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中国历史上的封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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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梁园东后来把这种观点确定为“半封建”的概念,参见《中国社会各阶段的讨论》,载于《读书杂志》2卷7-8期,页14。但无论如何,这与共产党官方立场的捍卫者通常所用的“半封建”有很重要的不同。后者使用这一概念的用意是指,虽然封建主义已经从政治结构中消失,但它依然保留在中国基本的社会经济关系中。相反,国民党理论家将封建的“残余”归属于政治的领域。陶希圣甚至还批评“半封建”这个术语,尽管他自己偶尔也使用它。

[2] 这一印象被以下事实进一步证实了:王宜昌认为郭沫若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归于研究阶段更合适一些,尽管郭著出版于较早的那一阶段(1930年)。

[3] 王礼锡在《读书杂志》上介绍“中国社会史的论战”时指出:本杂志是致力于探讨早前那一时期所提出的问题。参见本书第六章。

[4] 从论战的整体而言,主要著作还应包括上章所讨论的任曙和严灵峰的两部著作,它们均受到了很大的关注。由于这些著作已经在上章讨论过了,在此,我们将讨论集中于那些与历史研究直接相关的著作。

[5] 陶希圣大学接受的是法学的训练,他通过对于中国法律的研究转向马克思主义史学。他的著作受到梅因(Henry Maine)和奥本海(Franz Oppenheimer)思想的很大影响。陶希圣于1927年参加革命运动,随后几年间他与国民党内的汪精卫派系关系密切。1930年,他接受了北京大学的一个教席,直至1937年。此后他与蒋介石建立了密切的关系,主要从政。近来,他在台湾致力于复兴《食货》期刊(它曾是20世纪 30年代中国最主要的社会经济史研究期刊之一)。有关陶希圣的生平和思想,参见A. Dirlik(德里克),“T’ao His-sheng: The Social Limits of Change”(《陶希圣:变革的社会限制》),载于The Limits of Change(《变革的限制》),Charlotte Furth(傅乐诗编)(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6)。

[6] 这两本书分别出版于1929年和1931年。《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折》在1929-1933年间行销8版,毎版2000-5000本不等。

[7] 参见顾颉刚,《当代中国史学》(香港,1964;初版于1947年),页100以及Teng Ssu-yu(邓嗣禹),“Chinese Historiography in the Last 50 Years”(《五十年来的中国编史学》),载Far Eastern Quarterly(《远东季刊》,7.2(Feb 1949): 148. 批评陶希圣最激烈的李季也承认陶著的流行,参见李季《对于中国社会史论战的贡献与批评》,载于《读书杂志》2卷2-3期(1932年3月),页1-150;2卷7-8期(1932年8 月),页1-62;3卷3-4期(1933年4月),页1-86。李季对于陶著流行之认可见2卷7-8期,页2。

[8] 《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出版于1930年,就像陶希圣的《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一样,《研究》一出版就大受欢迎,数月之间连印3次。同样也是中国奴隶制度论的一个主要提倡者的王宜昌,赞扬郭著种下了要求解决奴隶制度问题的因子。参见王宜昌,《中国奴隶社会史—附论》,载于《读书杂志》2卷7-8期,页2。

[9] 参见Peter Moody( 穆迪),“The New Anti-Confucian Campaign in China—The First Round”(《中国新近的反儒运动:第一波》),载于Asian Survey(《亚洲观察》,14. 4:307-324.

