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格考勤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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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格考勤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4-07-16 22:0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二级单位:

为建设学术实力强、培养质量高、育人环境美、文化氛围浓、办学声誉好的“美好纺大”,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提升教职员工精神状态和工作标准,激励广大教职工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推进学校在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根据《武汉纺织大学职工考勤管理规定》(武纺大人[2018]50号)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严格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勤对象:全体在岗教职工。

二、作息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6:30。

三、坐班要求: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非教师)、工勤技能岗位职工实行坐班制管理;对专任教师可实行坐班制管理,也可实行以任务为导向的弹性坐班制管理,由二级院部根据本单位实际研究决定。

三、考勤要求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出现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2.严格遵守上班纪律。全体教职工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利用电脑或手机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看影视、炒股等,或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全体教职工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考勤管理规定的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如发现未经请假、请假未准而擅离工作岗位或假期结束不按期返校销假者,公派出国等人员协议期满逾期未归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严格履行外出审批手续。教职工非必要不离汉,离汉须向所在二级单位报批,因公出差需报人事处批准,中层干部须向分管校领导报备。所有教职工应尽量减少一切非必要跨省出行安排。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制度学习,承担主体责任。二级单位要按照“党委监督,行政执行”的工作原则,承担本单位职工考勤工作的主体责任;要组织学习、宣讲考勤管理规定,要加强对本单位考勤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2.建立考勤台账,严格考勤管理。二级单位要安排专人做好每天的考勤记载工作,有条件的二级单位可以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采用考勤机等方式提高考勤效率,要防止和杜绝虚构病假、事假等情况,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学校考勤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落实报送制度,强化结果运用。每月5日前,各二级单位应及时准确将本单位上月的考勤情况汇总后报人事处,考勤结果与年终奖挂钩,并作为绩效工资发放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4.定期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学校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采取上下班时段检查、随机抽查、访查等多种形式进行督查检查,对多次迟到、早退的教职工进行全校通报,对屡教不改的教职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人事处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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