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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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5 13:2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公司代码:600115 公司简称:中国东航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73.86亿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注:2023年1月13日,公司通知纽约证券交易所拟申请自愿将其美国存托证券股份(ADR)从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

2.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总部位于上海,作为中国国有控股三大航空公司之一,前身可追溯到1957年1月原民航上海管理处成立的第一支飞行中队。

截至2022年末,公司运营着778架客运飞机(其中包括公务机3架)组成的现代化机队,主力机型平均机龄约8.1年。“东方万里行”常旅客会员可享受天合联盟19家航空公司会员权益及全球750余间机场贵宾室优质服务 。

公司致力于建设一个“员工热爱、顾客首选、股东满意、社会信任”的世界一流现代航空综合服务集成商。“世界品位,东方魅力”,公司正以“精准、精致、精细”的服务为全球旅客不断创造精彩的旅行体验。

2.3主要会计数据

2.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2.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股东情况

2.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2.4.2 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2.4.3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2.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2.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百万元 币种: 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 年经营情况

2022年,全球经济增速显著放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全球经济增长率从2021年的6.2%下降至2022年的3.4%。我国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面临着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在市场持续低迷、国际地缘冲突、人民币贬值、油价高企等多重超预期不利因素的影响下,我国航空业在2022年面临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局面,公司生产经营也遭受了严峻挑战。

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公司管理层以高度的责任感,审时度势,科学研判,沉着应对,统筹推进生产经营、安全运行和改革发展等各项工作,在稳定经营、精细管理、品牌服务、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受外部环境影响,2022年公司生产量、收入等指标较同期有较大幅度下滑,完成运输总周转量80.25亿吨公里,旅客运输量4,251.05万人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61.11亿元,较2021年分别下降38.49%、46.26%、31.31%,2022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73.86亿元。

安全运行

公司深刻领会“确保航空运行绝对安全,确保人民生命绝对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将安全发展理念贯穿到公司生产运行的各方面、全过程。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公司安全形势企稳回升。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底线思维,逐条细化落实上级监管机构“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坚持健全制度、完善体系、狠抓作风、文化引领,持续推进安全管理、生产运行、飞行训练、机务维修“四个体系”建设。

强化安全治理和隐患排查,着力防范化解安全运行风险。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对重点单位实施安全督导调研,推行安全督导常态化、制度化,持续筑牢安全运行防线。受飞行时长减少等因素影响,公司加强飞行人员本场训练和技能恢复性训练,主动应对飞行人员操纵能力下降风险。建立日风险提示和周安全信息分析机制,强化一线人员安全意识。

持续推进三基(三基: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建设,不断夯实安全运行基础。严格落实民航安全从业人员工作作风长效机制建设指南要求,利用大数据建立职业作风养成的八项监测指标,将作风建设纳入手册管理,扎实推进安全从业人员作风建设。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全员安全责任意识,严密组织生产运行,严把机组派遣关、天气放飞关、适航放行关,严格杜绝超能力运行,有序恢复航班运行量。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飞行107.74万小时,起落44.58万架次。

稳定经营

公司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强化稳增长举措,全力争取减亏控亏。

密切跟踪市场变化,动态调整生产组织和运力投放。主动应对市场变化,专项制定春运、暑运和国庆计划,抢抓阶段性市场机会。根据市场需求情况,针对上海、成都、广州等地制定运力优化转投方案,努力减少不利影响。顺应旅客出行意愿明显恢复趋势,快速加大运力投放。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完善运价管理,细化收益管控,提升经营决策水平。全力以赴抢抓货运市场机遇,加密高收益货运航线,积极推进客改货和客机腹舱业务,全年实现货运收入人民币77.70亿元。

立足长期战略布局,统筹推进枢纽航网建设。完善“四梁八柱”五年航线网络规划,持续打造东航快线准快线体系。积极争取时刻资源,2022年夏秋季和冬春季新增时刻同比分别增加3.24% 和1.50%。不断优化航线网络,上线“国内通程(国内通程: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起上线“国内通程”产品,首批产品以昆明、成都天府、武汉为中转机场,围绕东航+东航、东航+川航中转航班展开,涉及19条航线,27个航班组合。)”航线产品,提升“四梁八柱”航网质量。稳步推进重要商务市场基地建设,顺利完成成都天府机场和青岛胶东机场转场,在成都市场推行西南区域“干支通”航线网络,发展各航司间中转联运合作。

