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疗改革大事记(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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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疗改革大事记(1978

2024-01-31 07:4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1949年—1978年:建立公费医疗等福利性医疗保障制度

1950年8月第一次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召开,确定“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的卫生工作方针,中国内地逐步建立起由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合作医疗组成的福利性医疗保障制度并实施到一九七八年,但卫生资源分配不平衡问题十分突出。

二、1978年—1985年:提出“运用经济手段管理卫生事业”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全党工作的重点要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在这个新的历史时期,卫生部的主要任务和职责是:根据党和国家建设的路线、方针、政策,管理全国卫生事业,开展防病治病工作,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对于医改的时间界定,一般从1985年改革算起,但如果追本溯源,启动中国医改的第一句话是:“卫生部门也要按经济规律办事!”

1979年元旦,时任卫生部部长的钱信忠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提出,要“运用经济手段管理卫生事业”。

1979年3月21日~4月2日,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提出,卫生工作重点要转移到医药卫生现代化建设方面,要建设全国三分之一的重点县。

1979年,卫生部等三部委当年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强医院经济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旋又开展“五定一奖”(即定任务、定床位、定编制、定业务技术指标、定经济补助、完成任务奖励),并且开始尝试对医院“定额补助、经济核算、考核奖惩”,黑龙江、吉林、山东、河北、浙江等地的5所医院被列为“示范”。

1979年12月15日,卫生部发布《农村合作医疗章程(试行草案)》。

1980年3月23日,卫生部发布《关于搞好三分之一左右县的卫生事业整顿建设的意见》。

1980年9月5日,国务院批准卫生部《关于允许个体开业行医问题的请示报告》。

1982年1月12日,卫生部颁发《全国医院工作条例》。

1982年8月23日~28日,卫生部、财政部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召开医院按成本收费试点座谈会。

1982年,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实行机构改革的精神,卫生部的组织机构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精简,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中央保健委员会办公室也设在卫生部内,由部长或副部长参加该组织的领导工作。

1984年8月,卫生部起草了《关于卫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其中提出,“必须进行改革,放宽政策,简政放权,多方集资,开阔发展卫生事业的路子,把卫生工作搞好。”

1984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标志着改革的重点从农村转到城市,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由此全面展开。在这样的大背景下,1985年成为中国医改元年。

三、1985年—1992年:正式启动医改,扩大医院自主权(1985年被称为“医改元年”)

1985年1月20日,全国卫生局长会议开幕,共商贯彻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精神,部署全面开展城市卫生工作改革。

1985年1月24日,卫生部决定停止使用“赤脚医生”这个名称,今后凡经过考试、考核已达到相当于医士水平的,称为乡村医生;达不到医士水平的,都改称卫生员。

1985年3月2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国务院领导指出,国民经济实现良性循环的前景开始展现在我们的面前,我们必须积极进取,不失时机地把改革继续推向前进。

1985年4月25日,国务院批转了卫生部1984年8月起草的《关于卫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其中提出:“必须进行改革,放宽政策,简政放权,多方集资,开阔发展卫生事业的路子,把卫生工作搞好。”由此,中国的全面医改正式启动。

这份报告首次鼓励卫生部门“以工助医、以副补主”,兴办卫生企业。报告还明确提出要扩大医院自主权,对医院当时实行的责、权、利相结合的经济管理责任制给予充分肯定,因此1985年被认为是医改的启动年。

卫生部一位老干部评价医改启动时说:“核心思路是放权让利,扩大医院自主权,基本上是复制国企改革的模式”。

1985年5月,卫生部转发天津卫生局《关于医疗单位购销药品的有关规定》,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地区医疗单位购销药品的有关规定。

1985年5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在批转军队三总部的一份报告中,要求各级部队医院,在确保完成军内病人收治任务前提下,收治地方病人。

1985年7月,北京第一个由军民合办的康复中心——安乐康复中心成立。

1985年8月,为了发展改革大好形势,卫生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卫生改革中划清10条政治界限。

