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莞市轨道交通TOD规划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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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轨道交通TOD规划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7-08 20:2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东府办〔2013〕147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轨道交通TOD规划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轨道交通TOD规划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5日

东莞市轨道交通站场TOD规划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市轨道站场规划建设工作,提升站场周边土地价值、充分发挥轨道交通综合效益,结合政府各部门职能,制定东莞市轨道交通站场TOD规划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具体工作。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轨道交通站场地区规划建设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

建立轨道交通站场地区规划建设有效沟通平台,形成步调一致的规划建设指挥系统,统筹不同行政和行业职责,协调投资主体、管理程序的规划建设工作,落实土地统筹、规划设计、立项审批、工程投资与建设管理等具体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协助部门。

(二)完善轨道交通站场综合开发规划建设体系,落实具体工作

完善轨道交通站场土地开发、规划编制、工程勘察设计等规划建设体系,落实规划设计成果,促进交通与土地利用协调发展,实现轨道交通站场地区土地价值最大化和交通发展一体化,提升轨道交通的综合效益。

(三)实施土地开发增值反哺轨道交通建设策略,助力轨道建设

结合轨道交通设施布局,整合轨道站点周边土地资源,挖掘站点周边土地开发潜力,并制定合适的TOD综合开发策略,提升站点周边土地价值和投资回报,实现以土地开发增值反哺轨道交通建设、持续推进轨道建设,创造轨道交通与城市建设双赢局面。

二、主要工作内容

轨道交通站场地区规划建设工作分为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总体策略研究、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一体化规划、轨道交通配套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轨道交通配套设施工程建设等4个环节的工作任务。

(一)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总体策略研究

以土地梳理为重点,根据《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基础调查技术要求》调查分析轨道站场周边土地权属情况;基于轨道建设投融资需求测算土地收益,提出土地储备、土地供应总需求、年度供应计划、土地商业策划及相关开发策略,如基于TOD理念的定量分级、差异化发展的规划控制策略。

(二)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一体化规划

在总体策略研究的指导下,编制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相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轨道站场交通详细规划、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库等4个部分。

1.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以省住建厅《珠三角城际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编制技术指引(试行)》为主要框架,以TOD理念指导土地利用和城市设计的编制,结合区位条件、轨道站点情况及相关诉求,综合论证规划定位和功能构成,提出协调区土地利用、交通组织及公共空间规划方案,编制核心区城市设计方案,提出规划实施建议,并划定省市合作、市统筹开发的备选用地范围、启动区范围及规划控制要求。

2.轨道站场相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调整。以站场为核心,以TOD综合开发规划为技术指导,编制和调整相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3.轨道站场交通详细规划。综合分析轨道线站位、敷设方式、车站功能定位及相关规划建议,对车站集散和换乘客流进行定量分析,估算接驳设施规模,对车站设施布局、交通接驳设施布局和交通接驳组织进行详细设计,提出相应设施调整建议和近期实施计划,建立以轨道交通为核心的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实现轨道交通进出站以及与周边地区和区域的多种交通方式无缝接驳的目标。

4.轨道站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库。为配套轨道交通站场使用,针对道路设施、出租与公交场站、小汽车与自行车停车场、人行过街设施与公共平台以及枢纽综合体(地上、地下物业开发)等配套设施开展项目建议书和工程可行性研究等前期研究工作。

(三)轨道交通配套设施工程勘察设计

根据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工程可行性研究,开展轨道交通配套设施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工程勘察等工作。

(四)轨道交通配套设施工程建设

与轨道站场建设同步开展轨道交通配套设施的工程建设,协调配套设施与轨道站房、周边建筑物的工程界限、投资划分,以及交叉工程、临时工程的工期配合与进度督导等。

三、组织架构

轨道站场TOD规划建设工作由市轨道交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

领导小组下设轨道交通站场TOD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和提出重大审议事项。

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规划局副局长黄宇东担任,副主任由轨道办专职副主任陈文胜、东实公司副总经理许斌担任。

四、职责分工

(一)轨道站场周边土地权属摸查。由市轨道办和市国土局共同牵头(成立TOD土地调查工作小组),市规划局、东实公司、属地镇街等配合。

(二)轨道站场周边土地统筹开发。由东实公司负责牵头(成立TOD土地开发工作小组),市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属地镇街等配合。

