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东兰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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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东兰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7-05 15:5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撰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桂税办便函〔2024〕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方面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东兰县税务局(以下简称“东兰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东兰县东兰镇五峰路三巷42号,邮编:547400,电话:0778-6322860)。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东兰县税务局要求局内各单位提高思想、统一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认真开展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系统的信息工作、纳税服务工作相结合,及时准确地发布了各类政府信息,有效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上级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在河池市税务局网站更新工作动态栏目信息,在东兰县人民政府网站更新了绩效展示、减税降费、“双随机、一公开”等栏目的信息。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216条,方便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根据局领导班子变更情况,调整了由局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执行公开信息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流程、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由办公室统一受理、统一分发、统一答复,确保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依托河池市税务局网站和东兰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暂无新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执行监督保障长效机制。一是根据上级税务部门及县政府信息公开检查反馈问题清单,及时召开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议,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动态清零;并将各整改责任人负责公开内容测评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进一步压实责任。二是自觉接受监督,通过主动公开纳税投诉咨询、税务干部违纪违法举报等监督电话,充分发挥网站、微信等平台监督作用。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未涉及我局办理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但距有关部门的要求和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信息公开得不及时、覆盖面不够广,对纳税人关注的热点政策更新略显滞后。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增强公开意识。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推进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提高公开质量。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工作长期公开,坚决避免信息积压、间歇停顿、不及时等现象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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