1985年11月,卫生部副部长顾英奇在“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与卫生工作改革座谈会”上提出:“要实行外引内联,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办卫生事业;在管理上要新办,勇于改革,勇于突破,同时要有领导、有计划地搞好医疗制度和收费制度的改革试点,探索为群众提供更有效的医疗保障”。

1986年1月10日,国务院召集会议,讨论了中医药问题,对发展中医事业,决定设立国家中医管理局。中医管理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由卫生部代管。国家中医管理局成立,卫生部中医司遂即撤销。

1986年5月5日~16日,中国卫生代表团参加第39届世界卫生大会。本届会议号召各会员国不失时机努力克服困难,为实现在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战略目标而加快前进的步伐。卫生部长崔月犁在大会上发言的题目是“保证十亿人民身心健康,不断提高预防保健水平”。

1986年5月,全国首届护理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提出:要振兴中华护理事业,必须大力改革护理教育,加改护理队伍建设,力争在“七五”期间补充护士30万。

1986年11月20日,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中心管理局。国务院指出,这是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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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1987年,有关部门提出给医疗机构“断奶”后,医疗机构全部被推向市场,自谋出路,这样把医院推上了尴尬的位置。

1988年,我国第一批“医药代表”产生于施贵宝。

1988年,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成立。研究所从事卫生经济理论、卫生政策和卫生发展问题的研究,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政策建议,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1988年3月30日,卫生部发布《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草案)》。

1988年5月3日,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原属国家医药管理局管理的中药部分划归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卫生部归口管理。任命卫生部副部长胡熙明兼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1988年11月9日,卫生部、财政部、人事部等五部委发布了《关于扩大医疗卫生服务有关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提出了市场化的具体措施。

1988年11月21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医师、中医师个体开业暂行管理办法》。

1988年11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卫生部“三定”方案(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确立卫生部为国务院综合管理全国卫生工作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综合计划、监督协调工作,对全国卫生事业的发展和防病治病工作,统筹规划,实行宏观管理,对直属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间接管理。

1989年1月,国务院批转《关于扩大医疗卫生服务有关问题的意见》,特别强调“给予卫生产业企业三年免税政策,……积极发展卫生产业。”医改在争议中继续前行。

1989年8月9日,卫生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公费医疗管理办法》。

1989年9月17日,江泽民总书记就武汉市出现血吸虫病急性感染作了批示:“前几年血吸虫病基本消灭,毛主席有送瘟神诗歌颂。近几年包括江南一带,似有复发之势。望研究,采取必要措施。”

1989年11月,卫生部正式向全国颁发了在我国实行医院分级管理的通知和办法,将经过修改的《全国结合医院分级管理办法》、《全国结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两个文件以试行草案用于评审工作中。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把医院按其任务、功能不同划分为三级十等。卫生部长陈敏章评价说:“这是一个好办法,卫生部想赞成什么,反对什么,都可以通过评审反映出来,医院还形成了政府控制下的有序的合作与竞争。”

1990年3月,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主要议题是:贯彻中共中央十三届五中全会精神,总结十年来卫生改革经验,进一步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加强农村卫生建设;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990年6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部、卫生部联合下发《关于采取紧急措施做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决定》。

1991年1月17日,国务院批转了卫生部等部门“关于改革和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请示”,指出要“稳步推行合作医疗保健制度,为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提供社会保障”。

1991年4月9日,七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提出,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是:“贯彻预防为主,依靠科技进步,动员全社会参与,中西医并重,为人民健康服务,同时把医疗卫生工作重点放到农村。”

1991年8月12日,卫生部发布《性病防治管理办法》。

1991年12月6日,卫生部发布经国务院10月4日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1991年,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成立,迟宝兰为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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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1992年—2000年:向“市场化”进军

1992年,中国终于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市场和市场化一时之间成为最时兴的名词。几乎在一夜之内,方方面面、各行各业都要向市场化进军了。卫生系统当然也不甘落后地加入了这个进军。

