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有人把旷工说清楚了,好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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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②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③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 月=21.75天。

劳动者如果旷工,则工资的计算公式为:(21.75天—旷工天数)x日工资。

5、公务员旷工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83条规定: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15天,或者在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9条规定: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6、企业员工旷工的处理

旷工几乎被所有的企业认为是严重违纪的行为,很多用人单位的劳动制度都会对旷工做处罚规定,严重者会被开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律师认为,旷工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没有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提供劳动;第二,没有正当理由;第三,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同意。

《工会法》第21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先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由此可见,在对旷工职工作除名处理时,应当征求企业工会的意见。

7、用人单位应具备规范的考勤制度

如果员工无故旷工,用人单位以员工旷工数天构成严重违纪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认可用人单位提供的未经员工签字确认的考勤记录,用人单位很有可能将承担败诉的风险。所以用人单位应具备规范的考勤制度,明确告知劳动者考勤的方式及与之配套的奖惩制度;此外,用人单位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考勤方式。建议用人单位在设计考勤方式时,应引入劳动者确认的环节。

那么,对长期旷工的职工,企业如果要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如何操作才算正确呢?

律师指出,员工不辞而别、旷工,实践中很多企业均视为自动离职或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殊不知这往往存在法律风险,建议如下操作:

1)、当员工旷工或不辞而别后,先向其事先确认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一份《催告函》,催告其返回公司正常上班,并告知逾期不返的后果。

2)、《催告函》发出超过指定期限员工仍未返回的,再依据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旷工达到一定天数解除劳动合同)邮寄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样既尽到了用人单位的管理义务,也履行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程序,同时也避免了违法解雇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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