地利用类型分布表

 

内蒙古荒漠化土地按十二个盟市分布表

 

 

3.荒漠化土地分布特点

(1)荒漠化土地类型

土地荒漠化分风蚀、水蚀、盐渍化和冻融四种类型,在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荒漠化只发生风蚀、水蚀和盐渍化三种。由于内蒙古干旱、大风等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土地荒漠化以风蚀荒漠化为主,是全区土地荒漠化的主要类型,广泛分布于全区12个盟市,占全区荒漠化土地的90.5%;水蚀荒漠化土地主要集中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中东部的黄土丘陵区和阴山、燕山、大兴安岭山脉的山地丘陵区,以黄土丘陵区的黄河流域和辽河流域最为严重,占全区荒漠化土地的4.42%;盐渍化土地集中分布于河套平原、土默川平原的灌慨农业区以及草原、沙地和沙漠内部的湖盆洼地等地带,占全区荒漠化土地的5.0%。

(2)荒漠化程度

全区荒漠化程度总体呈现从东向西逐渐增加的趋势,轻度荒漠化土地主要分布在东部的亚湿润区,中度荒漠化土地主要分布在中部的半干旱区,重度和极重度荒漠化土地主要分布在自治区的西部地区。

各种程度的荒漠化土地面积从多到少的分布为:

轻度荒漠化土地:亚湿润干旱区—半干旱区—干旱区;

中度荒漠化土地:半干旱区—亚湿润干旱区—干旱区;

重度和极重度荒漠化土地:干旱区—半干旱区—亚湿润干旱区。

草地荒漠化数量最多,未利用地荒漠化程度最高,林地和耕地荒漠化数量和程度都较轻。轻度、中度荒漠化土地主要发生在耕地、林地和大部分草地上,重度和极重度荒漠化土地主要发生在未利用地上和少部分的草地上。

4.荒漠化土地动态变化

20世纪50年代至20世纪70年代,内蒙古土地荒漠化面积,平均每年扩展速度为4.2%;20世纪70~80年代中,平均每年扩展速度为4.6%;20世纪80~90年代末,平均每年扩展速度为4.8%。由于20世纪90年代末期以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程,增加了林草植被覆盖度,同时,自2002年以来,全区大部地区气候暖湿,降水增加幅度较大,全区土地荒漠化迅速扩展的态势得到了初步遏制,荒漠化土地面积总体呈减少趋势,特别是风蚀、水蚀荒漠化土地均呈现减少态势,但盐渍化土地面积有所增加,主要是因为科尔沁沙地由于连年干旱,地下水位明显下降,使得沙地内部的湖泊大量干枯,由原来的水域变为盐渍化土地。根据1999年和2004年两次监测数据比较,全区荒漠化土地五年减少1 605 867公顷,年均减少321 173公顷,年均减少速率为0.5%。全区非荒漠化土地和轻、中度荒漠化土地呈明显增加趋势,五年来非荒漠化土地增加了1.60×104平方公里,轻、中度荒漠化土地增加了1.13×104平方公里,重、极重度荒漠化土地减少了2.73×104平方公里。荒漠化土地总量减少,轻度风蚀、水蚀、盐渍化土地均呈现增加态势。盐渍化土地虽然数量在增加,但主要是轻度荒漠化土地的增加,重度盐渍化也在减少,这表明耕地盐渍化在减轻。

二、沙化土地

(一)沙化土地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是全国沙化土地最主要的分布省区之一,分布面积仅次于新疆在全国处于第二位,但是发展趋势在全国最为强烈。

1.沙漠

内蒙古西部干旱的荒漠、半荒漠地带,以阿拉善高平原为主,其西南部的雅布赖山与东北部的狼山为两条隔离带,在山地两侧,分别分布有巴丹吉林沙漠和腾格里沙漠以及巴音温都尔沙漠和乌兰布和沙漠;在鄂尔多斯高平原北缘以北,分布有库布齐沙漠。这5个沙漠,除腾格里沙漠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主体外,其余4个沙漠全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另外,在半荒漠地带还分布有零星小片沙漠。

