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成都市推进产业建圈强链支持种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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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和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各区(市)县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市委十四届二次全会部署,按照《成都市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试行)》和《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聚焦产业建圈强链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委厅〔2023〕24号)要求,制订《2023年成都市推进产业建圈强链支持种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印发你们,请你们精心组织做好项目申报的宣传指导,确保项目申报审核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全面高质量完成。 联系人:唐小梅;联系电话:61883553。
附件:2023年成都市推进产业建圈强链支持种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9日
附件
2023年成都市推进产业建圈强链支持种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试行)》,对符合条件的种业发展项目给予支持,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对新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权的,给予5万元/个一次性奖励。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为在我市注册的作为品种权人(含共同品种权人)的农作物种业企业、驻蓉高校和科研院所、户口在成都范围内或者在成都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自然人; 2. 植物新品种权证书上载明的授权日为2022年5月6日(含)后。 (二)申报材料 1. 成都市种业奖励申请材料封面(附件1); 2. 申请表(附件2); 3. 植物新品种权证书(验原件); 4. 申请人身份证(自然人)、营业执照(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5. 品种权人为单位(或公司)的还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6. 自然人社保证明材料(第一品种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供); 7. 有多个品种权人的,还需提供《全体品种权人共同声明》(附件3); 8.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渠道 按照属地原则,申报主体须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原件于申报现场审核,复印件需加盖鲜章或签字按手印)报送到单位税收解缴关系(单位登记地、户口/社保所在地)所在的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7)。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当地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于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四)其它相关要求 1. 申报材料用A4纸张,按照需要提供材料顺序装订,统一编制页码,并加盖骑缝章。 2. 同一项目申报了中央、省、市级其他部门补助资金的,应当在申报表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 3. 以上营业执照均为三证合一后的证照,未三证合一的企业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 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当年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单位、个人)不得享受相应奖励。 5. 同一申报主体的同一项内容不重复享受此项奖励。 6. 申报单位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基本户信息等)变动,应及时向相应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对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鉴定通过的畜禽遗传资源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审定通过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为在我市注册的作为培育单位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企业、驻蓉高校和科研院所、户口在成都范围内或者在成都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自然人; 2. 畜禽新品种(配套系)证书或畜禽遗传资源证书取得日期为2022年5月6日及之后。 (二)申报材料 1. 成都市种业奖励申请材料封面(附件1); 2. 申请表(附件2); 3. 畜禽新品种(配套系)证书或畜禽遗传资源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 申请人身份证(自然人)、营业执照(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5. 培育单位为单位(或公司)的还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6. 农业农村部公告截图; 7. 自然人社保证明材料(第一培育单位为自然人的提供); 8. 有多个培育单位的,还需提供《全体培育单位共同声明》(附件3); 9.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渠道 按照属地原则,申报主体须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原件于申报现场审核,复印件需加盖鲜章或签字按手印)报送到单位税收解缴关系(单位登记地、户口/社保所在地)所在的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7)。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当地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于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四)其它相关要求 1. 申报材料用A4纸张,按照需要提供材料顺序装订,统一编制页码,并加盖骑缝章。 2. 同一项目申报了中央、省、市级其他部门补助资金的,应当在申报表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 3. 以上营业执照均为三证合一后的证照,未三证合一的企业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 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当年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单位、个人)不得享受相应奖励。 