[10] 这些论文最初发表于《东方杂志》和《思想》。

[11] 李季是与陈独秀的关系十分密切的同事之一,他是中国最博学的马克思主义者之一。20世纪20年代中期,他留学德国,全面获取了有关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知识,他的《马克思传》是其时一本广受赞誉的权威著作。

[12] 王礼锡(1901-1939)最初是一位诗人,他在20年代中期加入革命运动,供职于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1927年之后,他显然与陈铭枢和社会民主党人过从甚密。

[13] 胡秋原(1910-2004)通过对艺术史的兴趣走向马克思主义史学。他一开始就深受普列汉诺夫的艺术史著作的影响,这种影响一直持续到胡转向历史学之后。王礼锡和胡秋原关于中国社会的观点十分接近,他们都承认普列汉诺夫关于俄国史的著作是他们灵惑的源泉。

[14] 李季,《中国社会史论战批判》(上海,1936)。初版于1933年。

[15] 陶希圣,《中国社会形式发达过程的新估定》,载于《读书杂志》2卷7-8期 (1932年8月),页1-9。

[16] 少数一些人,包括修正自己看法之后的陶希圣,视周代早期为氏族社会,更精确地说,原始社会。

[17] 论战者们基本上会在“封建”与“半封建”之间作出区分。史华慈在其研究论战的论文中指出,“半”的语义含义非常轻微。但是不管多难弄清“半”确指的是什么,它隐含的意思还是相当清楚的——中国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封建社会,不过封建的特征在社会整体的构成上仍然是主导性的。所以这一观点的支持者将他们自己的立场(如李季所指)与其他主张中国是后封建、前资本主义社会的观点区别开来。

[18] 朱佩我(1907 —1945)是论战中少数几个无产阶级参与者。论战之后,他对共产党失去了幻想,并过着阴暗的生活。他有可能曾为国民党工作。一个攻击朱的人(胡子,有可能是胡秋原)还指控他是日本间谍。无论如何,在度过了4年的监狱生活后,1945年他被国民党处决,罪名是共产党间谍。论战中,他著述颇丰,并有数个 笔名。

[19] 王宜昌,《中国社会史论史》,页25。波格丹诺夫是A.A.Malinovskii的笔名。他的《经济科学简明教程》1897年在俄国初版。这里所指的中译本出版于1927年,是由英国共产党翻译的英译本转译的。

[20] 当然,陶希圣与波格丹诺夫之间可能确有些关联。王宜昌视周佛海为最早翻译波格丹诺夫著作的人之一,而陶在1927年之后与周佛海关系非常密切,所以他有可能通过周佛海而开始接受波氏的思想。不过,这只是一种推测而已。

[21] Benjamin Schwartz(史华慈),“A Marxist Controversy in China”(《中国的一次马克思主义争论》),载Far Eastern Quarterly(《远东季刊》),13. 2(Feb 1954):页149。

[22] “自给自足的”社会又包括“原始社会”和“封建社会”;“商业的”社会包括“奴隶社会”、“农奴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

[23] 直至30年代中期,一些商业资本主义的提倡者才开始视其为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历史发展阶段。

[24]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纽约:国际出版社,1970),页331-332。中译文采自《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页371。

[25] 同上书,页332。

[26] 方岳(陶希圣的匿名),《商人资本小史》,载于《新生命》3卷4期(1930年4 月)。这实际上就是《资本论》第3卷第20章“商人资本的历史事实”的趣译。陶在介绍这篇译文时说,“这是一个著名的19世纪欧洲经济学家关于商人资本的系统的解释”。

[27] 根据拉狄克的传记作者勒莫(Warren Lerner)的说法,这些演讲开始仅仅在拉狄克的中国学生之间转抄,第一次成书是在1928年(?)以“中国革命运动史”为名出版。我在此使用的是拉狄克著,克仁译,《中国历史之理论的分析》(上海,1933)。

[28] 方竣峰(陶希圣的匿名),《托洛茨基派之中国社会论》,载于《新生命》3卷5期(1930 年 5 月)。

[29] 不管怎样,拉狄克与陶希圣在帝国主义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根据拉狄克,这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这一点上意见一致。这一解释令中国的托派非常不满。陶希圣与拉狄克的主要不同在于他们对帝国时期中国政治的阶级基础的分析。 有关将他们二人联系在一起进行批评的文章有:张横,《评陶希圣的历史方法论》,载于《读书杂志》2卷2-3期,页9;以及李季,《贡献与批评》,载于《读书杂志》3卷3-4期, 页51。

