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关于转发《全国爱卫会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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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关于转发《全国爱卫会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023-03-30 13:5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管)单位:

  2022年是爱国卫生运动开展70周年,全国爱卫会决定表彰一批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全国爱卫会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全爱卫发〔2022〕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管)单位可在职责和业务范围内推荐1个集体或1名个人。将从推荐对象中产生至多1个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个人作为初审推荐对象。

二、推荐要求

  推荐对象应由所在部门或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决定,并由所在部门或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请参照《通知》要求。

三、材料要求

  请按《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推荐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请刻录光盘。推荐材料应于2022年8月4日前报医政司,本阶段需要提交的材料为《先进集体初审推荐登记表》(附件2)或《先进个人初审推荐登记表》(附件3)。

  复审阶段的推荐材料及相关要求将在初审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

  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明确责任人,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

  联系人及电话:王斯琪、孙晓明59957694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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