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关于做好2021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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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关于做好2021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

2024-07-04 03:2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市直各参保企业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2021 年度企业社保缴费基数确定

 

在职职工以本人2020年月平均工资申报2021年社保缴费基数,职工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工资总额口径为准,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性收入等。

 

在全省统一公布2020 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之前,企业2021 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19012元和3457元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参照执行。省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月缴费基数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多退少补。

 

二、申报流程和办理时限

 

单位登录网上服务系统(首页-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网址:http://58.59.43.37:9002/hso/logonDialog_zwfw.jsp)下载电子报盘模板,整理好单位员工信息导入该模块即可。或到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社保医保联合缴费"窗口拷取本单位在职职工电子报盘;调整后,再将缴费基数电子版提交窗口申报。

 

参保缴费单位应按照《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如实申报。请各单位将《参保职工缴费工资个人签字公示表》签字认可后留存备查。

 

请各参保企业单位务必于2021年1月20前完成基数调整工作,并于当月及时缴纳社保费用。

 

市社保中心联系电话: 8866059

QQ工作群:923654528

 

日照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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