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累计预扣法?工资收入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这个案例一看就明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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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其中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累计预扣法,那么什么是累计预扣法呢,接下来通过一道简单的小例题让大家了解一下吧~ 案例张女士在某企业任职,2019年1月-12月每月在某企业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6000元,无免税收入;每月缴纳三险一金2500元,从1月份开始享受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共计3000元,无其他扣除。请计算张女士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情况明细。 在计算之前我们要了解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和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那么,现在就让我们开始计算吧~ (1)2019年1月 1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6000-5000-2500-3000=5500,对应税率为3%。 1月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5500*3%=165元 2019年1月,企业在发放工资环节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65元。 (2)2019年2月 2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6000*2-5000*2-2500*2-3000*2=11000元,对应税率3%。 2月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11000*3%-165=165元 2019年2月,企业在发放工资环节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65元。 按照上述方法以此类推,计算得出张女士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情况明细表: 看了上述计算过程,如果你是张女士,你会计算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数额了么?想了解更多的个人所得税知识吗?个人所得税筹划难点与案例分析带你迅速了解个税相关政策在实务中的应用,掌握通过筹划的方法降低个税税负,实现个税筹划的技巧。点击进入>>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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