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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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2024-06-10 17:3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惠政办〔2022〕32号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国有企业:

   《惠安县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已经县政府第22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惠安县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2~2025年)

 

县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是人民群众长期关注的民生问题,也一直是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点问题。为加快补齐我县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持续改善水环境,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城市(县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泉政办〔2022〕35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精准施策,加快实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切实解决城镇污水设施不完善、污水集中收集率低、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低、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全面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水平,提高污水集中收集率、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改善县城区水环境水质。

——到2022年底,县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62%以上、进水BOD浓度平均高于80毫克/升。

——到2023年底,县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65%以上、进水BOD浓度平均高于87毫克/升。

——到2024年底,县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67%以上、进水BOD浓度平均高于93毫克/升。

——到2025年底,县城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进水BOD浓度平均高于100毫克/升。县城区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社会发展需要,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取得明显成效,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污水设施规划排查

1.编制排水专项规划。在2022年底前完成县城建成区排水专项规划编制,对现有排水规划进行评估论证,综合考虑服务片区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环境质量,系统分析现状市政雨污管网收集输送能力,校核污水处理厂负荷,结合“十四五”规划建设任务,统筹考虑新建污水管网与现状污水管网的标高、管径衔接等问题,科学确定县城镇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布局、规模,要对标对表,科学确定近远期规划目标和建设任务,合理制定分年度的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改造计划。

(牵头单位:县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城管局。以下任务均需各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组织深度排查。按照县级统筹、分部门、分片区实施的原则,系统性推进污水、雨水收集管网排查,委托专业机构,通过管道清淤清障、内窥、CCTV(管道机器人)检测、检查井排查等手段,对县城区所有市政道路、背街小巷配套市政污水管网、居住小区管网(细化至厕所、厨房及阳台污水“三水”)、公共建筑及企事业单位内部等排水设施等进行深度排查,建立排水户档案,同步查清管道堵塞、混错接、破损、渗漏、缺失等问题。县住建局负责物业小区及所辖公共建筑排查;生态环境局负责各工业企业及所辖公共建筑排查;城管局负责县城区所有市政道路、背街小巷配套市政污水管网等所有公共建筑及企事业单位排查(包括没有物业的小区、居委会、农贸市场、幼儿园、小学、中学、大中专等学校及医院、诊所、卫生院等)。各责任单位在2022年10月底前将污水管网设施深度排查和建档工作,形成污水管网排查报告和管道健康状况评估报告报县城管局管网办。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

3.完善排水设施地理信息(GIS)系统。结合污水管网深度排查建档,建立排水(污水)设施地理信息(GIS)系统,加强数据采集,实现动态更新,继续完善GIS系统,于2023年底形成数据库。2024年主次干管及接户管全面实现数据化管理,形成污水管网“一厂一网”。

(牵头单位:县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城管局、住建局)

(二)大力推进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4.实施管网建设改造。县城管局委托县城建集团负责排查整改,由县城建集团作为代建单位,采取轻重缓急及边排查边整改原则,根据排查结果,分步实施管道堵塞、混错接(雨污分流)、破损、渗漏、缺失等问题改造。县城建集团要科学制定排查改造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计划、责任单位、资金安排,并报县城管局备案,重点解决好黄塘溪、林辋溪、蔗塘溪、锦阳溪等溪流(包括支流)及国控断面流域、省控断面流域、内河、城中村、管网“空白区”污水直排问题,优先开展管网排查发现的管道病害及混错接修复工程,确保各单位所辖范围污水规范排放,实现雨污分流;推进老城区街巷雨污分流、老旧管网改造,全面开展小区、农贸市场、学校、旅店酒店、医院诊所等人员密集区域雨污分流工作;实施居住小区“三水接管”(卫生间、阳台、厨房),2022年完成全县老旧小区分流改造20个。根据“谁排污谁整改”原则,各责任部门(居(村)委会、县教育局、卫健局、住建局等)要督促辖区范围内的排污单位、个人对混接、错接、违接、乱倒等现象进行整改,实现雨污分流,加强乱倒、乱排污水现象管控,对拒不整改的,直接对排污口进行封堵,并将偷排行为及时报县城管局和生态环境局按职责范围进行处罚。2022~2025年,全县年均完成污水管网建设不少于10公里。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教育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局、水利局、文旅局,城建集团)