1992年,深圳率先进行了职工医院制度改革,对当地在职职工、离退人员、外来临时工分别建立综合医疗保险、特殊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在主体模式——综合医疗保险中,实行企业和职工双方缴费、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属住院的,由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支付10%。这种模式奠定了医疗费用由双方负担的基础,为我国医疗制度改革开了先河。

1992年6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部制定《药品广告管理办法》。

1992年9月2日,卫生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1992年9月23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卫生改革的几点意见》,其要点为:改革卫生管理体制,提高卫生服务整体效能;拓宽卫生筹资渠道,完善补偿机制;转换运行机制,推进劳动、人事及工资改革;加强经营开发,增加卫生经济实力;改革医疗保健制度,完善健康保障体系;扩大对外开放,开拓国际医药卫生市场。

根据这个文件,卫生部按“建设靠国家,吃饭靠自己”的精神,要求医院在“以工助医、以副补主”等方面取得新成绩。此后,一系列能够创造效益的新事物,诸如点名手术、特殊护理、特殊病房等等,很快被有心人发明出来,并且像雨后春笋般地在医疗系统全面开花。

1993年1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药品行政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1993年5月,卫生部副部长殷大奎在全国医政工作会议上,明确表示反对医疗服务市场化,要求多顾及医疗的大众属性和起码的社会公平。但他的这番言论,被反对方批评为“思想保守,反对改革”。

1993年9月18日,卫生部发出《关于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的通知》,要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质量意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1993年11月14日,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179号令发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将医院机构执行的条件及其审批、医院工作的评审纳入了法制轨道。《条例》自9月1日起实施。

1994年3月,全国省级卫生行政机关成立第一家药政法规执行室——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药政法规执行室。

1995年1月16日,卫生部发布首次“国家卫生服务总调查”结果。调查表明,城乡居民对卫生服务的需求量明显增加;居民疾病模式呈现出“急病”下降、“慢病”上升的趋势;医院床位数、卫技人员数增幅较大。

1995年1月,国务院在江苏镇江、江西九江开始职工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试点,以求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轰动一时的“两江模式”开辟了中国医保改革的先河。

1996年1月18日,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在北京成立,其前身是于1980年成立的中华医学会医院管理学会。

1996年,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在40多个城市扩大试点,以求进一步探索具体方式和运行机制。

1996年12月,全国共有23个省市的7万多户企业实行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参加统筹的职工达到791万人,当年基金收入17.7亿元,支出14.7亿元,基金滚存结余6.4亿元;实行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统筹的有19个省市的1.6万户企业的64万人,当年基金收入1.3亿元,支出1.5亿元,基金滚存结余67万元。

199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建国以来第一次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中国共产党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国务院总理李鹏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卫生部部长陈敏章在会上作了《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开创卫生工作新局面》的报告,国务委员彭佩云(女)作了总结讲话。

李鹏总理强调说,到2000年,要初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包括卫生服务、医疗保障、卫生执法监督的卫生体系,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人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10年,在全国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人民健康需求的、比较完善的卫生体系;国民健康的主要指标在发达地区达到或接近世界中等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在欠发达地区达到发展中国家的先进水平。

1997年1月15日,为解决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流通体制等多方面因素对医疗保险改革进程的制约,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医院药品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也就是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和医院门诊药房分离。

《决定》确定新时期的卫生工作方针为: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与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1997年8月30日,国家委员彭佩云同志在天津主持召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研讨会”,研究基本医疗界定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模式的问题。

1998年3月,张文康升任卫生部长。

1998年6月28日,卫生部、人事部印发《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

1998年1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卫生部、科技部、财政部制定的《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

1998年12月14日,在总结“两江”医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覆盖全体城镇职工、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确定了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

1999年4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确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重点联系城市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过重点联系城市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1999年4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卫生部印发《关于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的管理意见》。

1999年5月12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等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

1999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我国制定的第一部有关医师的大法。

1999年6月30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的意见》。

1999年7月16日,卫生部发布《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同日,卫生部等10个部(委、局)联合印发《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

