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境外投资主要监管政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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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境外投资主要监管政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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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解决境外融资和返程投资的合规性

3. 打通境内居民境外投资资金调回通道

1、解决境内居民在境外持股的合规性

中国人在境外投资或持股有诸多限制的,举个例子,外汇管理规定,原则上不允许中国自然人在境外投资。在现有的外汇管理体系下,37号文是中国自然人唯一的、合法合规地持有境外公司股份的方法。

2、解决境外融资和返程投资合规性的问题

返程投资通俗来讲,是指中国籍的个人或企业在境外投资之后,又回到中国境内投资了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在外汇管理局的规定下,这家外商投资企业会被认定为特殊性质的外商投资企业,即“返程投资企业”。

在这个过程中,外商投资企业在办理境内外汇登记和银行账户的时候,必须声明自己是返程投资企业,否则会面临虚假申报带来处罚的风险。

对于这种境外架构中有中国自然人的情况,则需要中国自然人完成相应的境外投资的合规手续,即37号文登记,才能顺利完成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中的“返程投资企业”标识。

3、打通境内居民境外投资资金调回通道

中国境内居民在境外的投资,如果产生资本项下收益,不管是分红还是交易变现,未来资金调回时如果要将收益拿回境内,进行外汇申报也需要提供已经完成的37号文登记文件。

4、哪些人需要办理37号文备案/个人境外投资备案

37号文中所称“境内机构”,是指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法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境内居民个人”是指持有中国境内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虽无中国境内合法身份证件、但因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境外个人。

1、具有中国籍且不具有任何境外身份(包括境外永久居民身份和其他国籍)的境内个人;

2、具有双重身份的境内个人(即同时拥有境内合法身份证件和境外合法身份证件的个人);

3、 特定境外个人:虽无中国境内合法身份证件,但因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境外个人,也即持护照的外国公民(包括无国籍人)以及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同胞,且具有如下经济利益关系的人士:

(1)在境内拥有永久性居所,因境外旅游、就学、就医、工作、境外居留要求等原因而暂时离开永久居所,在上述原因消失后仍回到永久性居所的自然人;

(2)持有境内企业内资权益的自然人;

(3)持有境内企业原内资权益,后该权益虽变更为外资权益但仍为本人所最终持有的自然人。//

因此,在境外融资上市架构中,所有在境外架构中持有股份的中国籍自然人都需要办理37号文登记保证外汇合规,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人:

1. 中国企业创始人

2. 中国企业的其他中国籍自然人股东

3. 中国企业上市前的ESOP激励已行权员工。

需注意的是,境内机构的境外直接投资活动并不适用37号文登记。根据37号文规定,境内机构需要根据境外直接投资(Outbound Direct Investment,“ODI”)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外汇手续,因此实际上并无针对境内机构的37号文登记

5、办理37号文备案/个人境外投资备案的时间

境内居民个人办理37号文登记之前,可在境外先行设立特殊目的公司,但除支付公司注册费用外,不得发生其他出资(含境外出资)行为,否则按特殊目的公司外汇补登记处理,可能需要交纳罚款、出具说明函详细说明理由,由相关外汇局按照个案业务集体审议制度审核办理补登记。

由此可见,37号文登记需在“出资”之前完成。该等“出资”不能以我们惯常所理解的出资概念来理解,在搭建红筹架构中,境内外架构的连接,即设立WFOE或境内运营实体变更为WFOE即视为出资完成。而且在实际操作中,有些银行要求在境内实体公司引入外商投资者由内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之前,必须完成37号文登记。因此,究竟何时完成37号文登记,建议各企业与拟登记银行提前沟通确认。

需要说明的是,境内个人居民在内资公司的持股比例,并不要求和其在境外作为融资主体的特殊目的公司(最常见是开曼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完全一致。

5、办理37号文备案/个人境外投资审批机构(在哪办理)/37号文登记的地点

1、外管局已授权银行办理37号文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但37号文补登记需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

2、如以境内资产或权益申请办理该登记,应向境内企业资产或者权益所在地银行申请。

3、如涉及多个境内企业资产或者权益且所在地不一致时,应选择其中一个主要资产或者权益所在地银行集中办理登记。

4、如以境外合法资产或权益出资的,应向户籍所在地银行申请办理登记。

6、办理37号文备案/个人境外投资备案的资料

一、外汇初始外汇登记资料清单

1、书面申请与《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

2、境内居民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3、特殊目的公司登记注册文件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证明文件(如股东名册、认缴人名册等)

