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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8 18:2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英国中世纪诗歌大赏

 

谈到英国诗歌,大多数人立马想到就是的包括雪莱,华兹华斯,柯勒律治,拜伦,济慈等等优秀著名的诗人,再往之前想一想,可能是莎翁的十四行诗。对,没错,英国诗歌的繁荣的确是在十六世纪之后人文主义时期达到顶峰,那么今天我们就要来,抛开这些著名诗人作家的光环,将时间线一直往前往前,拉到公元五世纪左右,也就是历史上的著名的“文学黑暗”时期,看看这时候,英国诗人们在写些什么呢?

 

首先,从头开始,英国的中世纪(449-1066)开始于一个叫做安格鲁—撒克逊的部落族群,基本上是由安格鲁人,萨克逊人和朱特人,他们从西欧地区过来,入侵了大不列颠岛,赶走了原来的凯尔特人,并成为现代英国人民的祖先。

 

公元449年直到玫瑰战争结束的公元1066年,安格鲁撒克逊人成为大不列颠岛上实力最强,占地最多的群体,也就是在这时,诞生了古英语,代替了之前古老的凯尔特人语。有了语言和文字,便诞生了诗歌。《贝奥武夫》(Beowulf)是现存的古英语中最古老的作品,也是欧洲最早的方言史诗。

 

《贝奥武夫》大概于公元八世纪左右完成,因为早期的诗歌都是故事或者口头相传的,大英图书馆现存的唯一手抄本,是公元十世纪由古英语写成,虽然作者已经不详,但是这首部长达3182行的英雄史诗依然伟大且意义非凡。

 

虽然是英国的英雄史诗,贝奥武夫讲述的故事却和大不列颠一点关系也没有!

 

故事发生在丹麦。那时候古丹麦的国王荷罗斯加正在宫殿举行盛大的庆典,谁料盛宴引来了怪兽哥伦多,它此时正在外面觅食,就这样来到宫殿残杀人命。十二年过去了,怪兽一直为非作歹。消息传到瑞典的一个叫耶阿特的部落,国王贝奥武夫英勇前往。随后,贝奥武夫运用自己的英勇才智和过人的战斗力将哥伦多打死。

 

在庆祝的晚会上,哥伦多的母亲前来报仇,最终也被贝奥武夫杀死在洞穴中。贝奥武夫吟哦日自己英雄的行为获得了丹麦国王的赞扬和无数的珍宝。在贝奥武夫回到耶阿特统治的第五十年,出现了一个喷火巨龙,它因为自己守护的宝藏被人偷走而大发雷霆,四处毁坏。此时的贝奥武夫再次出征,但是当他将巨龙斩首之后,他自己也被巨龙伤害,英勇死去。

 

故事在耶阿特人为贝奥武夫举行的盛大的葬礼中结束,他们将宝藏里所有的珍宝献给了这位君王,女人们唱起了凄凉的歌曲,熊熊大火中,这位他们最温和,最善良,最勇敢,最伟大的君王永远离去,尘归尘土归土。

 

故事至此结束,《贝奥武夫》是现存的古代英国最早的英雄史诗。在诗中,最出彩的就是英雄贝奥武夫,他就是英国古代英雄最完美的化身:忠诚,责任和勇敢,当怪兽和火龙来伤害国家的子民时,国王的责任就是拿起武器消灭邪恶,保护子民。同样,英雄需要用自己的勇敢来实现自己的价值,这样的勇敢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使得英雄不可避免地走向死亡。

 

诗歌同样展示了在一种战士部落的社会体系中,战士们与国君之间忠诚的关系。这种相互之间的关系是双向的,而不是上下属,当一个战士向自己的国君宣誓忠诚之后,他将会一生忠诚,而国君也会同样永远照看他,用奖赏来回报他的忠诚。

 

其实,无论是诗中的海妖,火龙还是怪兽,都是当时自然强大力量的象征。那时候的人类面对强大的自然,心中很无奈且力量弱小,而像贝奥武夫这样他们心目中的英雄和想象,就表达了早期人类对于美好生活的和对英雄强大力量和品格的向往。

 

走过了安格鲁撒克逊的时代,时间来到了1066年,这一年,英格兰的国王“忏悔者爱德华”去世(因为对基督教有无比的虔诚,所以被称为“忏悔者”),但是膝下无子。此时,来自法国的诺曼底领主威廉一世(爱德华妈妈的兄弟的孙子),称对王位有继承权,前来“继承王位”。但是忏悔者爱德华却将王位传给了贵族哈罗德,于是威廉只好从诺曼底跨海出征,用武力将哈罗德请到家里“做客”,最终,如愿地戴上了皇冠。