加强自有销售渠道建设,积极拓展代理渠道合作。“引荐人计划(引荐人计划:凡通过实名认证的“东方万里行”会员均可成为“引荐人”,利用互联网社交渠道,邀请好友在活动时间内前往指定购票渠道购票,受邀好友可获得一定优惠奖励,完成指定任务后,引荐人可获积分奖励。)”用户总数已超22万人,“前程万里(前程万里:公司推出的一款直接按航线距离出售和使用的航空旅行产品,旅客购买后可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凭此预定全时季、全航线、全舱位东航、上航实际承运的国内(不含港澳台)所有航班。)”累计销售5.5万套。优化代理收费机制,引导各渠道提高销售品质。积极推进NDC(NDC:New Distribution Capability新分销能力,基于NDC模式的分销系统可以实现航空公司和企业客户、TMC(Travel Management Companies商旅管理公司)以及旅行社之间各类航空产品的零售业务无缝衔接。)渠道合作,完成了机票销售在医疗健康、政府事务、企业费控、信息通讯、电子商务等多领域平台的上线。

高度重视资金安全,多措并举保障公司资金链安全和财务稳健。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意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控各项成本支出。严控债务规模,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通过滚动发行各类中短期债券以及控股股东委托贷款等补充现金流。用足用好各类纾困政策支持,确保纾困救助资金用在急需紧要之处。顺利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资本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亿元,有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了更坚实的基础;中国东航集团参与认购人民币50亿元,体现了控股股东对航空主业的支持和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精细管理

公司持续强化精细管理,在生产运行、旅客服务、业财融合等方面进一步提高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聚焦客运运力和收益管控,提升市场应变能力,精细化提升收益管理。公司紧盯航班运力、产品、舱位架构,加快数字化转型和“智慧航空”运行建设,强化航班全周期管控能力。细化收益管控,对航线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细化航班大面积调整流程,紧盯市场需求情况,及时调整优化航班。

持续优化旅客服务,精细化提升服务体验。公司应对因外部环境原因激增的退票需求,实现退票全流程自助操作,提升客户满意度。面对国际航班调整入境点、航班取消等特情,迅速搭建信息发布新通道,多措并举提升95530热线服务接通率,智能服务量同比上升11.21%。推出“健康通行”项目,线上自动审核国际健康证件,缩短国际旅客排队等候时间。结合旅客喜好及季节特点,加大节假日应景餐食推陈出新力度,在元旦、春节期间推出虎年主题餐食。

建立业财融合常态化机制,推进提质增效项目270项,精细化提升效益。公司持续探索老旧飞机拆解项目,提高残值收益水平,发挥老旧飞机全生命周期末端价值。实施飞机载重精细化管控,重新评估餐食机供品重量,优化动态配备;实施重型机高度层优化、飞机速度管控,有效提升飞机性能,经模拟测算,全年实现节油约5.4万吨。优化航空餐食和机供品管控模式,充分发挥东航食品专业优势,降低航食采购成本,实现对机供品周转和存储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

品牌服务

公司优化服务流程,为旅客提供更有温度的真情服务,打造标准化、一致性、更具特色和影响力的服务品牌。

探索服务产品创新,有效增加客户粘度。“东方万里行”常旅客会员人数已突破5,000万,“一步到位(一步到位:公司于2021年12月起在试点航线推出的服务,直销渠道支持售中选座值机功能,购票过程中先选座后支付;分销渠道旅客在出票后由系统自动分配座位(不值机),旅客可在直销渠道重新更换座位和值机。)”覆盖国内20个站点,空铁联运覆盖42个枢纽城市,空巴联运开通100多条跨省际运输线路,空中快线开通33条航线;推出“易优享”系列产品,已涵盖易登机、易换乘、泊车优享、贵宾室优享等服务权益,全年共承运约41万人次;实现全部宽体机的空中互联服务,机队规模、航班数量、用户人数居全国第一、亚洲领先。

积极改进服务流程,优化旅客服务体验。打造“凌燕(凌燕:公司的“凌燕”乘务示范组,成立于1989年5月,现已成为知名的优秀空中服务品牌,2019年荣获“上海品牌”认证。)”标杆式乘务人才队伍,规范服务品质;推广“那”系列(“那”系列:公司推出的“东航那碗面”“东航那杯茶”等系列产品。)、“云上”系列(“云上”系列:公司在客舱推出的“云上食”“云上饮”等系列产品。)等空中餐饮,展现品牌特色;推进“智慧航空”服务建设,让旅客在线轻松办理值机,全程无感通关,轻松候机;通过精致的服务呈现、精细的服务管理、精准的客群分类,引领和推动地面服务质量提升,有序顺畅保障地面运行。