至20世纪80年代末期,全区沙漠面积共16933.7万亩,占全区总土地面积的9.54%,占全区沙漠、沙地面积的48.53%。其中,流动沙丘1.17亿亩,半固定沙丘1928.5万亩,固定沙丘及其它地貌土地(以下同)3275万亩,分别占沙漠面积的69.27%、11.39%和19.34%。

从20世纪50年代末期至80年代末期的30年间,全区沙漠面积增长1782.8万亩,年均增长59.43万亩,其中,流动沙丘增长1652.3万亩,年均增长55.08万亩。流动沙丘面积占沙漠面积的比例,由20世纪50年代末期的66.52%上升到20世纪80年代末期的69.27%。

 

内蒙古沙漠面积变化表

 

(1)巴丹吉林沙漠

巴丹吉林沙漠分布于雅布赖山西北,古日乃湖以东,拐子湖以南。行政区划在阿拉善盟的额济纳旗与阿拉善右旗境内。

20世纪80年代末期,巴丹吉林沙漠现有面积6645万亩,是全国第三大沙漠和世界第四大沙漠,也是全国最高大的沙漠。其中流动沙丘占83%。

自然地带土壤为荒漠灰棕漠土。海拔高1200~2000米。年降水量40~80毫米,年蒸发量3600~3800毫米。干燥度7~12。年平均气温8~8.9°C年≥10°C积温3400~3700°C。无霜期150~165天。年日照时数3200~3300小时。年平均风速4~4.5米/秒,年大风日数40~60天。

沙漠中心区多高大沙山,高度在200~300米之间,最高有达500米。沙山区的周围沙丘链,一般高25~50米,个别也有达100米。

高大沙山之间的低地分布有144个小湖。湖泊面积一般小于1平方公里。湖水一般矿化度都很高;但在湖盆边缘及有些小湖的中心有沙丘水补给,矿化度多小于1克/升,可供饮用。

湖泊周围草甸除外,地下水埋深在3米以上。沙丘干沙层15~25厘米,含水量1.5%~2%。

在沙丘、沙山的迎风坡和背风坡下部生长有稀疏植物。主要植物种有沙拐枣(Calligonummongolicum)、籽嵩(Artemisiaspaerocephala)、花棒(Hedysarumscoparium)、霸王(Zygophyllumxanthoxylon)、麻黄(Ephedrapczewalskii)、木蓼(Atraphaxisfrutescens)沙竹(Psammochloavillosa)等;低地上有白刺(Nitrariafangutorum、N.sibirica)沙堆;草甸上有芦苇、芨芨草(Achnatherumsplendens)。在沙漠的西北边缘,还分布有大面积的梭梭(Haloxylonammodendron)、芦苇、芨芨草等。

(2)腾格里沙漠

腾格里沙漠,西北起雅布赖山山前,东至贺兰山山前平原,西南邻接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划,小部分在阿拉善右旗,大部分在阿拉善左旗。

20世纪80年代末期,腾格里沙漠面积4492万亩。其中,流动沙丘占整个沙漠面积的67.2%。

自然地带土壤为荒漠灰棕漠土和半荒漠棕钙土。海拔高1200~2000米。年降水量100~200毫米,年蒸发量3000~3600毫米。干燥度4~7。年平均气温7~9°C,年≥10°C积温3200~3600°C。无霜期145~65天。年日照时数3100~3200小时。年平均风速3.2~4米/秒,年大风日数30~50天。

沙漠东北部沙丘高度达50~100米,其余一般为10~20米。沙丘的干沙层厚度10~20厘米,含水量2~3%。

沙漠内部交错分布有湖盆、山地、残丘和平原。大小湖泊多达422个,大部为无积水或有积水面积很小的草湖。湖盆面积一般为40平方公里~100平方公里左右,部分小湖在1平方公里以下。湖盆内部除有积水的地方外,多为草甸土;湖盆边缘为固定、半固定沙丘,地下水埋深1~3米,矿化度1~2克升。湖盆之外多为流动沙丘,地下水埋深大于3米。