5.深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管控。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心市区城建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泉政办〔2022〕32号)要求,强化排水管网建设全过程监管,加强勘察、设计、图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环节管理,将安全生产纳入常态化管理,尤其是密闭(有限)空间作业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提升管网建设质量,加快淘汰砖砌井,推行混凝土现浇或成品检查井,鼓励使用“智慧”井盖。优先采用球墨铸铁管、承插橡胶圈接口钢筋混凝土管等管材。按照《福建省市政排水设施工程移交与接管管理办法》对管材供应、管沟回填、隐蔽工程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督和验收,严厉打击不按规范施工、偷工减料行为,建立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

(三)提升再生水资源化和污泥无害化水平

6.持续推进再生水资源化。以现有污水处理厂为基础,结合水资源禀赋、水环境保护目标和技术经济条件,合理布局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因地制宜提前规划布局再生水管网,有序开展相关建设。在推广再生水用于工业生产和市政杂用的同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水质标准,通过逐段补水的方式将再生水用于河湖湿地生态补水。到2025年底,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以上。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惠安生态环境局、城建集团)

7.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按照就地就近原则,现有污泥处置能力不能满足需求的要加快补齐缺口。新建污水处理厂必须有明确的污泥处置途径,加快压减污泥填埋规模。严格实行污泥转运联单制度,加强运输过程管理。在实现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处置前提下,满足相关标准后,可用于园林绿化、建材利用等。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惠安生态环境局)

(四)提高污水设施管养水平

8.健全污水设施管理制度。建立管网水质、水量通报及管网接驳管理制度,完善污水设施巡查、移交管理及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管网清淤疏浚等日常养护制度,形成污水设施管理制度体系。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建集团)

9.完善污水设施管护机制。由县城建集团完善子公司(县管网公司、市政公司)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专业职能,承担区域性建设、养护和运营工作。推进“厂网”一体化专业化运维,切实解决排水设施不系统建设、多头建设管理、管养主体不明确等问题,探索“厂网河(湖)”一体化专业运维。具体详见附件《惠安县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管护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水利局(河长办)、城建集团)

10.推动污水设施管养标准化、规范化。建立定期检测机制,污水管网每5~10年至少开展一次排查。制定污水设施管养标准及运行管理标准,建立完善养护质量考核机制,运用市场机制加强绩效管理和按效付费。运营单位应建立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规范日常巡查、检查,建立运维台账,保障设施连续、稳定、有效运行。具体详见附件《惠安县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管护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资源局、城建集团)

(五)加强水质监测和应用

11.加强流域河道水质监测。定期开展内河入江口及内沟河水质抽测工作,加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监测,发现问题抄报相关责任单位,倒逼责任单位开展溯源排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将整改结果纳入城乡品质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河湖长制考核内容。

(牵头单位:县河长办、惠安生态环境局)

(六)加大涉污执法力度

12.深化工业企业污染达标专项行动。工业聚集区要按规定配套建成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运行,达到相应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2022年底前组织完成园区内工业企业和园区外零散工业企业的废水接入市政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情况的排查评估,经评估认定污染物不能被生活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或可能影响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的,应限期退出市政管网,向园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聚集。在退出市政管网之前,应采取预处理等措施,降低对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影响。

(牵头单位:惠安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县责任单位:工信商务局、发改局)