持续推进服务品牌建设,稳步提升品牌形象。公司接收全球首架C919飞机;圆满完成第五届进博会等重要运输保障任务;成功承办2022北外滩航空论坛,发布“超级承运人(超级承运人:是指具有全球卓越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影响力的一流航空运输企业,是积极构建民航生态圈、全面参与全球化合作的运输服务企业,包括一流的运营能力、服务能力、经营能力、创新能力和影响力5个维度特征。)”和“智慧航空”两项成果。

社会责任

公司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飞行,科技环保”的生态发展理念,用心用情助力乡村振兴,持续提升员工幸福感。

积极推进绿色发展,开展环境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公司编写“十四五”绿色发展专项规划及碳达峰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推进可持续航空燃料(SAF)的整体部署,协同其他航司、供应链企业、科研院校等积极跟进SAF的研发、政策研究、应用等工作;落实欧盟、全国、地方试点以及行业市场化减排机制相关要求;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航集团下属子公司参与组建了海南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服务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战略。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公司联合清华大学在云南临沧沧源、双江两县开展针对产业带头人和新时代农民的远程教学,积极推动相关产业项目。公司定点扶贫在2022年世界非政府组织创新与发展峰会上获评“最佳体验公益产品项目”。

扎实推进幸福东航建设,提升员工归属感。公司注重营造平等、多元、包容的职场文化,致力于为全体员工提供平等友善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积极响应IATA 2025年25%倡议,公司女性员工占比已达36.75%;用心倾听员工声音,加大员工帮扶力度,实现工作餐积点消费一网通,建设落地员工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扩展特种重病互助金项目保障范围。

2023 年经营计划

世界经济复苏面临各种挑战,根据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布的报告,受通胀高企、利率上升、投资减少、乌克兰危机等因素影响,2023年全球经济增长率将呈现下降趋势。

尽管面对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地缘政治冲突等多重风险,全球航空业强劲复苏的趋势仍在持续,我国航空客运市场也有望迎来显著复苏。

2023年,公司将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基调,坚定信心,团结拼搏,凝心聚力稳安全、稳经营、强管理,聚精会神抓改革、促创新、防风险,全神贯注抓服务、塑品牌、显担当。

安全运行

公司将始终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体系建设,着重在生产运行、训练、维修、安全绩效等方面强化管理,不断夯实安全基础;加强安全监督,扎实做好飞行、空防、客舱等安全隐患治理;加强员工作风建设,提升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推进安全责任落实;统筹全面安全生产,强化安全过程管理、运行全流程管控。

效益攻坚

公司将抓住市场复苏机遇,积极提升效益。加强市场和机型、供给和需求的匹配度,优化航班时刻编排,提升核心市场控制力;持续加强航网建设,提升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区的市场竞争力;聚焦国际市场恢复,完善并强化与重点合作伙伴的战略协同,为国际干线的重启和效益提升提供支持;持续产品创新,优化各类辅营产品;优化集团客户产品,稳步提升收益品质;积极推动与海外分销平台合作,提升国际分销能力。

精细管理

公司将在生产运行、旅客服务、业财融合等方面协同发力。持续提升机队全生命周期价值和运行管理水平,实现资产收益和运营效益最大化;探索搭建业财沟通渠道和考核机制,持续推进业财一体化平台建设;固化已有措施,实现飞机减重节油项目制度化管理,从源头控制减少燃油消耗;建立服务全流程管控平台,实现服务问题精准预判、服务资源精细统筹、服务流程精确管控。

品牌服务

公司将强化服务品牌推广,围绕“精细、精准、精致、精彩”的服务理念,统一营销和服务流程中的品牌规范;聚焦数字化创新,推进创新产品体系化,升级迭代现有产品,构建会员生态圈,提升旅客服务体验和品牌忠诚度;做好杭州亚运会、进博会、北外滩航空论坛等重要活动服务保障;持续推广“那”系列、“云上”系列、“随心”系列等优势品牌,全面提升品牌建设;加强服务运行协调沟通机制,提高服务运行效率,提升不正常航班服务保障和运行恢复能力。