[30] 梅思平是新生命派中与拉狄克观点最接近的人。参见梅思平,《中国社会变迁之概略》,载于《新生命》1卷11期(1928年11月),页1-12。

[31] 像上章所讨论的中文著作一样,拉狄克的演讲本意是在于清楚地阐明关于中国革命的策略性问题,不过就我看来,他并不能够轻易地就把这个问题解决,从最后的成书来看,他演讲的主要部分讨论的主要是中国的历史发展问题。

[32] 拉狄克《中国历史之理论的分析》(上海,1933),页7。

[33] 同上书,页15-16。

[34] 同上书,页41。

[35] 同上书,页51。

[36] 同上书,页51-69。

[37] 同上书,页56。

[38] 在为社会史论战的一本论文集所作的编者序言中,陶希圣介绍了当时六种流行的观点:(1)中国是封建或半封建制度之社会;(2)中国封建制度已不存在,封建势力尚存在着;(3)中国是商人阶级社会,或商业资本社会,或封建势力支配下之初期资本主义社会;(4)中国百年来已经是资本主义社会;(5)中国是封建政权支配下的小地主商人社会;(6)中国是马克思所谓亚细亚社会之一。其中(2)(3)(5)是《新生命》杂志中最常见的观点。参见陶希圣编,《中国问题之回顾与展望》(上海,1930),《编辑者小引》,页1-2。

[39] Franz Oppenheimer(奥本海),The State: Its History and Development viewed Sociologically(《论国家》),translated by J. M. Gitterman(Indianapolis:Bobbs-Merrill, 1914)。

[40] 同上书,页52。运用“超阶层”概念的另一个近似的观点可以参考Wolfram Eberhard(埃伯哈德),Conquerors and Rulers(《征服者和统治者》)(Leiden: E.J. Brill, 1952)一书的第1章。

[41] 拉狄克,《中国社会之理论的分析》(上海,1929),页31。

[42] 陶希圣,《革命论之基础知识》(上海,1930),页49。

[43] 陶希圣,《中国封建仕会史》(上海,1929),页16-20。亦可参考《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上海,1931),页120-121。

[44] 陶希圣,《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页23。

[45] 方岳,《封建制度之消灭》,载于《新生命》2卷3-5期(1929年3-5月)。这一点见第三部分,页4。很难说陶希圣对于灌溉系统的强调是他自己的原创。拉狄克在其著作中提及了灌溉的问题。另外,通过《新生命》上发表的一篇译文,陶希圣这时应该也很熟悉维特福格尔有关这一问题的论述。参见维特福格尔,《中国阶级之史的考察》,载于《新生命》2卷8期(1929年8月)。

[46] 参见陶希圣《中国封建社会史》(上海,1929),页24-33,引文见页32-33。

[47] 同上书,页23。

[48] 方岳,《封建制度之消灭》,第一部分,载于本章注[45]所引期刊,页7。

[49] 陶希圣指出统治阶级的力量、士大夫、军阀、宗法和儒家思想是贯穿帝国时期中国社会的封建特征的表现。

[50] 最近的研究,参见Chang Chung-li (张仲礼),The Chinese Gentry(《中国绅士》)(Seattle: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 1955)和Frank Michael(梅谷),The Taiping Rebellion(《太平天国之乱》)(Seattle: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 1966)。尤其是后一本书的页1-20。

[51] 陶希圣,《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上海,1929),页26。

[52] 拉狄克,《中国历史之理论的分析》,页63-64。

[53] 陶希圣,《潮流与点滴》(台北,1964),页111。

[54] 奥本海,《论国家》,页25。

[55] 陶希圣,《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上海,1933),页67。

[56] 同上书,页38。

[57] 同上书,页46。

[58] 方岳,《封建制度之消灭》,第二部分,载于本章注[45]所引期刊,页1-10。这些观点遍布于陶希圣的著作,亦可参考最后一章。

[59] 陶希圣,《分析》(上海,1929),页260。

[60] 同上书,页136。

[61] 杜畏之,《古代中国研究批判引论》,载于《读书杂志》2卷2-3期(1932年3 月),页58。亦见张横,《评陶希圣的历史方法论》,载于《读书杂志》2卷2-3期,页5-6。

