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干货之宪法学考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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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干货之宪法学考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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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纯干货之宪法学考点总结——背诵版(一)

纯干货之宪法学考点总结——背诵版(一)

前言:

现在的事业单位考试法律部分越来越注重对于宪法的考察了。一方面是因为在目前大的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法律被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而同时,宪法作为根本大法、法律的法律,当然地成为了重中之重,另一方面,2018年,全国人大对宪法进行了修改,制定了新的宪法修正案,按照新法必考的原则,宪法在考试中也将会提高考察频率。此外,实践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在最近几次各地区的事业单位考试中,也确实出现了这一情况。

但与此同时,问题也来了,宪法的内容繁多,而且大部分都是需要记忆的知识点,而各位同学相对来说备考时间有限,在考场上仅仅依靠常识来进行判断的话,未免会出现差错。因此,为了更好的帮助大家进行复习,我们推出了宪法考点知识背诵版系列,将考试中经常出现的考察点总结出来,形成最简短的条目,来帮助大家提高复习效率。所谓背诵版并不是真的需要大家原文背下来,而是需要大家在考试前,将这些内容熟读或者多看几遍,在脑海里有一个大致印象,来做到有备无患。

正文:

1、宪法是确立公民权利保障和国家机构权限的根本法。宪法是现存社会经济结构要求的集中反映,是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体现。

★★2、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就是宪法的形式特征:

(1)宪法内容的根本性。

(2)宪法效力的最高性。

(3)宪法制定、修改程序的特殊性。

★★★3、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1789年法国的《人权宜言》明确宣布,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1791年法国制定的第一部宪法就把《人权宣言》作为宪法的序言。列宁曾明确指出,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4、我国《宪法》第64 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5、“民主”是指“人民的权力”或“人民当家作主”,更确切地说,是指“大多数人的统治”。

★6、英国是最早发生资产阶级革命的国家,也是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英国宪政制度的确立,是通过逐步限制王权和扩大资产阶级政治权力的途径实现的。英国宪法由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等构成,形成了没有统一的、完整的宪法典形式的、颇具特色的不成文宪法。英国宪法以人民主权思想为指导:突出议会至上的体制特点。标志着英国宪政制度逐步确立的宪法性文件主要包括:1215 年的《自由大宪章》;1628 年的《权利请愿书》;1679 年的《人身保护法》;1689 年的《权利法案》;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1998年的《人权法案》。

英国宪法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英国是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的国家;是典型的柔性宪法的国家

★★★7、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比较典型地体现分权与制衡思想的宪法。美国宪法于1787年制定,1789年正式生效,美国宪法由宪法正文和宪法修正案构成。由序言和7 条宪法正文组成。它以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以“三权分立”和联邦制为原则的国家制度。

8.《独立宣言》是世界宪政史上重要的历史文献,马克思称之为是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

9.自1789年美国宪法生效以来,至今已通过了27 条宪法修正案。美国宪法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确立了三权分立、联邦制等重要的宪法原则。

10.社会主义宪法是近代民主的最高层次法律体现,因而也尊奉人民主权原则,并且具体表现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基本原则。

在宪法原则体系中,人民主权原则处于核心和主导地位。其他宪法原则都源于人民主权,是人民主权原则的具体体现。

★★★11、基本人权原则是近代民主宪法的又一基本原则,它是以卢梭的“天赋人权”学说为理论基础的。在政治实践中,这一学说在资产阶级取得政权后最先被美国的《独立宣言》和法国的《人权宣言》纳入宪法文本之中,确立为一项民主政治原则。

12、依法治国原则的理论基础是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出现的“法治主义”学说。法治原则最早是由法国的《人权宣言》以政治宣言的形式予以确认。

在我国,依法治国的原则具体表现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核心是依法办事,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法治原则的核心思想在于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

★★13、近代分权学说最初是由英国的洛克倡导而提出的,他认为国家权力应该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对外联盟权,这实际上是立法与行政两权分立;后来经由法国的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并最终完成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系统的、完整的分权理论。

“三权分立”最早由法国的《人权宣言》所确认,而美国宪法则使其成为一项具有可操作性的宪法原则和制度。

★14、社会主义国家的监督原则是由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政权巴黎公社所首创的。

★15、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是英国学者蒲莱士1884 年在牛津大学讲学时首次提出的宪法分类。这种宪法分类所依据的标准为宪法是否具有统一法典形式。

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典是1787年的美国宪法,1791 年《法国宪法》则是欧洲大陆的第一部成文宪法。现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都是成文宪法。英国宪法是不成文宪法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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