社会责任

公司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向社会各界展现责任与担当。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推进定点帮扶地区农业技术培训与乡村旅游;积极开展气候变化等相关研究,推进环境和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及污染防治工作,跟进落实国内外碳市场政策要求,加大可持续航空燃料的应用和推广;持续营造包容、多元的职场环境,不断优化员工福利制度,加大困难员工的精准帮扶力度,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形式的人才培训机制,满足员工职业发展需求。

3.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3-016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第2次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2次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副董事长李养民召集,于2023年3月30日在东航之家召开。

公司副董事长李养民,董事唐兵、林万里,独立董事蔡洪平、董学博、孙铮、陆雄文,职工董事姜疆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观察员黄康、徐骏民,监事会主席郭丽君,监事方照亚、周华欣,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参加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李养民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经过讨论,一致同意并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实施现金分红,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2.同意依照决策程序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国内和国际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

1.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中国(A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

3.同意聘请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国际(H股)财务报告审计师;

4.同意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00万元(包含增值税)。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债券的一般性授权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发行债券的一般性授权的内容请见附件1)。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暨ESG报告》。

公司2022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暨ESG报告全文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报告》。

1.同意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将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A股)和2022年度业绩公告(H股)连同第1项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一起分别在上海和香港两地同时上网披露;

2.同意2022年度在公司领薪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3.同意授权董事长及/或副董事长于2023年4月底前签署H股2022年度报告。

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内容请见附件2)。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副董事长发布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报告》。

公司2022年度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报告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对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董事会关于对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22年度法治工作报告》和《公司2022年度合规管理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

附件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

发行公司债券的一般性授权的说明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本公司债券的一般性授权具体内容如下:

同意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授权条件下,在适用法律规定的可发行债券额度范围内,以一批或分批形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1.债务融资工具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境外人民币或美元及其他币种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企业债券、永续债,或其它按相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及其它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即可发行的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但是,本授权项下所发行的债券及/或所采用的债务融资工具不包括可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

2.发行主体:公司和/或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具体发行主体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需要确定。

3.发行规模:在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未偿还余额在适用法律规定的可发行债券额度范围内,根据本授权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4.期限与品种:除永续债之外,最长不超过15 年,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预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资金需求确定。

6.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如果公司董事会及/或其转授权人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7.担保及其他安排:根据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要依法确定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8.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认购条件的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9.对董事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他市场条件:

(1)确定每次发行的发行主体、种类、具体品种、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实际总金额、币种、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及其他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筹集资金运用、承销安排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每次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签署与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办理发行、存续期内安排还本付息、交易流通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3)在公司已就任何发行作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4)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公司董事会已获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在发行完成后,决定和办理已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上市的相关事宜。

(6)根据适用的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批准、签署及派发与发行有关的公告和通函,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7)在债券存续期间,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债券币种结构、利率结构。

(8)将上述事宜转授权给董事会认为适当的其他人选。

附件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

发行公司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说明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具体内容如下:

(a)在依照下列条件的前提下,无条件及一般性地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根据公司特定需要、其它市场条件以及以下条件全权办理本公司股份发行的相关事宜:

(i) 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处理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或处理的本公司内资股(「A股」)及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份(包括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数量各自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时本公司该类A股及H股的20%,并在本条第(iii)项所述前提下,在该限额内,对发行、配发或处理的A股及/或H股股份数量做出决定;

(ii) 董事会制定并实施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的新股类别、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发行数量、发行对象以及募集资金投向等,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期间,决定是否向现有股东配售。

(iii) 董事会批准、签订、修改及作出或促使签订、作出及修改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而发行、配发或处理任何A股及/或H股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及

(iv) 董事会仅在符合(不时修订的)中国公司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或任何其它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适用法例、法规及规例的情况下方会行使上述权力,且本公司仅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其它有关的中国政府机关批准后方能完成有关发行。

(b)就本特别决议案而言,一般性授权不得超过有关期间,但若董事会已于有关期间内做出发行决议,则该授权可及于本公司完成相关中国政府机构审批后完成有关发行。「有关期间」指由本特别决议案获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之日期止的期间:

(i)本特别决议案通过之日后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ii)本特别决议案通过之日后十二个月届满之日;及

(iii)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决议案所授予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之日。