1999年7月,卫生部发布《第二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分析报告》,与1990年相比,1998年平均每个医生全年负担诊疗人次由1683下降到1178;全国医院病床使用率由80%减少到60%。

1999年10月11日,中央机构编委会办公室就劳动保障部《关于理顺地方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请示》给予复函,要求尽快理顺地方医疗保险管理体制过程中有关机构、人员编制的问题,为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工作创造条件。

1999年12月15日,卫生部印发《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

1999年,“市场化”的医院改制在部分地区已经付诸实施。辽宁海城拍卖了18所乡镇卫生院和3所市直医院,浙江萧山出售了全部乡镇卫生院,山东的临沂、四川的通江、射洪也开始拍卖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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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00—2005:产权改革

2000年,为了解决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面临的体制性障碍,国务院做出了同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流通体制三项改革的决策和部署。

2000年1月19日,经国务院同意,卫生部印发《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

2000年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卫生部等8部委局办起草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建立新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将医疗机构分为非盈利性和盈利性两类进行管理。并“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合作、合并”,“共建医疗服务集团、盈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这些措辞被解读成为完全“市场化”的医改开了绿灯。

2000年2月25日,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联合下发《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首次提出允许卫生机构对“技术含量较高,资金回收能力较强的项目,试行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等办法”。

2000年2月26日,卫生部长张文康在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上作了题为《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改革,依法行政,开创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的工作报告。

2000年3月5日,宿迁市沂涛镇卫生院以106万元被公开拍卖,宿迁市拉开了以“社会办卫生——卫生产业化——产业民营化——民营规范化”为改革思路的医疗改革序幕,形成了后来广受争议的“宿迁模式”。

在迄今为止的5年内,宿迁原来的135家公立医院(卫生院),除保留两家外,其余133家均被拍卖。用当地政府的话说“医疗事业基本实现政府资本完全退出”。

2000年6月22日,卫生部发出关于在医疗改革中加强护理工作的通知。

2000年7月1日,由卫生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发布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这一办法明确了外国医疗机构、公司和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经过中国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在中国境内与中国的医疗机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合作的形式设立医疗机构。

2000年7月7日,卫生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医疗机构药品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确定河南、海南、辽宁和厦门作为国家试点地区。

2000年7月8日,为了控制药品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医院合理用药,卫生部、财政部出台《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

2000年7月20日,国家计委印发了《关于改革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

2000年7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在国务院办公厅召开的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充分认识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和紧迫性,同步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三项改革,年底基本完成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任务。

2000年7月19日,上海瑞金医院集团正式挂牌成立。集团下辖卢湾中心医院、市政医院、闵行中心医院,2001年又吸收了台州中心医院。

2000年11月6日,卫生部下发《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登记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各地“创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发挥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在满足多层次医疗保健需求、调整医疗服务结构和体制创新方面的作用。”

2000年12月29日,卫生部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原则》、《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指导标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设置指导标准》。

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对成员国卫生工作进行绩效衡量后称,中国卫生筹资的公平性处于极差的地位,在全球191个成员国中排名188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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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月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文本通知》。

2001年2月15日,卫生部长张文康部长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指出,卫生改革与发展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

2001年4月13日,卫生部印发《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实施的若干意见》和《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2001年6月5日,无锡市政府批转市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市属医院实行医疗服务资产经营委托管理目标责任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实行托管制的核心内容为: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要求,积极开展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工作,完成“委托管理目标责任合同”规定的各项任务,确保基本医疗服务任务落实到位;承担医院国有资产安全使用和维护完整的责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001年7月23日,卫生部印发《卫生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同日,卫生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分类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

2001年8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通知》,对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范围、补助经费的筹集和用途、医疗补助标准、组织管理和监督等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

2001年9月2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中央金融工委、中央企业工委联合下发《关于中央直属企业事业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中央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一参加并执行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2001年11月1日,卫生部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基本工作内容(试行)》。

