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 PM10和PM2.5的测定 重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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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1 实施 2011-11-01 实施 分享到: [打印] 字号:[大] [中] [小]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中PM10和PM2.5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PM2.5和PM10的重量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PM10和PM2.5浓度的手工测定。本标准是对《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GB 6921-86)的修订。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6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6年10月10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GB 6921-86)废止。 环境空气 PM10和PM2.5的测定 重量法(HJ 618-2011 ) 《环境空气 PM10和PM2.5的测定 重量法》(HJ 618—2011)修改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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