5. 同一申报主体的同一项内容不重复享受此项奖励。 6. 申报单位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基本户信息等)变动,应及时向相应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支持种业企业上市融资,对成功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上市的企业,在享受现有上市支持政策的基础上,追加补贴200万元。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2022年5月6日及之后新上市且注册地为成都范围内的企业,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同意或核准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件和国家监管部门颁发的开业批复文件所载的时间为准。 (二)申报材料 1. 成都市种业奖励申请材料封面(附件1); 2. 申请表(附件2); 3. 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4.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5.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6.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验原件); 7. 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同意或核准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复印件(验原件); 8.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复印件; 9. 企业上市募集资金投向说明; 10.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渠道 按照属地原则,申报企业须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原件于申报现场审核,复印件需加盖鲜章或签字按手印)报送到单位税收解缴关系所在的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7)。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当地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于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四)其它相关要求 1. 申报材料用A4纸张,按照需要提供材料顺序装订,统一编制页码,并加盖骑缝章。 2. 同一项目申报了中央、省、市级其他部门补助资金的,应当在申报表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 3. 以上营业执照均为三证合一后的证照,未三证合一的企业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 法人代表或企业被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享受相应补贴。 5. 同一申报主体的同一项内容不重复享受此项补贴。 6. 申报单位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基本户信息等)变动,应及时向相应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对全球种业20强或中国种业10强企业在蓉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的,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一)申报条件 1. 全球种业20强以种业企业最近年度年报上公布的销售额排名为准,中国种业10强以中国种子协会最新发布的种业信用明星企业名录为准; 2. 申报主体须为2022年5月6日及之后在我市范围内新注册或从我市范围外新迁入我市种业企业。 3. 总部和区域总部标准条件 (1)总部企业标准条件 总部企业是指注册地址在境内外的跨国公司设立的履行跨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上区域范围管理和服务职能的总部类型的企业。 基本标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成都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 母公司标准。母公司的资产总额不低于4亿美元。 下属企业标准。母公司已在中国境内投资累计缴付的注册资本总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且母公司授权管理的省内外企业不少于3家;或母公司授权管理的省内外企业不少于6家。 (2)区域型总部企业标准条件 区域型总部企业,是指综合竞争能力强,负责本企业(集团)跨地级市以上区域范围具备综合管理职能的大型企业。 基本标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成都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履行企业规划和运营决策管理、投融资和资产管理、行政和人力资源管理,或统筹供应链配置、科研和生产场所及资源布局、营销市场区域划分等多项综合管理职能。 下属企业标准。拥有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或分公司数量不少于3家,其中在市域外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或分公司数量不少于2家。 产业标准。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及以上,或上年末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或上年度总部企业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对本市地方经济实际贡献合计200万元及以上。 (二)申报材料 1. 成都市种业奖励申请材料封面(附件1); 2. 申请表(附件2); 3. 成都市种业总部企业设立奖励申请书(附件4); 4. 《申请企业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授权管理企业)信息表》(附件5); 5. 企业入选全球种业20强或中国种业10强的证明材料; 6. 申请奖励企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 7. 申请奖励企业及其管理的全资或控股公司或分公司、母公司授权管理企业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8. 母公司的注册登记文件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9. 申请奖励企业公司章程复印件; 10. 申请企业为总部企业的还需提供母公司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若为外语需翻译成中文,下同)(交盖章复印件);母公司已在中国境内投资累计缴付的注册资本总额证明材料(母公司授权管理的省内外企业少于 6 个时提供)(交盖章复印件);母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设立总部企业的授权书(附件6-1)及授权管理省内外企业的授权书(附件6-2); 11. 申请企业为区域型总部企业的还需提供母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设立区域型总部企业的授权书(附件7); 12.