2001年11月15日,在海口结束的全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会议决定,在全国普遍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2001年12月1日,在上海结束的全国首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专题研讨会进一步明确,2002年70%以上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要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招标药品要达到购进药品的50%以上。

2001年12月17日,卫生部印发《中国卫生科技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远景规划纲要》和《关于2005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目标的意见》。

2002年1月9日,中国医师协会成立。

2002年2月6日,《上海市市级卫生事业单位投融资改革方案》(又称7号文件)规定“在卫生领域率先进行市级财力拨款改投资”(简称“拨改投”)。

具体做法是,由市国资办将卫生系统内的全部国有资产进行剥离,然后授权给新成立的上海卫生事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营,该公司的资本总量将按国资部门授权经营的部分计入。

2002年3月10日,上海副市长杨晓渡在十六大之后上海首次召开的卫生工作会议上重点指出,要充分利用申康公司的投融资平台,“引入社会资金,平稳有序转制为股份制、民办非赢利性或赢利性医疗机构”、“推进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进行公立民营试点”,等等。

2002年3月20日,卫生部印发《全国艾滋病监测工作规范》。

2002年4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状况》白皮书,公布了中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正在推进的状况。

2002年4月,国家计委、卫生部等九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完善“三项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选定青岛、西宁、柳州作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卫生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3项改革试点的城市,以此来推进医药分家的改革试点。

2002年4月15日,国务院公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定于9月1日起施行。

2002年5月21日,为加快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步伐,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发布《关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2年7月19日,卫生部颁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

2002年8月12日,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的通知》,以指导和加强医疗保险改革过程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管理工作。

2002年9月16日,劳动部、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妥善解决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政策,强化医疗保险管理,提高医疗保险服务质量。

2002年10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

2002年11月16日,广东佛山发现第一例后来可称为SARS的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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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初,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确定了“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课题研究。课题组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的专家学者组成。

2003年1月2日,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专家第一次提出“非典型肺炎”临床诊断。

2003年2月5日至10日,这六天是广东SARS的暴发期,省内SARS传播达到每天50例以上。

2003年3月1日,北京接收了第一例非典型肺炎病例。这是北京第一例“输入型非典型肺炎病例”。

2003年3月15日,世界卫生组织将这种首先在广东佛山发现的疾病改称为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英文缩写SARS。此前3天,WHO向全球发出警告,把北京列为疫区,建议人们不要来此旅游观光。

2003年3月17日,张文康连任卫生部部长、党组书记。

2003年4月3日,卫生部长张文康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对非典型肺炎的防治情况。中国大陆自2003年初发现非典型肺炎以来,截止到3月31日,共报告非典型肺炎1190例。张文康宣布:“在中国工作、生活、旅游都是安全的!”张文康说,世界卫生组织已取消了北京作为疫区的通报,其原因是眼见为实。

2003年4月4日,301医院的退休医生蒋彦永就SARS疫情写了一封署名信寄往一家海外媒体,对卫生部官员瞒报少报疫情的做法进行了直言不讳的批评。

2003年4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卫生部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列入法定管理传染病进行管理。

2003年4月13日,国务院召开全国非典防治工作会议,温家宝要求定期公布疫情,用事实说话。

2003年4月1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考察广东省非典疫情,强调全力以赴做好非典防治工作。

2003年4月17日,中央政治局召开常委会,批准成立北京防治非典型肺炎联合工作小组,把北京地区医院的管辖权统一归口。

2003年4月20日,中共中央决定免去张文康卫生部党组书记职务。与张文康同时被免去党内职务的还有刚刚做了3个月北京市长的孟学农。

2003年4月20日,这一天被中共中央任命为卫生部党组书记、常务副部长的高强在记者招待会上第一次承认中国有漏报疫情问题。高强宣布,自4月21日起,将疫情由过去的五日一报改为一日一报。

2003年4月2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为进一步加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成立国务院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全国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国务院副总理吴仪任总指挥,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任副总指挥。

2003年4月26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免去张文康的卫生部部长职务。之后,11月6日,63岁的张文康就任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2005年2月28日,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增补张文康为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

