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东北那嘎达的,朝鲜族为什么没有像满族、蒙古族那样杀到中原?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东北以前是什么民族的 同样是东北那嘎达的,朝鲜族为什么没有像满族、蒙古族那样杀到中原?

同样是东北那嘎达的,朝鲜族为什么没有像满族、蒙古族那样杀到中原?

2024-07-15 14:5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朝鲜族又称韩民族、高丽人等等,现在的朝鲜族形成于16世纪,在朝鲜王朝时期,形成了统一的朝鲜族,在朝鲜族的形成过程中,朝鲜半岛北部和中国东北的夫余人、沃沮人、东濊人、鲜卑人、高句丽人、渤海人、女真人、契丹人及汉族等民族也有相当一部分融合到朝鲜族当中去了。

有人说,朝鲜族形成于16世纪,怎么可能入主中原呢?其实,满族比朝鲜族形成的时间还要晚,虽然满族的先人最早可以追溯到先秦古籍中所记载的肃慎,辽、金时期的女真族与满族也有传承关系,但是真正的满族是形成于17世纪初,努尔哈赤起兵反明,建立后金,整合了建州女真、海西女真、野人女真以及我国东北的其他少数民族,形成了满族。

(金与南宋对峙图)

蒙古族形成的时间也比较晚,虽然蒙古族的远祖可追溯到匈奴和东胡,但是以“蒙古”命名的蒙古族则是形成于13世纪。

所以,时间形成得晚,并不是朝鲜族未曾入主中原的原因。

朝鲜半岛的民族之所以未能入主中原,有三大原因:

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的区别

中国东北是个半农耕半游猎的文明区,蒙古草原是个游牧文明区,而朝鲜半岛则是一个农耕文明区。形成于中国东北的少数民族,“南下中原”,其实有两个方向,一个方向是越过长城,进入华北;还有一个方向,是越过鸭绿江,进入朝鲜半岛。

无论是进入华北地区,还是进入朝鲜半岛,都是进入了农耕文明区。一旦进入农耕文明区,时间长了,就会“汉化”,失去了游牧民族的特征。所以历史上的夫余人、高句丽人,甚至是女真人、契丹人都进入到了朝鲜半岛,但是却没有能力以朝鲜半岛为基地再次入主中原。

(高句丽受到前燕的压力,开始向朝鲜半岛发展,前燕是鲜卑慕容氏建立的,鲜卑是东胡族系,而高句丽则是夫余王子朱蒙建立的。)

地理位置

高句丽的迁徙史,最能说明地理位置的问题,鲜卑人、高句丽人都是发源于我国东北的少数民族,东北有三大族系, 东胡、肃慎和夫余 ,在中国历史上,东胡族系和肃慎族系,经常入主中原,而夫余族系好像没有多少建树。因为夫余族系南下的方向,主要是朝鲜半岛和日本列岛,而不是中国的华北地区。高句丽人兴起于中国的辽东地区,后来将都城迁徙至朝鲜半岛的平壤城,就再也没有能力入主中原了。高句丽的武力虽然很强盛,但终究不是大唐帝国的对手,地理位置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高句丽鼎盛时期的疆域)

朝鲜半岛虽然也是东北,地理距离与中原地区相距并不遥远,但是在古代,其与中原地区的交通距离是相当遥远的,限山隔海,北面是长白山和鸭绿江,西面是渤海和黄海。所以北方的游牧民族,一旦进入朝鲜半岛,很难再打回辽东。

中华意识

由于朝鲜半岛是农耕文明区,所以朝鲜半岛是最早“汉化”的区域,朝鲜半岛在汉唐之际,不断地引入中原文明,而到了明朝的时候几乎与中原地区没有多少差异了,变成了“小中华”。

(朝鲜半岛民族的传统服饰)

中国的东北地区“汉化”的时间则相当迟,努尔哈赤建立的后金,在相当程度上还是一个游牧民族政权与农耕民族政权相结合的政权。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如果1644年,吴三桂没有打开山海关,满族没有入主中原,那么在后来的历史上,满族是没有能力再次入主中原的,因为皇太极的时候,在关外的清政权已经是一个汉化程度非常高的政权了,再过一段时间,完全汉化,八旗的战斗力会迅速下降,重蹈辽、金的覆辙。

(朝鲜太祖李成桂)

朝鲜半岛的民族为什么没有入主中原,在晚清民国时期,韩国学者经常会思考这个问题,关于这个问题得出的结论,简单概括,就是一句话:朝鲜半岛的民族不是游牧民族。

说到这里,也许有读者会说,就一句话可以回答问题,小编为什么写了这么多?有必要翻来覆去的讨论吗?很有必要!

晚清民国时期,朝鲜(韩国)学者思考这个问题,所得出的结论,直接为后来朝鲜籍士兵跟随日本人进入中国提供了理论支持。一些学者认为,朝鲜族在古代,不是游牧民族,所以未能入主中原,那么在工业文明的时代,朝鲜族有向整个东亚地区传播现代西方文明的职责,只有跟着日本人构建“大东亚共荣圈”,朝鲜民族才能有所作为,有所作为以后,才能摆脱日本的殖民统治。

这种理论,有点类似于抗日战争时期,日伪军的“曲线救国”的理论。

更多历史知识,可以关注“腾飞说史”微信公众号

公众号订阅: tf13956212778 (←长按复制添加)

长按图中二维码,也可以关注本公众号

(本文为腾飞说史原创文章,因首发于其它平台,故未标原创,转载需经作者同意!)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本文地址】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