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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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2023-06-01 11:2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茂环党组〔2023〕66号

关于调整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分局、各下属事业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备案同意,现对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李康同志: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陈龙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大气环境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科(核与辐射安全科)、政策法规科、信宜分局,负责局安全生产工作。

  陈有华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综合科、水和海洋生态环境科、人事科、机关党委、高新区分局,负责工青妇及相关工作。

  黄佑全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分管宣传教育与科技科、自然生态保护科、化州分局、滨海新区分局,联系环保志愿者协会、环保产业协会。

  曾天志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财务与审计科、督察协调科、茂南分局、电白分局。

  廖举荣同志: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分管行政审批服务科、执法监督科、环境技术中心、高州分局。

  廖周勇同志:党组成员、广东省茂名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负责广东省茂名生态环境监测站全面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中共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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