13.强化“小散乱”污水治理。严格落实排污、排水许可管理,建立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日常巡查监管,重点检查餐饮、农贸市场、洗车洗涤、杀卖鱼店等行业排污情况,开展市政管网私搭乱接溯源执法,发现超排、偷排、直排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惠安生态环境局、县工信商务局)

14.开展“排水大户”专项整治。开展学校、企业、施工工地、城市综合体、酒店、医院等“排水大户”专项整治工作,对进水浓度或水量异常的排水户,制定“一户一策”措施落实整改。统筹开展洗车行业污水溯源排查专项行动,推进洗车废水依法排放。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惠安生态环境局、教育局、卫健局、文旅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单位要将污水治理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从县城建集团继续抽调3名专业工作人员(含原借调人员共7人)充实到县城管局管网办,7名人员工资福利由县城建集团负责,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局统筹安排;每月组织现场检查,加强季度调度,推动污水提质增效工作落实。每季度将工作进展情况、污水设施项目策划生成情况报送县城管局管网办。(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惠安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城建集团)

(二)落实资金保障。县财政要将污水设施建设运营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深入谋划污水设施建设项目包,通过发行专项债、争取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等措施加强污水治理资金投入。按照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适时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县财政局、发改局、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要素保障。住建、城市管理、生态环境、水利、资源规划、发改、财政、交通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完善建设项目审批、用地、资金、环评、立项、交通疏导等要素保障,属地政府要做好施工现场协调工作,确保污水项目建设科学有效实施。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惠安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四)加强技术指导。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设计机构等合作,探索建立“水务顾问”制度,推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的建设管理全过程咨询。县城管局要组织技术团队,定期开展现场技术指导工作。各镇要重视数据采集、填报分析评估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对排水管网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水量及主要运行参数进行常态化监测,科学分析指标变化情况。

(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惠安生态环境局)

(五)强化考核考评。对污水提质增效工作进展缓慢或滞后、问题反弹回潮的、整改成效不明显等情形予以红牌或黄牌警示,实行城市管理、生态保护双重考核。对污水提质增效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结果较差的,适时给予通报或约谈。

 

附件:《惠安县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管护实施方案》

 

 

 

 

 

 

附件:

惠安县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管护实施方案

 

根据《泉州市城市(县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方案(2022-2025年)》及6月29日县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的县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会议精神,为提高我县城镇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效能,确保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持续改善水环境,结合我县城镇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运维实际情况,制定我县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管护实施方案如下:

一、县城镇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现状运维情况

1.惠东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范围除了惠东工业园区,还涵盖东岭镇、东桥镇和涂寨镇部分行政村的生活污水,2012年6月建成至今一直由惠东工业区负责运维,费用一直由惠东工业区承担。原计划将惠东厂及配套管网(含泵站)列入崇山等三家污水处理厂(含配套管网)TOT项目由项目中标单位统一运维,但因惠东厂及配套管网(含泵站)存在惠东工业区资产融资抵押等问题从TOT项目中剔除,目前惠东厂及惠东工业区配套管网(含泵站)仍由惠东工业园区负责运维,各镇的管网由各镇负责运维。

2.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范围为螺城镇、辋川镇、螺阳镇、紫山镇(部分)、涂寨镇(部分),县城污水处理厂采用BOT模式由福建盈源集团负责运维,县城区(螺城镇)配套管网委托县市政公司负责运维,辋川镇、螺阳镇、紫山镇、涂寨镇配套管网(含泵站)由各镇负责运维。

3.崇山、惠西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范围为崇武镇、山霞镇和黄塘镇、紫山镇(部分),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含泵站)列入崇山等三家污水处理厂(含配套管网)TOT项目由项目中标单位中城乡(泉州)水务有限公司统一运维。

4.净污水处理站。污水收集范围为净峰镇、小岞镇,根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合同约定,净岞污水处理站由项目中标单位中城乡(泉州)水务有限公司统一运维,配套管网(含泵站)由各镇负责运维。