 

有时候,文学和历史甚至就是一起前进的。诺曼底战争太过于重要,因为诺曼底王朝建立后,大不列颠帝国就开始说法语了,安格鲁撒克逊的古英语被社会底层的人民使用,而社会中的贵族和征服官方语言都是法语。与此同时,诺曼征服加速了英国的封建化,但入侵也带来了骑士文化(Chivalry )。骑士虽然处于贵族阶级的底层,但是他们却受到人民的赞誉和崇敬。

 

骑士文化作为中世界时一种最具有代表性的文化,与之相关的就是骑士精神,当然也就出现了一些赞扬记录骑士的文学作品。《高文爵士与绿衣骑士》(Sir Gawain and The Green Knight)就是英语骑士文学的代表作,以散文叙事诗的形式,讲述了高文爵士与绿衣骑士的一件小故事,同时也是“亚瑟传奇”故事的一部分。

 

故事讲述的是,某一年圣诞,亚瑟王在宫殿举行宴会时,一位穿着绿色衣服的骑士来访,绿骑士全身披绿,毛发与坐骑同色,他向在坐圆桌骑士挑战:谁能砍下自己的头,并且在来年的圣诞,去他的宫殿让他砍一斧。骑士中,只有高文接受了挑战,砍下了绿衣骑士的头,无头的绿衣骑士就这样从地方捡起自己掉落的头颅,离开了。

 

来年,高文去到绿色教堂应约,误进了一间城堡。在女主人的引诱下,高文起先两次拒绝了,但第三次接受了女主人给的绿腰带。来到绿色城堡后,高文发现原先城堡的主人就是绿衣骑士,前面两斧未伤分毫,第三斧绿衣骑士划破了高文的脖子,并告诉他这是他接受绿色腰带并隐藏的惩罚。高文回到了亚瑟王的宫殿,将自己的经历如实告诉了大家。故事结束。

 

诗歌不仅描写了中世纪的贵族生活,主要是在赞颂骑士的勇敢与忠诚,这里值得注意的是,高文骑士并不是完美的人设,而正是通过这个绿衣骑士的考验,使得高文成长,并对骑士文化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这部作品同时也是浪漫传奇的经典,也是“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精神,诚实,工正”的骑士精神最好的体现。

 

骑士精神到此,我们来到中世纪的末期,此时,出现了一位中世纪英国最伟大的诗人乔叟(Geoffrey Chaucer 1343-1400),他奠定了英国诗歌的基础,是“英国诗歌之父“。他最著名的作品就是《坎特伯雷故事集》(The Canterbury Tales)。

 

乔叟出生富裕,受到良好的教育,他在旅欧时受到过但丁。薄伽丘等人的影响,他也是第一位使用英语创作的宫廷诗人。

 

《坎特伯雷故事集》是他晚期的代表作,使用英语创作。而在当时,学术知识分子使用的语言是拉丁语,贵族宫廷使用的是法语,只有社会底层或者贫穷人民会使用英语。故事讲述的是一群人聚集在一家旅店,要去一个叫做“坎特伯雷”的地方朝圣.

 

这些人有骑士,医生。家庭主妇,农民,律师,商人等等各行各业各阶层的人。他们需要在途中来回讲述两个故事。整个故事集由每个人的小故事组成。这些故事幽默风趣,内容包含广阔,语言生动,以诗歌的形式层层推进,有些使用双韵体,人物生动活动,为我们展现了一副丰富多彩的十四世纪英国浮世绘图画。

 

乔叟使用英语写作的行为极大的增加了英语的声望,他使用的是中部较为纯正的伦敦英语,而不是方言,在当时法语还是官方语言的时代,对英语语言的重新崛起奠定了基础,当然也重新定义了英语在日常人民生活中的地位。《牛津英语字典》将乔叟定义为,第一位将英语作为日常写作的作家。

 

经历了安格鲁撒-克逊时期英勇的贝奥武夫,骑士文化中的高文爵士和绿衣骑士,以及乔叟的英语经典作品《坎特伯雷故事集》,至此,我们英国的中世纪之旅结束,随之而来的十六世纪还有什么呢?十六世纪,嘿嘿,我们集万千才华于一身的莎士比亚先生就要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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