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拆迁公告!东台这些地方拆迁及补偿方案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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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拆迁公告!东台这些地方拆迁及补偿方案出炉

2024-04-10 09:4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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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等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东园路拓宽及周边(一期)建设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并于2019年11月6日作出了《关于对东园路拓宽及周边(一期)建设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东政征发〔2019〕11号),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盐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部门和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房屋征收部门: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东台市利民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东台市亨达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二、征收范围

东至祥瑞巷、西至东园路、南至东窑路、北至金鹰盛世花园南围墙,具体征收范围详见东园路拓宽及周边房屋征收红线图(一期)。

三、征收依据、标准和期限

征收依据:(一)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住建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省政府《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盐城市政府《盐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东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东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关于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有关事项的处理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二)征收补偿方案。

征收标准和期限: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标准和期限执行。

被征收人及利害关系人如对本公告或《关于对东园路拓宽及周边(一期)建设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东政征发〔2019〕11号)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盐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东园路拓宽及周边(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

东台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6日

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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