目前,我县配套的5个污水处理厂(站),目前除了崇山、惠西厂及配套管网、县城厂及县城区配套管网、净岞污水处理站(目前还未移交)由专业第三方运维外,惠东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含泵站)和辋川镇、螺阳镇、紫山镇、东岭镇、东桥镇、净峰镇、小岞镇等的配套管网(含泵站,不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部分)、和镇村自行建设的部分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包括螺阳镇金山村、黄塘镇埔兜村、紫山镇龙石村、净峰镇五群村等)均由各业主单位自行负责运维,运维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运维效果参差不齐,存在大部分管网没有日常管养、部分泵站和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等问题,造成资金投入不能发挥应有作用,是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重点督察问题。

二、完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管护机制

村镇生活污水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县人居环境整治的突出短板,为加快补齐短板,改善民居环境,促进乡村振兴,根据《泉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泉政办〔2022〕4号)及《泉州市城市(县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方案(2022-2025年)》精神,对我县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管护机制作如下完善:

(一)明确运维及提升改造实施主体。为提高我县城镇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效能,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公司负责运维部分外,其它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含泵站和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等)的建设、运维、提升改造等工作,实行“厂网”一体化专业化运维,切实解决排水设施不系统建设、多头建设管理、管养主体不明确等问题。

1、惠东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含泵站)。惠东污水处理厂及惠东工业区配套管网资产为惠安县兴港基建发展有限公司所有,惠东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含泵站),包括东岭镇、东桥镇和涂寨镇(部分)的配套管网(含泵站)和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等一并由惠安县兴港基建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运维。

2县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含泵站)。根据《惠安县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合同》,县城污水处理厂由福建盈源集团负责运维。目前,配套管网(县城区部分)由县市政公司负责运维,辋川镇、螺阳镇、涂寨镇(部分)和紫山镇(部分)的配套管网(含泵站)和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包括螺阳镇金山村)等一并由县市政公司负责运维。

3崇山、惠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含泵站)。根据《惠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项目合同》及《崇山等三家污水处理厂(含配套管网)TOT项目经营权转让协议》约定,崇山、惠西污水处理厂及崇武镇、山霞镇、黄塘镇和紫山镇(部分)大部分配套管网(含泵站)由PPP项目公司中城乡(泉州)水务有限公司负责运维;该四个镇的配套管网(含泵站)和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包括黄塘镇埔兜村、紫山镇龙石村等)一并由中城乡(泉州)水务有限公司负责运维。

4、净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含泵站)。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43号及《惠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项目合同》约定,净岞污水处理站由PPP项目公司中城乡(泉州)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运维,净岞污水处理站配套管网(含泵站),包括净峰镇、小岞镇的配套管网(含泵站)和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净峰镇五群村等)一并由中城乡(泉州)水务有限公司负责运维。

5、提升改造方面。目前,我县污水收集(含泵站)及处理设施和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等因建设年份较久,缺乏专业管养等原因,部分需进行提升改造才能正常运行,提升改造工作由相应的运维单位负责。

(二)推动污水设施管养标准化、规范化。各运维单位应建立定期检测机制,污水管网每5~10年至少开展一次排查;要制定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管养及运行日常管理制度,规范日常巡查、检查,建立运维台账,保障设施连续、稳定、有效运行;要建立完善养护质量考核制度,运用市场机制加强绩效管理和按效付费。

(三)落实经费保障。目前,全县生活污水处理费已实现全县域征收,且全额上缴县国库,相关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运维、提升改造费用列入每年度县财政预算,由县财政统筹拨付给各运维单位。

1运维经费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运维费用参照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及崇山等三家污水处理厂(含配套管网)TOT项目合同价格执行,既惠东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按TOT项目合同1.77元/m3做为最高控制价执行;其它部分按照PPP项目合同执行, 即污水管网年度运营维护综合单价为11.57 元/m【仅适用于小型管(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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