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东兰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东兰县各局最新任免 › 国家税务总局东兰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撰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桂税办便函〔2024〕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方面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东兰县税务局(以下简称“东兰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东兰县东兰镇五峰路三巷42号,邮编:547400,电话:0778-6322860)。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东兰县税务局要求局内各单位提高思想、统一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认真开展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系统的信息工作、纳税服务工作相结合,及时准确地发布了各类政府信息,有效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上级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在河池市税务局网站更新工作动态栏目信息,在东兰县人民政府网站更新了绩效展示、减税降费、“双随机、一公开”等栏目的信息。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216条,方便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根据局领导班子变更情况,调整了由局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执行公开信息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流程、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由办公室统一受理、统一分发、统一答复,确保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依托河池市税务局网站和东兰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暂无新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执行监督保障长效机制。一是根据上级税务部门及县政府信息公开检查反馈问题清单,及时召开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议,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动态清零;并将各整改责任人负责公开内容测评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进一步压实责任。二是自觉接受监督,通过主动公开纳税投诉咨询、税务干部违纪违法举报等监督电话,充分发挥网站、微信等平台监督作用。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未涉及我局办理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但距有关部门的要求和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信息公开得不及时、覆盖面不够广,对纳税人关注的热点政策更新略显滞后。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增强公开意识。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推进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提高公开质量。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工作长期公开,坚决避免信息积压、间歇停顿、不及时等现象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CopyRight 2018-2019 办公设备维修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5022753号-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