在广大的流沙地区,沙丘背风坡和丘间低地的植物,主要有麻黄、沙拐枣、花棒、沙竹、籽蒿、油嵩(Artemisiaordosica)等。

(3)巴音温都尔沙漠

位于狼山西北侧。由雅玛利克、本巴台、海里斯、白音查干等沙漠组成。行政区划属阿拉善盟的阿拉善左旗与巴彦淖尔市的乌拉特后旗。

20世纪80年代末期,沙漠总面积1704万亩,其中,雅玛利克850万亩,本巴台510万亩。流动沙丘占64.6%。

自然地带土壤为荒漠灰棕漠土。海拔高1200~1500米。年降水量100~150毫米,年蒸发量2800~3600毫米。干燥度4~7。年平均气温5~7°C,年≥10°C积温3000°C~3400°C。无霜期140~150天。年日照时数3300~3400小时。年平均风速4~5.3米/秒,年大风日数40~60天。

沙丘高度一般为10~20米,也有高达25~30米。沙丘的干沙层厚度10~20厘米。

沙漠的绝大部分位于干旱的山间盆地。

主要植物有梭梭、白刺、猪毛盐生草(Halogetonarachnoides)、蒺藜(Tribulusterresfris)、盐爪爪(Kalidiumsp.)、棉蓬(Corispermumhyssopifolium)、沙米(Agriophyllumarenarium)等。

(4)乌兰布和沙漠

位于狼山与黄河之间。行政区划属阿拉善盟的阿拉善左旗、乌海市、巴彦淖尔市的磴口县、杭锦后旗与乌拉特后旗。

20世纪80年代末期,沙漠面积1729.5万亩,其中流动沙丘占36.9%。

自然地带土壤为荒漠灰棕漠土。海拔高1050~1130米。年降水量100~150毫米,年蒸发量2400~2900毫米。干燥度4~5。年平均气温6.8~8°C,年≥10°C积温3100~3400°C。无霜期140~160天。年日照时数3100~3300小时。年平均风速3~3.7米/秒,年大风日数20~40天。

沙丘高一般为5~20米,南部有高达50~80米。干沙层厚度3~10厘米。

沙漠北部广泛分布有土质平地,且可引黄河水自流灌慨。一般地下水埋深1.5~3米。

沙区的主要植物,东南部流动沙丘仅有白刺、籽蒿等少数植物;西部及西南部有白刺、梭梭、麻黄、柠条锦鸡儿(Caraganakorshinskii)、红砂(Reaumuriasoongarica)、等;东北部有白刺、沙冬青(Ammopipthanthusmongolicus)、油蒿、芨芨草等。

(5)库布齐沙漠

位于黄河与鄂尔多斯高原北缘之间。西段主体为半荒漠地带,东段为干草原地带,总体按沙漠对待。行政区划属鄂尔多斯市的杭锦旗、达拉特旗和准格尔旗。

20世纪80年代末期,沙漠面积2168.6万亩,其中流动沙丘占61.1%。

自然地带土壤为半荒漠棕钙土和干草原栗钙土。海拔高1050~1500米。年降水量150~400毫米,年蒸发量2100~2700毫米。干燥度1.5~3.5。年均气温6~.5℃,年≥10℃积温3000~3400℃。无霜期135~160天。年日照时数3000~3200小时。年平均风速3~4米/秒,年大风日数25~35天。

沙丘高度一般为10米~15米,最高有达50米,北部沿黄河平原的沙丘高度仅3米左右。沙丘的干沙层厚度3厘米~10厘米,含水量2.8%~4%。地下水埋深大于2米。

沙漠分布较完整,只是东段被八、九条南北向的季节性流水的河川所分割。

主要植物有好蒿、中间锦鸡儿(Caraganaintermedia)、沙米、沙竹、梓条锦鸡儿、白刺等。

(6)其他零星沙漠

分布在巴彦淖尔市和鄂尔多斯市,20世纪80年代末期,三片总面积共194.6万亩,其中,流沙占66.34%。巴彦淖尔盟河套内沙漠零散分布于河套灌区各个旗县,现有面积59.1万亩,均为流动沙丘;位于巴彦淖尔盟乌拉特前旗北部的苏集沙漠,面积95万亩,其中,近3/4为流动沙丘;位于鄂尔多斯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西端的陶吉沙漠,面积40.5万亩,全系半固定和固定沙丘。

