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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1 05:2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二、城乡居民收入和储蓄存款余额成倍增长,收入来源日益多元化

    (一)城乡居民收入成倍增长

    建国60年来,城乡居民的收入增长经历了曲折——徘徊——腾飞的过程,国民经济的长期高速发展带动城乡居民收入实现了飞跃。

    1.城镇居民收入实际增长近20倍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对城镇居民生活非常关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医治战争的创伤,恢复和发展生产,稳定物价,安排就业,城镇劳动就业人数不断增多,城镇居民收入水平逐年提高。到1952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现金收入增加到156元,比1949年增长56.8%。改革开放30年是我国经济发展最快,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最多的30年。据调查,2008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达15781元,比1949年增长157.6倍,扣除同期价格变动因素,实际增长18.5倍,平均每年递增5.2%;比1978年增长45.0倍,扣除同期价格变动因素,实际增长7.2倍,平均每年递增7.2%,为城镇居民生活向实现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农村居民收入名义增长近108倍

    建国初期,特别是“一五”时期,由于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较快,年均增长10%左右。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率先推行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经济体制改革,使得农村居民收入大幅提高。据调查,2008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761元,比1949年增长107.7倍,平均每年增长8.3%;比1978翻了5番,增长了34.6倍,平均每年增长12.7%,扣除价格因素后年均实际增长7.1%。在收入普遍增长的基础上,高收入农户越来越多,到2008年,农村居民全年人均纯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农户达到39.3%,其中人均纯收入超过10000元的农户占9.3%。

    (二)城乡居民的收入结构发生变化,收入来源日益多元化

    1.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成倍增长

    改革开放之前30年,农村居民从集体所得的工分收入是最主要的来源,通常占70%以上。改革开放后,农村居民收入来源逐步多元化。

    (1)家庭经营收入成为农民收入的主体。1978年农村居民纯收入中,66.3%来源于集体统一经营收入,26.8%来源于家庭经营收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使农户成为独立的经营单位,收入来源由集体统一经营为主转向家庭经营为主。到1990年农村居民家庭经营纯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高达75.6%,比1978年的26.8%上升48.8个百分点,2008年仍达51.2%;同时,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也由1978年的35.79元增长到2008年的2435.6元,增长67.1倍。

    (2)农村劳务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的快速增长。随着各地政府把发展劳务经济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促进了农民工资性收入的快速增长。2008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853.7元,比1985年的71.71元增长24.8倍;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也由1985年的18.0%上升到2008年的38.9%,上升了20.9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已经成为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来源。

    (3)生产商品化进程加快,农村居民货币收入率提高。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农村社会化、商品化进程的逐步加快,过去较长时期农村经济自给、半自给状况及以农为主的单一生产结构得到改变,农村居民以实物收入为主的状况逐步被货币收入所替代。197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的现金纯收入为56元,占纯收入的比重为41.9%;到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的现金纯收入达到4030元,占纯收入的比重提高到84.6%。农民收入货币化程度提高,可支配能力增强,必将推动农民收入增长方式和消费方式的转变,使农民的生产、生活消费越来越多地纳入到全社会的市场经济循环中来,进而促进农民增收步伐的加快。

    2.城镇居民工薪收入大幅提高

    在城镇居民收入来源日益多元化的同时,可支配收入的构成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工薪收入虽然仍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主体,但其比重逐步降低;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的比重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1)工资性收入不再是收入的绝对主体。建国后至改革开放前,全国城镇居民就业者中绝大多数为国有和集体职工,就业形式和收入渠道比较单一,工资性收入几乎是收入的唯一来源。改革开放尤其是经济体制的改革为城镇经济注入了活力,也调整了城镇居民收入的内部结构。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从无到有,新型职业行业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就业渠道的拓宽使得城镇居民的收入来源逐渐增多,工资性收入不再是城镇居民收入的绝对主体。1978年以来,工资性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1299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下降到66.2%,比1949年下降了近24个百分点。

    (2)经营净收入成为收入的重要来源。解放初期的1949年城镇就业者中职工人数为809万人,个体劳动者为724万人。随后,城镇个体经济逐年萎缩,到1978年全国城镇个体劳动者仅有15万人。改革的不断深入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推动各地从事个体经营的人数持续增加,个体劳动者在城镇就业者中的比重逐年扩大,经营净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例也逐年提高,成为城镇居民收入的重要来源。资料显示,1981年,城镇居民人均个体劳动者收入只有0.2元,仅占总收入的0.05%,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而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已达到1454元,占总收入的比重达到8.5%,带动了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

    (3)财产性收入的增长与城镇居民的财富积累紧密相连。1978年以前,城镇居民的收入渠道相对单一,主要来源于劳动者的劳动收入。改革开放后,随着企业股份制的推行,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发行量的增加,城镇居民的金融活动日趋活跃,居民投资意识不断增强,带动了财产性收入的强劲增长。改革初期,1985年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仅有4.0元。而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购买股票、债券及储蓄等所得的利息、红利等财产性收入已达到387元,比1985年增长95.8倍,占总收入的比重也从1981年的0.5%提高到2.3%。作为收入增长的必然结果,城镇居民的家庭财产积累也日渐增多。

    (4)转移性收入的快速增长体现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渐成熟。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建立了以就业为中心、较为封闭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涉及城镇职工的伤残、疾病、生育、年老、死亡及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相关待遇等项目,但由于建国初期经济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对于职工的保障能力有限。1964年,城镇居民获得的人均转移性收入为10.9元,仅占总收入的4.5%。而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中国整体经济实力的提升,国家加紧对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更加注重民生,城市社会保障制度逐渐成熟,保障范围不断扩大,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健全,形成了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覆盖全部城镇居民的住宅、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险、劳动保护、人才、婚姻和生育制度等项目的社会保障体系。与此同时,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获得了快速增长,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3928元,占总收入的23.0%,比1964年提高18.5个百分点。其中,养老金、离退休金标准的提高及社会救济收入的大幅增长是拉动转移性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因素。

    (三)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成倍增长

    改革开放前,全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从1952年的8.6亿元增加到1978年的210.6亿元,年均增长13.1%。改革开放后,全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从1978年的210.6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217885.4亿元,年均增长26.0%,年均增长速度是改革开放前的2倍。其中:1978年到1986年8年中存款余额增长10倍;到1994年,16年间增长100倍;到2008年,30年间增长1000多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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