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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个税税率又变了?调整为1%,10月1日开始执行,网上传得不亦乐乎。但是小编查遍国家税务总局政策,也没有发现个税税率调整的消息。 难道又是一个假消息? 后来经查,发现千真万确是真消息! 只不过是重庆税务局发布了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政策文件。 平时在和财务人员的交流中,关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很多财务人员存在疑惑和不解,借助这篇文章向大家分享关于个税核定征收的三部分干货内容,建议收藏! 1、重庆税务局政策原文划重点总结 2、个税核定征收的方式以及对应税款如何计算 3、全国个税核定征收所得率及征收率总结 重庆税务局个税核定征收文件 重点总结 重庆市税务局发文明确了个税核定征收的相关问题,为了方便大家理解政策文件的重点内容,总结如下: 1、核定征收范围:(个体户、个独、合伙企业)经营所得、房屋转让租赁、自然人临时经营所得可以进行核定征收。 2、核定征收方式:包含定期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3、政策实施时间:2022年10月1日期开始施行; 4、核定征收税率表如下。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个税核定征收方式以及税款 如何计算? 核定征收方式与查账征收方式相对应,查账征收方式即真实完整的通过会计核算记录企业财务信息,并按照税法要求进行税款计算和申报表填写申报。 核定征收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对其纳税依据或税率核定,依法进行税款征收的方式。 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定期定额征收,一种是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其实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也存在同样相似的方法,掌握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方法和计算税款的方法,同样有助于理解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 1、定期定额法征收 定期定额征收是由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核定一定时期的税款征收率或征收额(个税主要核定征收率),主要对一些营业额、所得额难以准确计算的小型纳税人适用。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其取得的经营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方法是: 应纳税额=收入额(不含增值税)×附征率(或叫征收率) 以重庆为例,个体工商户月度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15万元,核定“附征率”为1%,则每月应缴纳的经营所得的个税为15×1%=0.1万元。 这种方式特点:收入确定,直接核定税率,无需考虑成本、应纳税所得额及法定税率、速算扣除数等因素。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对不符合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条件且未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管理的纳税人,经营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含增值税)×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同样举个例子,重庆市某工业行业的个人独资企业被税务局核定为“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全年不含增值税收入金额为300万元。 则其应缴纳的税额=3000000×应税所得率×个税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3000000×5%×20%-10500=18500元 其中5%为重庆市工业行业应税所得率,20%为经营所得对应档的个税税率,10500为对应速算扣除数。 特点:先由收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再用法定税率计算税款,无需考虑成本 全国个税核定征收所得率 及征收率总结 1、中央层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的通知 财税[2000]91号 应税所得率表 序号 行业 应税所得率(%) 1 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 5—20 2 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 7—20 3 饮食服务业 7—25 4 娱乐业 20—40 5 其他行业 10—30 2、重庆 附件1: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附征率表(定期定额户适用) 月经营收入 附征率(%) 10万元(含)以下的 0 10万元以上 1 注:按季申报的纳税人按照月度附征率表换算为季度附征率表 附件2: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 行业 应税所得率(%) 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 5 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 7 饮食服务业 7 娱乐业 20 其他行业 10 附件3:房屋转让和房屋租赁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 适用范围 征收率(%) 房屋转让 住房 1 非住房 3 房屋出租 住房 0.05 非住房 0.7 3、深圳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附件1: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按月) 序号 月度经营收入 征收率(%) 1 10万元(含)以下的 0 2 10万元以上至30万元(含)以下的 0.8 3 30万元以上的 1 附件2: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 序号 行 业 应税所得率(%) 1 其他行业 5 2 90娱乐业 20 4、云南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 附表1:个人所得税附征率表 行业分类 附征率(%) 采矿业 0.5 制造业 0.3 交通运输业 0.3 批发和零售业 0.3 餐饮业 0.4 住宿业 0.8 建筑业 0.4 娱乐业 1.7 其他行业 0.8 附表2: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表 行业分类 应税所得率(%) 采矿业 5 制造业 5 交通运输业 5 批发和零售业 5 餐饮业 7 住宿业 10 建筑业 7 娱乐业 20 其他行业 10 5、江西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等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附征率表 序号 月核定收入额 个人所得税附征率(%) (不含增值税) 1 3万元(含)以下 0 2 3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 0.25 3 10万元以上 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修理修配业:0.3 建筑安装业: 0.5 娱乐业: 1.7 住宿、饮食等居民服务业:0.4 其他行业: 0.8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明确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1号 经营所得个税应税所得率表 序号 行业 应税所得率(%) 1 农、林、牧、渔业 3-5 2 制造业 5-10 3 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4-10 4 交通运输业 7-10 5 建筑业 8-10 6 饮食业 8-15 7 娱乐业 15-20 8 其他行业 10-20 6、北京 京财税[2020]2645号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表 序号 行业分类 应税所得率(%) 1 工业、交通运输、商业 5 2 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饮食业、服务业 7 3 娱乐业 20 4 律师、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以及其他中介机构 25 5 其他 10 7、新疆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新财法税[2019]25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调整全区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率的通知 8、安徽 皖地税[2001]158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9、甘肃 甘肃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项目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10、贵州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21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调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11、广东(揭阳)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和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12、陕西(西安)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13、青海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等有关问题的公告 14、辽宁(沈阳、大连)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 沈地税发[2005]7号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明确全省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初级会计职称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 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初级会计职称整理编辑,作者:郭老师,转载请联系授权违者必究!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阅读下一篇/ 返回网易首页 下载网易新闻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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