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安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综合补贴申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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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长安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实施方案》(长府办﹝2019﹞6号),为我镇深化创新驱动、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现将2023年长安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综合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2023年5月10日-6月15日。 (二)受理范围 在《2023年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限定用人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中长安镇企业于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新引进的具有初级职称或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的人才。 限定用人单位范围包括: (1)非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 (2)符合《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 奖励实施办法》奖励范围的单位;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4)经各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 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 (5)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省市创新科研团 队、省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 (6)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 (7)经认定的成长型中小企业; (8)获得国家或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国家或 省级资质的科技服务机构。 (三)办理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具有初级职称。 2、人事档案关系在我市; 3、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引进我市(引进时间以首个我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起始时间为准); 4、与我镇用人单位签订3年或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所在用人单位须在《2023年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限定用人单位名单》内。(详见附件1) (四)补贴标准及补贴方式 条件类别 最高补贴额度 补贴方式 用人单位类别 初级职称或普通全日制本科 1.2万元/人 一次性发放 限定用人单位范围 2.4万元/人 一次性发放 市级“倍增计划”企业 备注: 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符合条件且具有我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100%。符合条件的非我市户籍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40%。 新引进人才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镇财政有关人才政策待遇,重复部分予以核减。 (五)个人申请的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具体要求 原件 (份/套) 复印件 (份/套) 纸质/电子版 申请表 如实填写附件2 申请表的个人基本信息,打印后贴上近半年大一寸彩色照片,申请人本人签名盖指模并由所在企业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原件提交。 1 0 电子版 身份证 提交时须彩色原件扫描上传,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1 0 电子版 本科:学历证书、相应认证或网上查验截图 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证书需要同时提网上查验截图。 1 0 电子版 初级职称:职称证书、网上查验截图或承诺书。 一、持职称证书的申请人请上传以下资料: 4、职称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5、职称证书在广东省内东莞市外取得的,上传“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的“证书查询”栏目查询验证结果截图; 6、职称证书在广东省外取得的,上传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或小程序、APP)查询验证结果截图和评审表(或认定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若二者缺其一的,申请人需提供发证机关查询验证的联系方式,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去函核实; 7、职称证书属行业或用人单位自主评审取得的,上传评审表(或认定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和各级人社(事)部门授权或委托行业或用人单位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 二、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书的申请人上传以下资料: 1、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验证结果截图; 如不能提供第2项材料,请提供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或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发证机关的查询验证文书。 劳动合同 提交时须彩色原件扫描上传。 1 0 电子版 户口本 如选择户籍在莞,须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及申请人信息页面原件,户籍不在莞,不须提供该项材料(非必要提交材料)。 1 0 电子版 在莞开户银行卡 一类银行账户 1 0 电子版 (六) 办理程序 1、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准备好相关材料,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申请人登录“东莞智慧人才服务平台”门户网站 (网址:https://dghrss.dg.gov.cn/dgyc/cms)提交申请材料扫描件,逾期将无法申请。申报人须明确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并正确填写人事档案管理单位信息,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影响后续审核的,后果自负。 2、镇街受理部门审核 申请人成功提交资料后,由长安人社分局在线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是否符合有关条件,核实申请人的档案情况、户籍情况等。 3、公示名单 申请材料经长安人社分局在线审核通过后,将汇总名单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补贴名单。 咨询电话:82112345转2018、81881176转328 附件1: 2023年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限定用人单位名单.xlsx 附件2: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3: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报系统操作说明.docx 附件4: 2022年度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名单.xlsx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安分局 2023年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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