2003年4月26日,吴仪兼任卫生部长。刚刚履新副总理的吴仪,此时面临的是已经让中国政府非常被动的SARS疫情。

2003年4月29日,财政部与卫生部下发了《关于农民和城镇困难群众非典型肺炎患者救治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明确规定对这部分人员中的“非典”患者实行免费医疗救治,所发生的救治费用由政府负担。

2003年5月7日,国务院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2003年5月13日,卫生部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该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的。

2003年6月23日,WHO将香港从疫区中除名。一天之后,又正式解除北京旅游警告,并把北京从疫区名单中剔除。

2003年7月10日,宿迁市人民医院以7013万元向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70%股权。本来政府希望转让100%,但是因为卫生部的政策限制,只好转让70%。外界评价这是上市公司收购公立医院的第一例。

2003年7月28日,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利用市场机制,培育健康产业”。

2003年8月16日,内地最后一批非典病人出院,他们分别是19岁的北方交大学生孙峥和45岁的卢志艳。当日,北京地坛医院举行“告别非典,走向明天”仪式,随即恢复正常的门诊、病房工作。

2003年9月18日,卫生部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与前两次调查相比,这次调查在内容上增加了反映公共卫生需求和服务方面的指标。

2003年11月,上海海江医院尝试关闭医院药房,进而与开心人大药房合作,让开心人平价药房进驻医院。民营医院与平价药房的联姻,再次掀起了医药分业的讨论高潮。

2003年,堪称中国最大医院项目的“北大国际医院项目”开始对外招商,项目最初设计5000张床位、投资60个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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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吴仪出任新成立的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主任。对于河南上蔡县文楼村的村民来说,吴仪是至今为止去过文楼村的最高级别中央领导。

2004年2月18日上午,与北京同仁医院隔路相望的“酒店式医院”——同仁东院正式开诊,这标志着同仁医院成为首家通过资本运作迈向产业化发展之路的国内公立医院。之前1年,北京同仁医院通过竞拍花费3.36亿元买下了金朗大酒店,经过装修改造,昔日的酒店变成了医院。具有118年历史的世纪名院终于结束了自己仅有“26亩半”地盘的历史,进入了品牌扩张时期。

2004年3月4日,卫生部部长吴仪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共同签署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2004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发展卫生事业,今年重点抓好三件事: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2004年3月9日,中国华源集团和河南省新乡市政府签订协议,以有偿方式整体接收新乡市中心医院、新乡市第二医院、新乡市第三医院和新乡市妇幼保健院、新乡市中医院5家医院的净资产。

2004年4月8日,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强调指出,各级卫生部门要把加强卫生行风建设作为一项基本职责,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推进卫生行业作风建设。

2004年5月27日,苏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市属医院实行管办分离改革的试行意见》,提出要在9月30日之前,支持现有市属医院管理人员组成新的管理团队,组建非营利性医院管理中心,优先受让医院管理权。

医院管理中心在苏州市民政局进行登记,性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

2004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科教文卫法制司副司长宋瑞霖公开披露:《医院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正在制定,有望在几个月内出台。这个意见的中心思想,是医院改革要走产权改革的道路,国资将逐步退出公立医院。

2004年10月9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减轻社会医药费负担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今后重点做好继续降低政府定价药品价格、规范企业自主定价药品和医用耗材的价格行为、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等六项工作,矛头直指当前虚高药价。

2004年12月2日,卫生部公布了《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主要结果》,该结果显示:我国医疗服务费用增速已超过人均收入的增长,医药卫生开销成为家庭食物、教育支出后的第三大消费,最重要的是,48.9%的居民生了病不去医院看病。

2004年,时任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的吴明江,在全国政协举办的一次医改研讨会上说,在医疗体制改革中,国家要大踏步后退,政府只举办部分公立医院。

六、2005—2006:风云突变

2005年1月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工作报告上对卫生工作作出批示: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需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2005年1月10日,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作了题为《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的工作报告。高强明确指出,做好今年的卫生工作,要把握“一个指导”、“四个坚持”。