2.沙地

在广阔的内蒙古半干旱、干旱草原地带分布有五大沙地,鄂尔多斯高平原的中南部有毛乌素沙地;内蒙古高原东部至大兴安岭西麓,从西南到东北,依次间断地分布有浑善达克沙地、乌珠穆沁沙地与呼伦贝尔沙地;在大兴安岭南部山地的东侧有科尔沁沙地。这五个沙地中两个最大的沙地,即毛乌素沙地与科尔沁沙地,其主体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其余三个较小的沙地全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另外,在黄河于内蒙古自治区出境处,分布有一些零星沙地。

20世纪80年代末期,全区沙地面积共计17961.6万亩,占全区总土地面积的10.12%,占全区沙漠、沙地面积的51.47%。其中,流动沙地3324.3万亩,半固定沙地6289.1万亩,固定沙地8348.2万亩,分别占沙地总面积的18.51%、35.01%和46.48%。

20世纪50年代末期以来的30年间,全区沙地面积增加2419.5万亩,年均增长80.65万亩。流动沙地面积占沙地面积的比例,由20世纪50年代末期的9.96%猛增至20世纪80年代末期的18.50%。

 

内蒙古沙地面积变化表

 

(1)毛乌素沙地

在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全在鄂尔多斯市的中南部。行政区划涉及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乌审旗、伊金霍洛旗、杭锦旗东南端和东胜市西部。

20世纪80年代末期,沙地面积4119.6万亩,其中,流动沙地占31.56%。

自然地带土壤为干草原栗钙土。海拔高1200~1500米。年降水量250~440毫米,年蒸发量2100~2600毫米。干燥度1.5~2。年平均气温5.5℃~8℃,年≥10℃积温2800℃~3200℃。无霜期130~160天。年日照时数2900~3100小时。年平均风速3米/秒~3.5米/秒,年大风日数20天~40天。

沙丘高度一般为3~10米,最高有达40米,干沙层厚度3厘米~10厘米,含水量2.8%~4%。地表水较丰富,有大小湖泊170余个。地下水也较丰富,丘间低地一般埋深1~3米,多数水质良好,矿化度0.5~1克/升。

沙地植被生长良好。主要植物种有油蒿、籽蒿、中间锦鸡儿、小叶锦鸡儿(Caraganamicrophylla)、西北沙柳(Salixpsmmophila)、乌柳(Salixcheilophila)、沙棘(Hippophaerhamnoides)、杨柴(Hedysarumfruticosum)、臭柏(Saninavulgaris)、沙米等。

(2)浑善达克沙地

从大兴安岭南端的山地西麓向西延伸至苏尼特右旗。行政区划横贯锡林郭勒盟中部的所有旗县以及赤峰市的克什克腾旗。

20世纪80年代末期,沙地面积3567.5万亩,其中,流动沙地占12.96%。

自然地带土壤为干草原栗钙土。海拔高1000~1400米。年降水量250~430毫米,年蒸发量2000~2700毫米。干燥度1.2~2。年平均气温0℃~3℃,年≥10℃积温2000℃~2600℃。无霜期100~110天。年日照时数3000~3200小时。年平均风速3.5米/秒~5米/秒,年大风日数50~80天。