(c)决定根据本特别决议案第(a)段决议单独或同时发行股份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增加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以反映本公司根据本特别决议案第(a)段而获授权发行股份,并对本公司的公司章程作出其认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以反映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以及采取其它所需的行动和办理其它所需的手续以实现根据本特别决议案第(a)段决议单独或同时发行股份以及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司编号:临2023-019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国内(A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香港(H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3月30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2次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国内和国际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国内(A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聘任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罗兵咸永道”)为公司2023年度香港(H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审计师2023年度审计服务酬金。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普华永道中天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8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3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64人。

(3)业务规模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1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8.2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3.70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81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8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58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2. 罗兵咸永道

(1)基本信息

罗兵咸永道是一家注册于香港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其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与普华永道中天同属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所,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雪厂街5号太子大厦22楼,经营范围为审计鉴证业务、咨询业务、并购业务、风险鉴证业务、税务咨询等。

(2)业务规模

罗兵咸永道为香港专业会计师条例项下的执业会计师及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项下的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罗兵咸永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罗兵咸永道2021 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消费者服务,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3)投资者保护能力

罗兵咸永道已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以覆盖因罗兵咸永道提供的专业服务而产生的合理风险。

(4)诚信记录

最近3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罗兵咸永道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旭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 2001年起在该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至2012年曾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玉玉,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5年起在该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至2009年曾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3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傅文轩,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 1999年起在该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2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复核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3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是以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的合伙人、经理及其他员工在审计工作中预计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计算,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100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2次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国内和国际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国内(A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聘任罗兵咸永道为公司2023年度香港(H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审计师2023年度审计服务酬金。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对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为公司2023年度国内和国际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事前审核,认可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国内和国际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国内和国际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2次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国内和国际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3-020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普华永道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5.27亿元,公司实收股本为人民币222.91亿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

2020年初以来,全球航空业受到巨大冲击,航空出行需求大幅萎缩。2022年,国内民航业陷入持续低谷期,旅客出行需求持续下降,公司2022年运输总周转量80.25亿吨公里,为2019年同期的35.64%;旅客运输量4,251.05万人次,为2019年同期的32.63%。同时,国际油价高企和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贬值等因素,也进一步加重了公司的成本压力,导致公司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73.86亿元。

三、应对措施

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公司将迎难而上,开拓进取,积极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努力把握市场复苏机遇,提质增效,开源节流,通过以下措施稳定经营,提升经营效益:

1.公司将坚持把握扩大内需战略基点,紧盯全年经营目标,科学研判发展机遇,抓住市场复苏机遇,积极拼抢效益,努力为稳增长做出积极贡献;

2.加强市场和机型、供给和需求的匹配,动态优化运力投放;提升主市场掌控力,打造快线体系;拓展异业合作,激活积分资源价值;做优做实集团客户产品,优化各类辅营产品,加强产品创新和市场推广,努力提升公司的整体收入水平;

3.以高质量服务运行激发市场潜力,恢复消费信心。全面提升品牌建设,擦亮“凌燕”服务品牌,持续完善“那”系列、“东方万里行”等优势品牌;充分发挥生产指挥体系功能,合力提高服务运行效率;围绕客户体验,持续强化服务质量体系建设,全方位提升空中、地面、线上服务能力;

4.严格做好全面预算管理,严控年度投资规模总量,紧盯各项成本支出,加强全过程预算管理;推进精细管理,严控非生产性支出,科学有效开展航油、维修、餐食等重点领域成本控制;深化业财融合,加强业务各领域、运行各环节的成本管控;强化公司融资储备能力,保证流动性充裕,防范化解资金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3-017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28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28次会议,经监事会主席郭丽君召集,于2023年3月30日在东航之家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丽君主持。

参加会议的监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主席郭丽君,监事方照亚、周华欣审核了有关议案,一致同意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核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

二、审核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审核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国内和国际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

四、审核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债券的一般性授权议案》。

五、审核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核通过《公司2022年度报告》。

七、审核通过《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八、审核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议案》。

九、审核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十、审核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十一、审核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3-018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73.86亿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2次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建议公司2022年度不实施现金分红,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及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373.86亿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董事会2023年第2次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股东回报、盈利状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情况;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做出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28次会议,审核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获得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3-02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董事会2023年第1次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美国存托证券凭证退市的议案》,公司正在稳步有序推进退市相关工作。公司退市生效后,《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所涉及的美国存托证券凭证相关内容应相应调整。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董事会2023年第2次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具体修订内容请见附件。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

附件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注:删除部分条款后,条款序号相应顺延。

附件2: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

注:删除部分条款后,条款序号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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