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影像云服务等系统维护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征求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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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影像云服务等系统维护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征求意见公示

2023-03-26 04:5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影像云服务等系统维护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影像云服务等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包1:影像云服务系统维护服务;包2:结构化电子病历系统维保服务;包3:检验系统维保服务;包4:旧PACS系统(非DICOM类系统)维护服务;包5:医院感染实时监控系统维护服务

采购预算:包1:15.96万元;包2:12.95万元;包3:5.4万元;包4:8.1万元;包5:2万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包1:保障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现有影像云服务系统的正常运行,对软件中存在的缺陷和需求进行升级和优化,确保软件的正常使用。

包2:对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现有的电子病历系统的所有功能模块提供技术维护服务,确保软件的正常使用。

包3:保障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现有检验系统的正常运行,对软件使用中存在的缺陷和需求进行升级、完善和优化,确保软件的正常使用。

包4:保障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现有PACS系统的正常运行,对软件中存在的缺陷和需求进行升级和优化,确保软件的正常使用。

包5:保障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现有医院感染实时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对软件中存在的缺陷和需求进行升级和优化,确保软件的正常使用。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相关说明:

包1:深圳星医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影像云服务系统的供应商,具备相关的技术能力保证相关的维护工作,符合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第(一)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包2:北京嘉和美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结构化电子病历系统的供应商,具备相关的技术能力保证相关的维护工作,符合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第(一)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包3: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检验系统的供应商,具备相关的技术能力保证相关的维护工作,符合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第(一)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包4:广州广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旧PACS系统(非DICOM类系统)多年的维护运营商,具备相关的技术能力保证相关的维护工作,符合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第(一)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包5:杭州杏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医院感染实时监控系统的供应商,具备相关的技术能力保证相关的维护工作,符合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第(一)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拟定供应商名称:

包1:深圳星医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林路46号西湖天欣大厦6楼608号)

包2:北京嘉和美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开拓路7号先锋大厦Ⅰ段三层)

包3: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2320办公)

包4:广州广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南路123号三层301-D09房)

包5:杭州杏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二路57号2幢D区4层)

公示期限:从2023年03月21日起至2023年03月27日止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莞市松山湖中心医院

地址:东莞市石龙镇黄洲区祥龙路1号

联 系 人:黎小姐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聚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219号轻出商业大厦902室

联系人:胡生

联系电话:******    传真:******

2023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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