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和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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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和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流程

2024-07-10 12:5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申报和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流程

 

我市辖区范围内新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在属地税务服务厅办理社保缴费登记、申报缴费、退款等业务。为节约用人单位办事成本,我市已实现部分社保费业务“全市通办”(可跨县区办理登记、申报缴费等业务)。下面小编将为大家介绍用人单位为职工申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具体流程:

一、缴费登记

用人单位首次办理涉税事项的,需同时办理社保缴费登记和税务登记业务(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除外)。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缴费登记。用人单位的社保费与税款在同一账户内扣缴。

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申报方式

用人单位应于每月最后一日前申报应缴的社保费,用人单位(除个体工商户)当月申报数据无变动也应自行申报。目前申报社保费主要有上门申报和网络申报两种方式。

(一)上门申报:用人单位到属地税务服务厅,通过填报《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完成申报;

(二)网络申报:用人单位签订网报协议后,通过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进行网络申报。

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

(一)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的社保费与税款在同一银行账户内扣缴,并需签订《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费)三方协议书》;

(二)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可采取转账、持卡POS缴款、微信扫码、聚合支付等方式缴纳社保费;

(三)个体工商户只需在缴费账户存足当月应缴的社保费费款,税务部门将在每月15日后按上月数据资料进行申报以及扣缴;

(四)当月缴费账户金额不足导致扣款不成功的,用人单位存足费款后,应尽快到属地税务服务厅或通过网络系统扣缴,逾期不缴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四、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增减的办理方式

(一)欠费单位要求办理人员减册的,必须清缴欠费后,再办理减册手续(需经所属人社部门同意,下同);

(二)参保人从一个单位转入另一单位,先由原单位到办税服务厅(或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减册,再由新单位到办税服务厅(或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增员手续;

(三)参保人由单位参保转为个人参保,先由原单位到办税服务厅(或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减册,参保人再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后申报缴费;

(四)参保人由个人参保转为单位参保的,应先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减册,再由新单位到办税服务厅(或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增员;

(五)用人单位为建立劳动关系的港澳台人员、外籍人员办理参保,应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一)缴费基数上下限

2019社保年度,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所在片区全口径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即我市2019社保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9014元(即6338元×300%),下限为3376元(即5626元×60%)。

(二)缴费比例

企业缴费比例为21%(单位13%、个人8%),个体工商户缴费比例为20%(单位12%、个人8%),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

若用人单位和参保人仍有参保缴费方面的疑问,可在办公时间致电市税务局服务热线或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咨询。

 

市税务局服务热线

12366-2

市区直属

0750-3512333

蓬江区

0750-3272933

江海区

0750-3818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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