(三)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总体策略研究。由市规划局和东实公司共同牵头(成立TOD规划设计工作小组),市发改局、国土局、财政局、轨道办等配合。

(四)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一体化规划。由市规划局和东实公司共同牵头(纳入TOD规划设计工作小组),市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轨道办、属地镇街等配合。

(五)轨道交通配套设施工程勘察设计。由市规划局负责牵头(纳入TOD规划设计工作小组),市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东实公司、属地镇街等配合。

(六)轨道交通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及相关手续。由东实公司牵头,市发改局、住建局、规划局、属地镇街等配合。

(七)城际轨道、城市轨道的建设工程、管线迁改、征地拆迁等协调督导。由市轨道办负责牵头,东实公司、市住建局、国土局、规划局、水务局、城管局、综合执法局、属地镇街等配合。

五、工作机制

(一)审批管理

1.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总体策略研究、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规划,经轨道交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报市政府审批。

2.轨道站场控制性详细规划,经轨道交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报规委会审批。

3.轨道站场交通详细规划,由轨道交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轨道站场配套设施项目库(项目建议书和工程可行性研究),由轨道交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轨道交通配套设施工程勘察设计,经轨道交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报市城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二)技术单位采购与管理

市规划局联合东实公司采用政府采购方式确定规划设计联合体,开展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总体策略研究、轨道站场TOD综合开发一体化规划和轨道交通配套设施工程勘察设计。

规划设计联合体团队应包括城市规划、交通规划、建筑与市政工程设计、工程勘察等专业机构,并设立牵头单位负责规划设计联合体技术协调与组织工作。

规划设计联合体牵头单位在确定服务关系后2周内,须在东莞设立分支机构,长期跟踪服务,直至配套工程建设完毕。

(三)会议制度

轨道交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TOD工作会议由轨道交通站场TOD规划建设办公室根据工作需求提出。

轨道交通站场TOD规划建设办公室必要时每月召开1次例会。

规划设计联合体必要时每周召开1次例会。

(四)经费保障

轨道站场规划研究和轨道交通配套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费用控制在国家收费标准80%以内。

轨道站场前期规划研究、工程勘察设计费用和工程建设投资纳入站场土地统筹开发成本,由东实公司负责筹资解决。

六、工作计划

我市已开展R2线一、二期工程站点地区规划研究、交通接驳设施实施规划,各镇区对站点所在片区规划进行了调整,本次工作原则上不考虑R2线一、二期工程站场周边城市与交通规划研究,R2线轨道交通配套设施的立项、工程设计、工程建设可参考本工作实施方案。

本次工作主要包括轨道交通R1、R2(三期)、R3、R4线、穗莞深、莞惠和佛莞城际轨道站场周边的规划建设工作,分2个层面开展轨道沿线剩余77个站点周边地区规划建设工作。

(一)TOD综合开发总体策略研究

第6个月完成:完成现状调查及投融资模式研究分析、东莞市轨道交通建设及运营成本分析。

第12个月完成:总体用地布局研究及土地成本匡算,制定土地整备方案,制定土地开发策略和土地储备策略。

(二)TOD综合开发一体化规划及配套设施工程勘察设计

第一批(7个站):2013年-2015年

以望洪枢纽站、东莞火车站、东莞虎门站、东莞东站、城际寮步站、城际厚街站和城际道滘站等7个站点为第一批。总工作时间预计为24个月,其中提交省住建厅的TOD综合开发规划预计为7个月,相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轨道交通详细规划、配套设施项目建议书和工程可行性研究预计为11个月,配套设施工程勘察设计预计为6个月。

第二批(43个站):2014年-2017年

以穗莞深和莞惠城际线剩余14个站点、轨道R1线21个站点、R2线剩余8个站点为第二批。总工作时间预计为36个月,其中提交省住建厅的TOD综合开发规划预计为14个月,相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轨道交通详细规划、配套设施项目建议书和工程可行性研究预计为12个月,配套设施工程勘察设计预计为10个月。

第三批(27个站):2015年以后

其余轨道站点待纳入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并获得省和国家审批通过后,再根据建设时序逐步推进R3线、R4线沿线站点的总体策略研究和一体化规划设计工作,预计需开展R3线19个站点、R4线8个站点的规划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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