4、境内外企业权力机构同意境外投融资的决议书(企业尚未设立的,提供权益所有人同意境外投融资的书面说明)

5、境内居民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拟境外投融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或者合法持有境外资产或权益的证明文件。

6、在前述材料不能充分说明交易的真实性或申请材料之间的一致性时,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二、返程投资37号文申请所需要的材料

1. 书面申请(申请书需要申请人签字,一份);

2. 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登记表需要申请人签字,一式两份);

3. 拟办理个人境外投资汇登记申请的身份证扫描件;

4. 特殊目的公司登记注册文件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证明文件;

5. 前述中国自然人在境内持有的内资公司营业执照、章程复印件(该股东应为拟办理外汇登记前述中国自然人在境内持有的内资公司营业执照、章程复印件);

6. 公司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7.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 商业融资计划书;

9. 境内外企业权力机构同意境外投融资的决议书(英文版本及中文版本);

[注:即Termsheet,如果投资意向书原件为英文版本,则需要组逐条详细地翻译成中文版本;

境内居民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拟境外投融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或者合法持有境外资产或权益的证明文件

7、37号文备案/个人境外投资备案的流程

针对37号文登记,实际操作中答题需要6个步骤,具体如下图

第一步:首先申请人需要获得境内权益

根据目前监管要求,37号文登记主要适用于境内自然人以境内权益出资,在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进行投融资的情况,境内权益通常指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认定以工商登记为准)。

所以,办理登记的自然人首先要拥有“境内资产或权益”,37号文的申请人必须在一家境内企业中持有权益。

注意:这步操作涉及企业自身方案的确定,企业或个人要综合考虑后续股权重组、法律和税务规划等需求,确认自己在境外持股的方式,从而确定对应境内权益主体的选择和重组方案。由于各个企业情况差异较大,涉及的专业领域较多,所以建议企业在前期方案确定前咨询专业机构。

第二步:设立境外第一层特殊目的公司(简称SPV公司)

37号文是对境内居民境外投资特殊目的公司的登记,根据外管要求,需要登记申请人在境外直接控制的第一层公司信息。

所以,在提请37号文正式登记之前,必须完成境外第一层SPV公司的设立,作为申请人的个人控股公司(通常是BVI公司)。

注意:一般建议每个申请人各自设立单独的SPV公司,减少因股份变化引起第一层SPV变化引发37号文变更登记。若涉及37号文登记的人数较多时,建议多设立几家SPV公司,以防后续人员变动引起申请人控股的第一层公司变动,从而触发复杂的37号文变更登记。

第三步:办理中国籍自然人股东的外管37号文登记手续

注意:对于37号文的审批,各地银行及外管局的政策口径不同。若涉及37号文登记的人数较多时,建议在准备正式文件之前,由专业机构先就整体方案与当地银行或外管沟通确认后再安排申报。

对于非标准及一些变形结构,由于政策原因,银行可能无法直接判断,需要与当地外管确认,也建议此过程由专业机构与银行和外管进行沟通、准备资料,会更高效。

第四步:完成境外融资及返程投资

日前监管形势下,37号文登记的目的是为了境外融资及返程投资,因此需要在完成37号文登记之后,去完成境外融资及返程投资的动作,并且此时间节点不可提前。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补登记,面临处罚风险。

根据我们的实际操作经验,在美国或香港上市前如果有部分股东因故未办理37号文登记,只要不是控股股东,经过适当披露往往不会对上市造成实质不利影响。但是后期做补登记,否则资金无法派回中国境内。

8、办理37号文备案/个人境外投资备案的要点(关键点)

为了简政放权、促进跨境投资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管局”)于2014年7月14日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下称“37号文”),同时废止了2005年11月1日实施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5号,下称“75号文”),并就涉及返程投资外汇登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重新梳理和规范。

37号文清晰地反映了外管局对待返程投资的最新监管思路,即“跨境流出按对外直接投资(ODI)管理,跨境流入按境内直接投资(FDI)管理”,并以此为基础重新界定境内居民返程投资外汇管理的尺度及范围。由于返程投资外汇登记一直是国内民营企业境外私募融资及海外红筹上市的热点和难点之一,37号文一经颁布就引起了业界的密切关注,其也势必对境内民营企业、海外私募基金及中介机构有关的服务产生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从在岸、离岸两个角度阐述红筹架构(VIE)37号文备案过程中6个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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