[62] 李季,《贡献与批评》,载于《读书杂志》2卷7-8期,页49-53。

[63] 同上注所引期刊,页4-5。

[64] 李季,《贡献与批评》,页1-34。

[65] 田中忠夫,《中国社会史研究上之若干理论问题》,载于《读书杂志》2卷2-3期,页10-13。田中指责陶希圣强调政冶关系或劳动和剥削的形式(分别是农奴制和实物地租)而非财产所有者和劳动的关系的性质,也就是说,封建制度下是依附的关系,资本主义制度下是市场的关系。

[66] 朱其华(朱佩我的化名),《中国社会的经济结构》(上海,1932),页295-296。

[67] 朱新繁(朱佩我的化名),《关于中国社会之封建性的讨论》,载于《读书杂志》1 卷4-5期(1931年8月),页14-15。

[68] 朱其华,《中国社会的经济结构》,页282。

[69] 同上书,页277。

[70] 同上书,页304-305。

[71] 同上书,页296。

[72] 同上书,页311-315。

[73] 同上书,页309-310。

[74] 同上书,页242-243。

[75] 在《资本论》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亦都是如此。即使是在《论前资本主义经济方式》一书中马克思同样也很少对封建制度作出解释。

[76] 史华慈,《中国的一次马克思主义争论》,页149。

[77] 转引自同上书,页148。此段中译文参考了《资本论》第1卷的中译本页371注24,并对照英文原文略有修改。

[78] 例如,李立三坚决地将“剥削形式”与“生产方式”等同起来,将剥削形式描述为社会的基础。参见李立三《中国革命之根本问题》。

[79] 参见上段。

[80] 《资本论》第1卷完全是在讨论这一问题。

[81] 显然,商品生产、奴隶制、资本主义两两之间的相互关系都要较其与封建主义的关系来得更近。

[82]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中译本,页77-78。

[83] 同上书,页79。

[84] 朱其华,《中国社会的经济结构》。

[85] 朱新繁,《关于中国社会之封建性的讨论》,页5。

[86]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页890-891。

[87] 同上书,页891。

[88] 有人发现这在马克思的论述中相当普遍。这是由于马克思首要强调的是资本主义及其后继的趋向,所以经常将其他社会形式合在一起论述,以使资本主义的特征更为集中和凸显。

[89]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中译本,页790。

[90]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论》序言。

[91] Dobb Maurice( 莫里斯·多布)在Studies in the Development of Capitalism(《资本主义发展之硏宄》)(New York: International Publishers, 1963)一书中注意到,在欧洲,资本主义的崛起甚至加强了封建关系,尤其是一些人口稀少地区的农奴制。 参见其书页63-67。

[92] Leff(莱夫),The Tyranny of Concepts(《观念的专制》),页145。

[93] 田中忠夫指责朱佩我在这一点上犯了形式主义的错误,田中认为,“隶属”关系,而非剥削的程度,才是封建关系的特征。若非这一点,田中是会赞同朱佩我的基本理论假定的。参见田中忠夫,《中国社会史研究上之若干理论问题》,页 13-17。

[94]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中译本,页891。

[95] 同上书,页890。如前注所指出,马克思并没有把这种关系视为封建制度的唯一特征,但是它确实是封建关系的一个特征。

[96] 参见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页77-93,尤其是页87。

[97] Hobsbawm(霍布斯鲍姆),Pre-Capitalist Economic Formations(《前资本主义经济方式》),页42。

[98] 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第7章,尤其是页121-122。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页168。恩格斯在这一问题上甚至走得更远,他认为虽然国家有阶级的特质,但是一些必要的中和措施是需要的,以防止阶级斗争摧毁整个社会(同上书,页166)。

[99] 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页4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页60-61,略有改动。

[100]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中译本,页371-372。

[101] 参见本书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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