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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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正文),计算最终应纳税额。 ![]()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 1、全年应纳税所得不超过36000元的: 税率:3%;速算扣除数(元):0 2、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 税率:10%;速算扣除数(元):2520 3、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 税率:20%;速算扣除数(元):16920 4、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 税率:25%;速算扣除数(元):31920 5、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 税率:30%;速算扣除数(元):52920 6、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 税率:35%;速算扣除数(元):85920 7、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0000元: 税率:45%;速算扣除数(元):181920 注: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春本地宝】,关注后回复【个税】可获取2023年度个税退税预约及办理入口/个税APP下载、汇算清缴办理时间、操作流程、个税税率表、个税计算器等 手机访问 长春本地宝首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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