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渠道 按照属地原则,申报企业须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原件于申报现场审核,复印件需加盖鲜章或签字按手印)报送到单位税收解缴关系所在的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7)。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当地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于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四)其它相关要求 1. 申报材料用A4纸张,按照需要提供材料顺序装订,统一编制页码,并加盖骑缝章。 2. 同一项目申报了中央、省、市级其他部门补助资金的,应当在申报表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 3. 以上营业执照均为三证合一后的证照,未三证合一的企业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 申请奖励企业的法人代表或企业被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享受相应奖励。 5. 同一申报主体的同一项内容不重复享受此项奖励。 6. 申报单位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基本户信息等)变动,应及时向相应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五、对新落户天府现代种业园和中国南方蔬菜种业创新中心的企业、研发机构和科企联合体租用种业标准化厂房的,分别给予6元/月/平方米租金补贴,每个主体补贴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租用实验室的,给予15元/月/平方米租金补贴,每个主体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 (一)申报条件 自2022年5月6日起剩余租赁合同有效期在3年以上,仅对2022年5月6日-2023年5月5日发生的租金给予补贴,在缴纳租金后按标准予以补贴。 (二)申报材料 1. 成都市种业奖励申请材料封面(附件1); 2. 申请表(附件2); 3.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5. 自2022年5月6日起剩余合同有效期在3年以上的租赁协议复印件(验原件); 6. 租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7.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渠道 按照属地原则,申报主体须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原件于申报现场审核,复印件需加盖鲜章或签字按手印)报送到单位税收解缴关系(单位登记地)所在的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7)。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当地相关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于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四)其它相关要求 1. 申报材料用A4纸张,按照需要提供材料顺序装订,统一编制页码,并加盖骑缝章。 2. 同一项目申报了中央、省、市级其他部门补助资金的,应当在申报表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 3. 以上营业执照均为三证合一后的证照,未三证合一的企业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 申请奖励企业(单位)的法人代表或企业(单位)被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享受相应补贴。 5. 同一申报主体的同一项内容不重复享受此项补贴。 6. 申报单位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基本户信息等)变动,应及时向相应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六、对新获批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获批建设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给予300万元配套资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支持;对新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产学研联合实验室,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支持在蓉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按照实际国拨经费的15%给予最高200万元配套资助。 (一)申报材料及申报渠道 每年6月-次年2月,在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官方网站发布申报指南,按申报指南要求登录“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予以支持。) (二)主管部门及联系电话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规划处:028-61881725;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果处:028-61887292(孵化器)。 七、对成功设立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的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 (一)申报材料及申报渠道 每年上半年,通过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官方网站发布申报指南,按申报指南要求进行申报。 (二)主管部门及联系电话 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创新发展部:028-81710317。 八、支持种业人才按规定申报政府特殊津贴人选和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一)申报材料及申报渠道 按部省统一部署,在成都人社局官网发布申报通知,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二)主管部门及联系电话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处:028-61888121。 九、鼓励符合条件的种业高层次人才申报“蓉漂计划”,对入选“蓉漂计划”顶尖创新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赋予链主企业领军人才推荐自主权,对种业领域产业领军人才给予30万元资金资助,以及子女入学、人才安居、交流培训等配套服务。 (一)申报材料及申报渠道 根据年度人才工作安排,适时在“蓉城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蓉漂计划和产业建圈强链人才申报相关信息,按程序开展项目申报评审。 (二)主管部门及联系电话 成都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028-61886095(蓉漂计划);成都市农业农村局人事处:028-61883525(产业建圈强链人才)。 十、将种业人才纳入市级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范围。 (一)申报材料及申报渠道 每年1月份,在成都人社局官网上面发布关于组织开展上一年度企业引进培育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补贴申报的通知,按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二)主管部门及联系电话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处:028-61888121。 十一、对在市域内100亩以上的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主体,给予400元/亩补贴。 (一)申报材料及申报渠道 每年2月份,在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发布申报指南,按申报指南要求进行申报。 (二)主管部门及联系电话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处:028-61883618、028-61883557。 十二、对新购买未纳入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且适合我市农机化发展的先进育苗机械设备,原则上按照机械设备价值的50%进行补贴,每台(套)最高补贴60万元。 (一)申报材料及申报渠道 每年6-10月份,在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发布申报指南,按申报指南要求进行申报。 (二)主管部门及联系电话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化处:028-61883562、028-61883563。 十三、鼓励创新主体开展技术交易活动,吸纳转化科技成果,分别对技术交易输出方和交易中介方,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3%,一次性给予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资助,每个单位单一年度最高300万元资助;对技术交易吸纳方,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4%,一次性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资助,每个单位单一年度最高300万元资助。 (一)申报材料及申报渠道 每年6月-次年2月,在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官方网站发布申报指南,按申报指南要求登录“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二)主管部门及联系电话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果处:028-61887291。 十四、对种业企业通过“农贷通”平台融资贷款的,按当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给予贷款主体最高100%、不超过50万元贴息补助。 (一)申报材料及申报渠道 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在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发布申报指南,根据申报指南要求进行申报。 (二)主管部门及联系电话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金融信息化处:028-61885681、028-61885682。
附件:1. 成都市种业奖励政策申请材料封面 2. 申请表 3. 全体品种权人(培育单位)共同声明 4. 成都市种业总部企业设立奖励申请书 5. 申请企业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授权管理企业)信息表 6-1. 总部企业设立授权书 6-2. 总部管理下属企业授权书 7. 区域型总部企业设立授权书 8. 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附件1
成都市种业奖励政策申请材料
申请类型: □植物新品种权奖励 □畜禽遗传资源奖励 □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奖励 □企业上市补贴 □设立总部奖励 □设立区域型总部奖励 □租金补贴
申报单位/自然人(盖章/签字): 填 报 日 期: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制 20XX年XX月XX日 附件2 申 请 表 注册地(户口地)所属行政区域: 税务登记(社保缴纳)所属行政区域: 基本 情况
名称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注册时间
主营业务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座机
手机
申请奖励项目
申请奖励金额 万元 申报主体性质 £ 国有独资企业 £ 国有控股企业 £ 民营企业 £ 外资企业 £ 事业单位 £ 自然人 入驻园区 情况 £已按照产业定位入驻成都市产业功能区及园区,入驻的功能区及园区为 (填写具体入驻园区名) £未入驻或未按产业定位入驻成都市产业功能区及园区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企业(人)承诺,本表所填报内容和所提交材料均真实、合法,本企业(人)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自然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初审意见 经审核,同意该单位(个人)申请 项目奖励资金 万元。
审核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1. 若申报主体为自然人,此表中关于单位的信息填报自然人所在单位的信息。 2. 申报主体为驻蓉科研院所,注册地址一栏填写在蓉地址。 附件3
全体品种权人(培育单位)共同声明
品种权人(培育单位)名称(依序排列) 全体品种权人(培育单位)同意授权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 ),使用X X新品种权(畜禽新品种(配套系)或畜禽遗传资源)在四川省成都市申报国家植物新品种权(畜禽新品种(配套系)或畜禽遗传资源)一次性奖励。 全体品种权人(培育单位)签章(单位或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后盖章、自然人需签字按手印) 序号 品种权人(培育单位)签章 品种权人(培育单位)身份证号(自然人填写) 签署日期 1
2
3
4
5
...
附件4
成都市种业总部(区域型总部)企业设立奖励 申请书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本公司于×年×月×日设立,符合《成都市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试行)申报指南》所规定的(□总部企业标准 □区域型总部企业标准)要求,特向贵单位提出给予总部企业设立奖励的申请。 一、投资方情况简介 直接投资方情况简介 实际控制人情况简介 二、投资方在中国投资情况 详述投资情况 股权架构图(股权比例和实缴注册资本情况) 三、在蓉设立总部的原因
四、申请认定的总部企业情况
五、本公司承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全面、真实、合法的信息;本公司没有逃避缴纳税款或帮助他人逃避缴纳税款等行为,没有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申报指南受到税务机关处罚;本公司在安全、质量、知识产权、市场竞争、企业管理等方面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受到有关部门处罚。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5 申请企业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控股企业(授权管理企业)信息表 企业属性 序号 企业(自然人)名称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身份证(护照)号码 主营业务 注册地 控股比例(%) 控股股东 (控股比例前10位) 1
