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程相关报销凭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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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相关报销凭证说明

2024-06-29 13:5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报销凭证-行程单

纸质行程单即《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由国家税务机关监制并纳入税务机关发票管理,是您当前机票付款及报销的凭证。每位乘机人的每张客票都会产生一张行程单,样式如下图:

行程单包括乘机人信息、航班及客票信息,以及用户实际支付的票价、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其他税费金额。如果在东航自营渠道(官网/APP/M站/小程序)购买过国内航班机票保险,保险费用也会体现在行程单上。行程单不包括您支付时使用的积分、优惠券/卡抵扣金额、除保险外的其它附加产品金额。

行程单不作为机场办理乘机手续和安全检查的必要凭证。行程单只能打印一次,遗失不补,但遗失行程单并不影响您登机。

报销凭证(行程单)获取

您在东航自营线上渠道购票时,可在资料填写页或机票交易成功后的订单详情页,购买报销凭证邮寄服务。支付¥10配送费,东航会在机票交易成功后,为您打印当前订单所有可打印行程单,并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至您填写的配送地址。(最后一个航段起飞时间7天后不再支持线上购买行程单邮寄服务)。

请您完整填写收件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目前仅支持邮寄至中国大陆地区。如因信息错误、不全造成的无法投递,东航概不承担责任。邮寄服务购买成功后,7天内会为您安排寄送,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则顺延。快递单号一经生成,快递费无法退回。

东航自营渠道、两方集团客户或东航客服中心售出的客票,您也可以在客票全部航段使用完毕后的7天内,凭有效旅行证件,在东航直属售票处、机场柜台、机场自助值机机免费打印行程单。若线上已不允许购买,同时机场自助机器也无法打印行程单,可致电95530。

除上述东航渠道外其他渠道购买的客票,请从原购票渠道获取行程单。

东航自营渠道、两方集团客户或东航客服中心售出的客票,如果发生退票,需要退回退票的乘机人本次行程涉及的全部已获取的行程单,退票审核才能通过。退行程单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机场大道66号3楼,中国东方航空客服中心,行程单回邮,邮编201202,邮寄费用请自理。

电子发票

您在东航自营渠道发生的费用项,都会为您开具电子发票。包括:退票手续费、改升手续费、报销凭证邮寄费、优选座位费、逾重行李费、积分购买费用、各类随心/畅享产品费用、酒店、用车、旅游度假产品费用等。

部分费用项由系统自动开票,另外部分费用项需要用户自行填写开票信息申请电子发票。填写时请仔细核对发票类型、抬头、纳税人识别号(开企业类型发票)等信息,如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开票错误,东航概不承担责任。

开票成功后,会有短信发送至开票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上,请注意查收。收到短信后,按照短信内容,在东航官网“首页—我的东航-我的电子发票”页或登录网页http://fp.ceair.com查询下载电子发票。发票仅保存6个月,请尽快至网页下载打印。

 

旅客出行明细

旅客出行明细是您在东航机票购买成功后为您出具的出行信息展示。机票交易成功后,您可以在东航官网机票订单详情页右上角“查看出行单”里查看和下载当前订单的“旅客出行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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