沙丘高度一般为5~20米,最高有达30米,沙地的干沙层厚度3~10厘米,含水量3%~4%。

沙地间具有较广阔的丘间低地,并分布有110余个积水面积小的湖泊。

沙地植被长势良好,数量分布大体上是西部较少而东部较多,阳坡较少而阴坡较多。主要植物种有白榆(Ulmuspumila)、山丁子(Maluspallasiana)、欧李(Cerasushumilis)、毛樱桃(Prunustomentosa)、柄扁桃(Prunuspeduneul-ata)、黄柳(Salixflavida)、小红柳(S.microstachya),在克什克腾旗的白云敖包分布有云杉(piceasp.),此外还零星分布有油松(Pinustabulaeformis)、绣线菊(Spiraeasp.)、胡枝子(Lespedezabicolor)山竹子(Hedysarumfruficosum)等。

(3)乌珠穆沁沙地

比较集中地分布于巴彦乌拉与贺根山之间。行政区划在西乌珠穆沁旗和东乌珠穆沁旗境内。

20世纪80年代末期,沙地面积1012.5万亩,其中,流动沙地占16%。

自然地带土壤为干草原栗钙土。海拔高800~1100米。年降水量300~400毫米,年蒸发量1800~2100毫米。干燥度1.2~1.5。年平均气温-2℃~1℃,年≥10℃积温1800℃~2000℃。无霜期90~100天。年日照时数2800~3000小时。年平均风速3米/秒~4米/秒,年大风日数50~60天。

沙丘高度一般为5~15米,干沙层厚度3~5厘米,沙地含水量2.5%~4%。

沙丘周围为冲积湖积平原,并有不少小湖泊。地下水埋深一般只有1~3米。

主要植物种有白榆、黄柳、小红柳、小叶锦鸡儿、差巴嘎蒿(Artemisiahaladendron)等。

(4)科尔沁沙地

位于大兴安岭南部山地东麓至中国东北平原西部之间,散布于西辽河干支流沿岸的冲积平原上,其北部也有一部分分布在冲积洪积的台地平原上。行政区划在自治区境内的赤峰市的中北部,通辽市的各旗县市,兴安盟的科右中旗突泉县。

20世纪80年代末期,沙地面积7593.5万亩,其中,流动沙地占17.4%。

自然地带土壤为干草原栗钙土和草甸草原黑钙土。海拔高180~800米。年降水量300~480毫米,年蒸发量1700~2400毫米。干燥度1.2~2。年平均气温4℃~7℃,年≥10℃积温2500℃~3200℃。无霜期130~150天。年日照时数2900~3200小时。年平均风速3米/秒~4米/秒,年大风日数20~40天。

沙丘高度一般为3~5米,最高有达30米,沙丘的干沙层厚度3~5厘米,沙地含水量3.4%~4%。

沙地不仅降水较多,而且有诸多河流经过沙区,地表水、地下水都较丰富。以坨、沼、甸相间分布的沙区,沙沼与沙丘低地的地下水埋深一般为1~5米。

沙地植被较好,植物种在自治区各沙地中也最丰富。主要有白榆、黄榆(Ulnusmacrocarpa)、黄柳、西伯利亚杏(Prunussibirica)、欧李、稠李(Prunuspadus)、山里红(Crafaequspinnaifida)、小叶锦鸡儿、小叶鼠李(Rhamnusparvifolia)、差巴嘎蒿、山竹子、达乌里胡枝子(Lespedezadavurica)、胡枝子、蒙桑(Morusmongolica)、兀宝槭(Acertruncatum)、黄蒿(Artemisiascoparia)等。在翁牛特旗覆沙的松树山上还有油松,科左后旗中东部有较大面积刺榆(Hemipteleacavidii)。

(5)呼伦贝尔沙地

位于海拉尔河以南,海拉尔河支流伊敏河以西至呼伦湖之间。行政区划包括呼伦贝尔市西南部的四个牧业旗和海拉尔市满洲里市。

20世纪80年代末期,沙地面积1359.3万亩,其中流沙占4.25%。

自然地带土壤为干草原栗钙土。海拔高600~750米。年降水量280~400毫米,年蒸发量1400~1900毫米。干燥度1.2~1.5。年平均气温-2.5℃~0℃,年≥10℃积温2000℃~2300℃。无霜期90~100天。年日照时数2900~3200小时。年平均风速3米/秒~4米/秒,年大风日数20~40天。

