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护照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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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护照补发

2024-06-09 12:0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适用范围

国内公派常驻人员所持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遗失、盗抢或损毁(泡水、涂画、破损)而影响正常使用的。(如急需回国,来不及申请因公护照补发,可申请紧急旅行证回国)

二、所需提交申请材料

1. 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请勿签名,在受理时当场签名)

2. 照片。纸质照片3张,照片要求如下:

(因公电子护照数字相片规格说明.pdf)

3. 原持因公护照(如有);

4. 申请人有效护照资料页复印件(如有);

5. 申请人来马签证复印件(如有);

6. 《中国公民护照遗失/失效陈述书》;

7. 《申请人声明》;

8.因公护照签发机关(外交部领事司或有关地方外办)同意补发函(如有)。(原护照签发机关来函通知我馆后方可启动办证流程)

三、办理时间

请因公护照申请人先通过我馆咨询电话 03-21645272(工作日 09: 30-11: 30,14:00-16: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领事证件邮箱([email protected])咨询或预约周一至周五(9:30-11:30)到馆办理,办理时限一般需要10个工作日,无法办理急件。

四、注意事项

护照补发期间,因原护照(如有)需保留在使馆,请合理安排补发时间;补发新护照后,原护照(如有)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五、费用

免费。

温馨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中国公民护照遗失/失效陈述书》、《申请人声明》可在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官方网站“首页>领事服务>领事证件>表格下载”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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