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0154号 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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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0154号 建议的答复

2024-05-10 06:1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吴时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杨春湖高铁商务区周边“四村一场”产业用地问题的相关建议收悉,就您关注武汉高铁站、东湖新城项目所涉各村的产业用地的发展问题,我们深切关注,并就您所提出的问题及建议积极与洪山区政府对接。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0年,依据市政府会议纪要有关东湖新城的批复内容,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我局)下属单位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市土地中心)负责东湖新城范围内(白马洲村、北洋桥村、四渔场、东方红村、厂前村)等四村一场的统征储备工作。

2012年,我局组织专题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了《东湖新城四村一场还建、产业用地选址规划论证》,会议确定了四村一场还建及产业用地的规模及选址方案。

2013年,市土地中心与上述各村签订了《东湖新城和平街项目集体土地安置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征地协议),依据协议约定,市土地中心负责上述四村一场范围内土地征地补偿,同时由市土地中心按照“征十留一”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则,预留四村一场的产业用地。其中白马洲村产业用地190.62亩、北洋桥村产业用地273.95亩、四渔场产业用地104.74亩、东方红村产业用地112.37亩、厂前村产业用地292.32亩。市土地中心总计承担各村产业用地974亩。

二、工作进展

针对您所提出的四村一场征地款、产业用地规模、产业用地一书一证等相关问题,市土地中心开展工作如下:

(一)依据市土地中心与各村签订的《征地协议》,市土地中心已支付征地款进度为:白马洲村99.22%、北洋桥村99%、四渔场90%、东方红村70%、厂前村70%。其中东方红村、厂前村等两村因洪山区政府尚未完成全部集体房屋拆迁工作,未达到集体土地征地款的支付条件。

市土地中心严格遵照《征地协议》约定,对各村征地款做到应付尽付。同时考虑各村实际困难,市土地中心提前向各村支付征地款。

(二)按照我局已审定的四村一场用地规模及选址,市土地中心向我局洪山分局发函明确各村产业用地四至范围及规模。现就您提出的白马洲、北洋桥等两村产业用地说明如下:

白马洲村因对原协议所提出的190.62亩的基础上,新增需解决42.71亩历史遗留产生的产业用地。为此,市土地中心高度重视村委意见,并在白马洲村产业用地规划中已预留出相应的产业用地。但因该42.71亩产业用地系历史遗留问题,市土地中心委派具备资质的审计单位对历史遗留产业用地进行审计。依据审慎及客观发生的审计原则,白马洲村未能提供全部42.71亩因历史遗留发生的而需配置产业用地的相关资料。为此,待与白马洲村协商一致,并由审计公司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后,市土地中心将该历史遗留产业用地纳入到白马洲村产业用地一并解决。

应洪山区政府的要求,市土地中心开展了西藏大厦选址北洋桥村产业用地的研究。并在与北洋桥村、和平街道办等相关单位征询意见一致的前提下,市土地中心在确保北洋桥村产业用地规模不减少的基础上,将西藏用地涉及北洋桥村的产业用地调整至东湖港附近。

(三)鉴于产业用地“一书一证”及发改委备案证等相关资料核发的主体系四村一场各村村委。市土地中心全力配合各村,并协调好洪山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尽快核发产业用地相关证件。

三、相关建议答复

(一)针对杨春湖整体区域的发展问题,在洪山区政府成立杨春湖指挥专班的基础上,我局和洪山区政府成立联席会议的机制,组建专班。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并出具正式会议纪要解决实际问题。

(二)2017年,我局联合洪山区政府组织编制杨春湖高铁商务区的总体城市设计,城市设计在充分兼顾商务区高标准定位、产业创新发展及村集体合理诉求基础上,研究并明确了村集体产业地块的用地性质及建筑规模,该城市设计成果也在市区联席会上多次征求村民代表、街道及区政府意见,在多方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方报送市政府审议,2018年城市设计成果经市政府审议并原则同意。在此基础上,市土地中心积极与洪山区政府对接,协助村集体高标准开展招商工作,已明确北京全品文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北洋桥产业用地建设,拟通过市场公开出让的方式开展北洋桥产业用地的供地工作。该项工作拟于2021年完成,后期各村产业用地将均按照上述模式随即开展工作。

(三)针对被征地村的政策方面的倾斜工作,市土地中心与洪山政府共同努力,在还建房配套费减免、还建房车位配比、被征地村民超期过渡费给付、还建房建设容缺审批等相关方面已向市政府申请了相关倾斜政策。后期市土地中心将配合洪山区政府在村民安置、就业培训、产业用地规划开发等方面继续争取更大力度的政策倾斜,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根本权益。

(四)针对您所反映的各包主单位在本区域开展建设时拖欠的征地尾款事宜,市土地中心首先做到在该区域统征储备范围内,符合双方协议约定条件的,应付尽付。针对其他包主的征地尾欠款,市土地中心将配合洪山区政府积极向各包主单位反映,并与各村做好统筹,明确各包主单位欠款金额及解决尾款时间表。

最后,感谢您为建设杨春湖高铁商务区所做的认真细致工作以及提出的真知灼见!杨春湖区域被征收各村的产业用地是老百姓生活的根本。市土地中心将此作为工作的重心,同时也将全力配合洪山区政府,为打造高品质的杨春湖高铁商务区共同努力,欢迎您继续就杨春湖高铁商务区各项建设进行关注,提出宝贵意见!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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