沙丘高度一般为5~15米,最高有达25米,沙地干沙层厚度3~5厘米。

沙丘的丘间低地普遍较平整而广阔,其中并有风蚀凹地。地下水埋深一般2~4米。

沙地植被在自治区各沙地中是最好的。沿海拉尔河、伊敏河、辉河的岸边,大多分布有樟子松林或疏林。主要植物种有樟子松(Pinussylvestris)、稠李、黄柳、山刺玫(Rosadavurica)、光叶山植(Crataegusdavurica)、小叶锦鸡儿、茶镳子(Ridesspp)差巴嘎蒿等。

(6)其他零星沙地

分布在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与呼和浩特市境内。20世纪80年代末期,总面积309.3万亩,其中流沙占5.5%。三片沙地的分别情况: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的黑劳沙地,面积为42.3万亩,全为半固定、固定沙地;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南部沙地,面积28万亩,全为固定沙地;位于乌兰察布市和呼和浩特市的阴山南沙地,面积239万亩,其中流沙面积17万亩,占了7.1%。

3.沙化土地

沙化土地或称正在发展中的荒漠化土地,主要是沙化草场和沙化农田。

在放牧草场上,伴随草场退化,沙化草场首先出现在牧区的饮水点、畜群点和居民点周围,越靠近点与这些点越密集,则沙化程度越严重。在农垦区,则视耕作层土壤结构,有无伏沙层,附近有无沙源,以及大气降水和地表补水等状况,没有防风固沙措施,则随着开垦年限的延长而加大土地沙化程度。

20世纪80年代末期,全区沙化土地近2亿亩。除0.1亿亩沙化农田外,主要是沙化草场。沙化草场占全区可利用草场面积的17%左右。

沙化土地,从西到东主要有下列9大片。其自然条件接近其邻近的沙漠、沙地。

(1)弱水下游绿洲

集中分布在弱水中下游三角洲的外缘。行政区划属阿拉善盟的额济纳旗。

(2)贺兰山洪积扇前缘草场

分布在贺兰山山前与腾格里沙漠之间的洪积、冲积扇上。行政区划属阿拉善盟的阿拉善左旗。

(3)阿拉善—乌拉特草场

分布于巴彦温都尔沙漠的不连接地段及其以东地区。行政区划涉及阿拉善左旗与巴彦淖尔市的乌拉特后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前旗。

(4)鄂尔多斯中部草场

位于库布齐沙漠与毛乌素沙地“握手处”以西。行政区划涉及鄂尔多斯市的伊金霍洛旗、杭锦旗和鄂托克旗。

(5)乌兰察布北部草场

分布于乌兰察布市牧区。行政区划有四子王旗与察右中旗。

(6)阴山以北农垦区

东西横贯内蒙古高原南部的农区,以及锡林郭勒盟的西南部草场。行政区划包括5个盟市的15个旗县。其中,涉及巴彦淖尔市的乌拉特中旗东南端,包头市的固阳县北部,达茂旗东南部,呼和浩特市的武川县北部,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南部、察右中旗北部,察右后旗北部、商都县北部、化德县北部,锡林郭勒盟的苏尼特右旗南部、镶黄旗中部、正镶白旗中部、正蓝旗南部、太仆寺旗北部、多伦县南部。

(7)浑善达克沙地以北草场

分布于内蒙古高原北部的锡林郭勒盟境内。行政区划涉及苏尼特右旗、苏尼特左旗、阿巴嘎旗、锡林浩特市与西乌珠穆沁旗。

(8)科尔沁北部草场

分布于大兴安岭南部山地东麓至科尔沁沙地之间。行政区划跨3个盟市的9个旗县市,其中,包括赤峰市的林西县东部、巴林右旗南部、巴林左旗东部、阿鲁科尔沁旗南部与北部、通辽市的开鲁县、科尔沁区、扎鲁特旗东部、科左中旗西部、兴安盟的科右中旗东部。