2
…
下属控股企业 (成都市域内) 1
2
…
下属控股企业 (成都市域外) 1
2
…
填表人: 填表日期: 申请企业盖章: 备注:1.企业属性包括:控股股东(逐级追溯到最高级股东),总部企业自身,所有投资企业(须为控股企业)、分公司、授权管理企业;2.主营项目类别按营业执照填写;3.注册地成都市外的具体到市,成都市内的具体到区(市)县;4.申请企业所占的股比是指直接持股的比重;5.可添加行填写。 附件6-1
总部企业设立授权书
本公司 (母公司)作为 (申报企业)的控股方,控股比例 %,现授权 (申报企业)作为我公司在 (全球、亚太区、大中华/中国、中国西部/中西部、西南地区、四川省、成都市,或 省(直辖市、自治区))区域内的区域总部,行使(资金管理、采购管理、营销(销售)管理、物流管理、结算管理、研发管理、培训及支持服务、其它总部综合职能 等)总部综合职能。 特此授权。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名):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2
总部管理下属企业授权书
本公司 (母公司),作为 (申报企业)的控股方,控股比例 %。现授权 (申报企业)代为管理我公司控股的 (控股比例 %)、 (控股比例 %)等公司,并对其行使 (资金管理、采购管理、营销(销售)管理、物流管理、结算管理、研发管理、培训及支持服务、其它总部综合职能 等)总部综合职能。 特此授权。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名):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7
区域型总部企业设立授权书
本公司 (母公司)作为 (申报企业)的控股方,控股比例 %,现授权 (申报企业)作为我公司在 (全球、亚太区、大中华/中国、中国西部/中西部、西南地区、四川省、成都市)区域内的区域总部,行使(规划和运营决策管理、投融资和资产管理、行政和人力资源管理、统筹供应链配置、研发管理、生产场所及资源布局、营销市场区域划分、其它总部综合职能 等)总部综合职能。 特此授权。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名):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8 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
奖补项目 植物新品种权奖励 畜禽遗传资源和新品种(配套系)奖励 企业上市补贴 设立总部和区域总部奖励 租金补贴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种植业处 028-61883553 028-61883618 养殖业处 028-61885676 028-61883560 种植业处 028-61883553 028-61883618 种植业处 028-61883553 028-61883618 种植业处028-61883553 028-61883618 四川天府新区 农经处 028-68772997 农经处 028-68772993 农经处 028-68772997 农经处 028-68772997 / 成都东部新区 乡村振兴处 028-86360292 乡村振兴处 028-86360292 乡村振兴处 028-86360292 乡村振兴处 028-86360292 / 成都高新区 统筹城乡处 028-85328876 统筹城乡处 028-69765064 统筹城乡处 028-85328876 统筹城乡处 028-85328876 / 锦江区 产业服务科028-86527593 产业服务科028-86527593 产业服务科028-86527593 产业服务科028-86527593 / 青羊区 农业农村科 028-87371211 农业农村科 028-87371211 农业农村科 028-87371211 农业农村科 028-87371211 / 金牛区 农村集体经济科 028-87073833 农村集体经济科 028-87073833 农村集体经济科 028-87073833 农村集体经济科 028-87073833 / 武侯区 农业农村科 028-85053428 农业农村科 028-85053428 农业农村科 028-85053428 农业农村科 028-85053428 / 成华区 农业科 028-84363959 农业科 028-84363959 农业科 028-84363959 农业科 028-84363959 / 龙泉驿区 种植业与农机化科 028-88410536 养殖业科 028-88410536 种植业与农机化科 028-88410536 种植业与农机化科 028-88410536 / 青白江区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028-60304030 畜禽水产养殖技术 推广中心 028-60304037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028-60304030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028-60304030 / 新都区 种子站 028-83045785 畜牧水产科 028-83046333 种子站 028-83045785 种子站 028-83045785 / 温江区 农业生产科 028-82766307 农业生产科 028-82766307 农业生产科 028-82766307 农业生产科 028-82766307 / 双流区 农技中心 028-85823072 畜牧站 028-85775957 农技中心 028-85823072 农技中心 028-85823072 / 郫都区 种植业管理科 028-86550537 养殖业管理科 028-87929170 种植业管理科 028-86550537 种植业管理科 028-86550537 / 新津区 农技中心 028-82529451 畜牧站 028-82530869 农技中心 028-82529451 农技中心 028-82529451 / 简阳市 植保植检站 028-27250179 养殖业管理科 028-27229763 植保植检站 028-27250179 植保植检站 028-27250179 / 都江堰市 科技中心 028-87119859 畜禽水产中心 028-87232730 产业科 028-87283259 产业科 028-87283259 / 彭州市 种植产业发展指导科 028-83879203 养殖产业发展指导科 028-83870193 种植产业发展指导科 028-83879203 种植产业发展指导科 028-83879203 种植产业发展指导科 028-83879203 邛崃市 种子站 028-88773882 养殖业科 028-88763055 投促科 028-88790092 邛崃市天府现代种业园管委会028-88744660 邛崃市天府现代种业园管委会028-88744660 崇州市 办公室 028-82380292 办公室 028-82380292 办公室 028-82380292 办公室 028-82380292 / 金堂县 办公室 028-84982519 办公室 028-84982519 办公室 028-84982519 办公室 028-84982519 / 大邑县 种植业管理科 028-88299058 良种站 028-88280232 种植业管理科 028-88299058 种植业管理科 028-88299058 / 蒲江县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028-63968108 生产管理科(畜牧) 028-88522528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028-63968108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028-639681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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