“一个指导”就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领卫生工作,并全面落实到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各项工作中。

“四个坚持”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作为卫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抓住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下力量着手解决;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改革为动力,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明确目标,端正作风,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2005年2月28日,上海国泰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宣布,将其下属的上海曲阳医院整体委托给上海复旦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国资管理公司托管民营医院,这一新型医疗体制改革模式率先在沪诞生。而曲阳医院也随之成为上海首家实行“民办国营”经营管理模式的医院。

2005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加快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要全面建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本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切实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和卫生队伍建设;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探索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加强重大传染病及地方病、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救治、关爱措施,坚决遏制艾滋病蔓延;开展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试点;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深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购销秩序,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2005年3月28日,卫生部制定完成《关于深化城市医疗体制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因某些条款内容的分歧,持续在系统内部征求意见,未能公布。而按原计划,拟于1月份的全国卫生工作大会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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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18日,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召开医院管理年工作会议,确定将2005年作为“医院管理年”,提出要“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在全国范围内规范和加强医院的管理工作。

2005年4月27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免去吴仪兼任的卫生部部长职务,任命高强为卫生部部长。吴仪的卫生部长生涯始于2003年4月26日。

2005年5月24日,卫生部下属的《医院报》头版头条刊出了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新明的一次最新讲话:市场化非医改方向,并冠以这个让人注目的标题。

2005年5月14日,卫生部发布《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此规定严格管理医生“走穴”现象,自2005年7月日起,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2005年5月,青岛市卫生局宣布,从现在起,实施卫生行政许可权、监督检查权、执法稽查权的分离,这种改革在全国属于首创。

2005年,5月13日平安健康保险有限公司获得保监会的审批,准予开业。这是继人保健康险公司以来,国内的第二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注册地上海,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公司控股95%。

2005年5月24日,卫生部发言人称,卫生部、发改委、财政部等部委刚刚制定完成的《城市医疗服务改革指导意见》,对医疗费用提出了“四降一升”新政策——降低药品价格、降低医院加成比例、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用、降低高质耗损材料价格,提高医生基本医疗服务价值,如提高处方费、挂号费等等;同时,这位发言人还说,新一轮医改试点将展开。

2005年5月26日,北京市卫生局发布了“五个明白、五个知道”的人民满意医院标准,要求北京地区各级各类医院(包括民营医院)全部参加“创建人民满意医院”活动。

2005年6月22日,邵明立成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组建以来的第二任局长。现年54岁的邵明立1973年在山东医科大学药学系学习,1986年后任山东医科大学党委副书记,研究生学历。

2005年6月28日,审计长李金华所做的《关于200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显示,2001年以来卫生部及北京市所属10家医院收取药品和医疗器械厂商等支付的各类折扣、回扣等约3亿元;随机抽查105种药品发现,因企业虚报其中一些药品的生产成本导致患者多负担1052万元,占医院实际收费3744万元的28%;审计报告中列出的医院多收费则为1127万元。

2005年7月1日,中宣部、中直机关工委、国家机关工委、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共北京市委联合主办形势报告会。卫生部长高强作了《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的专题报告。

高强部长代表中国政府高度肯定我国卫生事业成就,同时指出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出现了市场化的倾向,公益性质淡化。他说,中国有些医疗机构盲目追求高收入,甚至为了追求收入而损害群众利益。

2005年7月13日,在数易其稿之后,卫生部拿出最新版本的《关于深化城市医疗体制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由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仍然只是在系统内部广泛征求意见。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官员称,“还没有确定可以对外公布,出台时间也不确定。”

受邀专家普遍认为,与“3月28日稿”相比,文件内容对城市医改的公益性色彩有了明显的侧重。“7月13日稿”开篇就明确为卫生事业定性:“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而之前的“3月28日稿”则没有对卫生事业性质的明确表述。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在深化城市医疗体制改革试点必须注意几个问题——要坚持执政为民,体现以人为本,有效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按照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尊重医疗事业内在规律,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要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和多层次医疗服务;积极吸收社会资金,发展城市医疗服务;要打破公立医院垄断,促进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有序竞争,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实现医疗资源优化配置,加强医疗行业监管。