(9)呼伦贝尔草场

分布于呼伦贝尔三条沙带之间及其周围。行政区划属呼伦贝尔市的新巴尔虎右旗、新巴尔虎左旗、陈巴尔虎旗、鄂温克旗与海拉尔市。

全国沙化土地监测体系将沙漠和沙化土地统称为沙化土地,其定义为:沙化土地指在各种气候(极干旱、干旱、半干旱、亚湿润干旱、湿润)条件下,主要由于风力作用形成的,以沙质表层为主要标志的退化土地。“沙化土地”还包括戈壁、风蚀残丘等。为全面掌握沙化土地的分布以及土地沙化的发展趋势,制定防治土地沙漠化地对策,合理开发和利用国土资源提供科学依据,国家林业局从1994年开始对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变化情况进行连续监测,现已进行了三次。据1994年全区沙化土地监测结果,全区沙化土地总面积为36.3×104平方公里,占全区总土地面积的30.68%。据1999年全区沙化土地监测结果,全区沙化土地总面积为42.08×104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35.6%,据2004年全区沙化土地监测结果,全区沙化土地总面积为41.59×104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35.16%;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面积为18.08×104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15.28%。

(二)沙化土地现状

在全区沙化土地总面积41.59×104平方公里中,流动沙地(丘)面积为8.75×104平方公里,占沙化土地总面积的21.03%;半固定沙地(丘)面积为6.01×104平方公里,占沙化土地总面积的14.45%;固定沙地(丘)面积为11.85×104平方公里,占沙化土地总面积的28.50%。

 

内蒙古沙化土地面积统计表

 

(三)沙化土地分布

沙化土地在全区12个盟(市)均有分布,但主要分布在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通辽市和赤峰市6个盟(市),6个盟(市)占全区沙化土地总面积的91.0%;阿善盟沙化土地面积最大,为20.45×104平方公里,占全区沙化土地的49.2%。呼伦贝尔、乌兰察布市也有较大面积的沙化土地分布,分布面积都超过1×104平方公里。

 

内蒙古沙化土地按盟市分布表

 

内蒙古自治区的沙化土地分布可以分为5个区域:一是在呼伦贝尔高原和锡林郭勒高平原上,分布有呼伦贝尔沙地、乌珠穆沁沙地和浑善达克沙地。二是大兴安岭以南的松辽平原分布有科尔沁沙地。三是位于阴山以南的鄂尔多斯高原,分布有毛乌素沙地和库布齐沙漠。四是贺兰山~卓子山一线以西的阿拉善高平原和乌兰察布高平原的西部,是全区沙漠和戈壁分布最多的地区,有著名的乌兰布和沙漠、巴音温都尔沙漠、腾格里沙漠、巴丹吉林沙漠。五是阴山北麓,主要是指乌拉特中旗、达茂旗、四子王旗、武川县、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商都县、化德县、兴和县、多伦县和太仆寺旗等12个旗县,也是风蚀沙化土地大面积分布的地区。此外沙漠、沙地边缘零星分布着沙化土地。

(四)沙化土地动态变化

据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1988年资料记载,全区20世纪60年代初有沙漠化土地182483平方公里,15年间沙漠化土地扩大了41981平方公里,年平均扩大2798.7平方公里,年增长率为1.53%。1995年,沙漠化土地有239726平方公里,与20世纪70年代中期相比,19年沙漠化土地又新增了15262平方公里,年平均增加803.3平方公里,但年增长率显著降低,从1.53%降到0.36%,降低了1.17个百分点,局部地区沙漠化土地的发展势头有所减缓。

 

内蒙古主要沙漠和沙地近期沙漠化发展趋势表

 

全区沙化土地总的状况是20世纪末沙化土地呈迅速扩展的态势得到初步遏制,主要由于近年来生态治理成效的逐步显现,使得沙化土地程度减轻,并转变为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或非沙化土地。沙化土地治理速度正在逐渐超过沙化土地扩展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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