2005年7月28日,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副部长葛延风担任课题组负责人的最新医改研究报告称,“目前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基本上是不成功的。”报告对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行了总体性评价和反思,并提出了医疗改革的新框架。

2005年8月1日,《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农村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为农民提供安全、有效、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2005年9月,江苏省“合理用药监测系统”在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门诊和病房里开始试运行。该系统在该院试点成功后,将在江苏省所有的医院推广。

2005年9月7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对医师资格违纪处理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

2005年9月21日,为遏制医疗技术乱用甚至滥用的现象,卫生部专家起草了《特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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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10日,国家降低22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平均降临40%,最大幅度63%。

2005年10月21日,第四届全国非政府组织防治爱滋病联席会议形成“十点共识”,并作为新的《中国非政府组织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共同行动准则》。

2005年11月18日,卫生部发布了《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对医院管理提出了多项评价指标。医政司司长王羽说:“《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将指导医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便捷和经济的医疗服务。”

2005年11月28日,卫生部网站发布卫生部部长高强在全国卫生厅局长专题培训班上的讲话。高强在讲话中透露,将继续深化城市医疗服务体制改革,改变医疗服务基本由公立机构垄断的局面。高强认为,医疗机构管理体制改变主要应解决以下问题:一是改变医疗服务基本由公立机构垄断的局面。二是实行真正意义的医院分类管理。

七:2006—2007:再现曙光

2006年6月30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决定成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卫生部牵头,财政部、原人事部等部门参加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主要任务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政策措施,标志新一轮医改研究制定工作正式启动。

2006年8月17日:工作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明确了第一阶段工作,分为管理和运行机制、卫生投入机制、医疗保障体制和药品市场监管四个专题研究组。

2006年9月,中国成立了由11个有关部委组成的医改协调小组,国家发改委主任和卫生部部长共同出任组长。

2006年9月26日:工作小组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主页上开通“我为医改建言献策”栏目,并公布了热线电话,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八、2007—至今:冲刺

2007年年初,医改协调小组委托六家研究机构对医改进行独立、平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后来研究机构增加到九家。同年10月,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分别在南昌、天津召开医改座谈会,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讨论医改方案。

2007年3月23日:工作小组委托世界银行、世界卫生组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复旦大学、麦肯锡(中国)公司和北京师范大学等七家国内外机构开展“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思路和框架设计”的独立平行研究。

2007年9月28日:工作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讨论修改《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

2008年1月14日、15日:国务院原副总理吴仪两次主持座谈会,分别听取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部分委员对工作小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建议意见。

2008年2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工作小组关于医改方案的汇报,根据与会国务院领导的意见,对医改方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形成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2008年4月11日和15日:温家宝总理在中南海两次主持召开医改工作座谈会,就医改征求意见稿听取医务工作者、专家学者、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负责人、教师、城镇居民、农民、农民工等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2008年9月10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决定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2008年10月14日:发改委公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新一轮医改大方向逐渐明朗。以“四梁八柱”为主体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开始在网络上征求意见。

2009年1月21日,在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新医改方案获得原则通过。

2009年4月6日,令亿万国民高度关注的新医改方案终于正式公布。方案指出,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

2011年2月23日卫生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公立医院改革正式启动。《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从今年开始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改革须以公益性为核心,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从九个方面切实缓解民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2011年是中国医改近三年重点实施方案的“收官”年。掀开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陈述和“十二五”计划纲领草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内容占有了重要位置。《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放置》在今年两会时代正式发布,16个城市新一轮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也在两会前夜起头。如何破解公立医院改革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核心,纷纭环绕若何增强城乡医疗办事体系扶植、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完美药品供给保障系统等建言献策。

(本文根据《当代医学》总第97期及《中国青年报》法治社会版刊登内容综合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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