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突”恐怖主义活动发展特点及防范打击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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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突”恐怖主义活动发展特点及防范打击对策

2024-07-04 19:3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美国“9·11”事件以来, 恐怖主义作为非传统安全中最突出和最现实的威胁, 其危害不断上升, 已成为人类社会面临的诸多全球性问题之一。

  2004年西班牙马德里发生“3 ·11”恐怖袭击案件、5月俄罗斯车臣发生大爆炸、6月阿富汗发生中国工人遇袭案件、9月发生别斯兰大规模劫持学生案件; 2005年7月7日在伦敦市中心发生4起恐怖爆炸案, 造成50 多人死亡和数百人受伤;2006年, 全球共发生恐怖袭击事件达14338 起,造成20498人死亡, 比2005年上升了4012% [ 1 ]。

  恐怖活动突发性强、危害严重、影响面广, 一旦发生, 不仅对公众的生命财产安生造成严重危害, 而且会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直接威胁。其中,对大众心理造成的负面影响停滞时间长、不易消退, 容易导致社会恐慌, 冲击正常的社会生活。近几年, 受中亚一些国家“颜色革命”的刺激和鼓舞, 境外“东突”恐怖组织的活动又进入了一个新的活跃期, 公开扬言对我境内实施恐怖破坏活 动, 发动武装战争。境内“东突”组织的暴力恐怖活动也早已越出新疆范围, 扩展到内地, 甚至选择首都北京作为袭击目标。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中, 中国依然面临“东突”恐怖主义势力的现实威胁, 反恐防暴斗争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打击和遏制“东突”暴力恐怖活动, 已成为一项全国性的任务。

  一、“东突”恐怖势力的发展特点

  20世纪90年代以来, 在全球性民族分离思潮的刺激和影响下, “东突”民族分裂势力内勾外联, 秘密发展组织, 频繁制造暴力恐怖事件, 呈恶性膨胀态势。目前, 境内外的“东突”组织有50多个, 主要分布在中南亚、西亚、欧美地区, 基本形成了“以西亚为大本营、以中亚为桥头堡、以南亚为训练基地、以欧美为协调指挥中心、以新疆为主战场的态势, 其基本策略是文武并重[ 2 ] ”。恐怖主义行径也越来越隐蔽化、多样化, 呈现出新的特点:

  (一) 各分散组织加紧整合, 继续推动“新疆问题国际化”, 政治化特征更加突出

  “伊拉克战争”、“黎以冲突”和美国“大中东计划”加剧了美国等西方国家与伊斯兰世界的矛盾。“基地”和受其意识形态影响的中东、南亚、东南亚、欧洲等地激进势力, 已构成“各自为战”、多中心的全球恐怖网络, 动员、组织、策划、协调和行动能力有增无减。国际恐怖主义势力在各自为战的同时, 也加强了跨地域合作, 活动越出国家范围, 并日益成为一种国际现象。与此趋势一致, 境外“东突”恐怖势力也采取了相应的策略。他们为赢得西方国家的支持, 打出“奉行民族自决、争取民族解放”的旗号, 提出“文武并重”的基本策略, 促使“新疆问题”国际化。

  2004年4月, 境外“东突”势力在德国慕尼黑召开“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 在形式上统一了以艾尔肯·阿尔普提金为“主席”的境外分裂组织。

  该组织的政治路线是“贴靠西方, 倚美促独”, 其在土耳其、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家和地区设立有“地区代表”, 基本形成了以中亚为活动区域的“东突”网络组织体系。同年9 月份, 在一些西方国家的暗中支持下, 又成立了以艾尼瓦尔·玉素甫为首的“东突流亡政府”, 进一步整合了境外“东突”分裂势力各方力量, 企图通过大联合的方式, 实现“五个统一”, 即统一组织、统一纲领、统一领袖、统一武装、统一行动, 为推动“新疆问题国际化”竖起了大旗[ 3 ]。2006年, 由“世界维吾尔青年代表大会”和“东突厥斯坦信息中心”发起组织的“世界维吾尔人代表大会”完成了“换届选举”, 推选原新疆女首富热比娅·卡德尔为主席。1999年8月13日, 热比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2000年3月10日由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服刑期间, 热比娅个人提出保外就医申请, 出于人道主义考虑, 司法部门同意其申请, 2005年3月17日, 热比娅出狱赴美保外就医。热比娅出国前一再向政府保证, 出境后绝不参与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任何活动, 但一到国外就与境外民族分裂分子频繁接触, 参与各种反华分裂活动。热比娅·卡德尔现在被“东突”的大部分分支组织供奉为“维吾尔之母”。有迹象表明, 流亡国外的所有“东突”势力正热切希望借热比娅的名字重整力量, 在她的领导下, 将“新疆问题”推向高潮[ 4 ]。同时, 境外“东突”分裂势力网罗一批具有较高文化层次的分裂分子, 利用各种机会宣传自己, 打着“民主”、“人权”、“宗教”和“民族”的旗号, 往来于世界各地, 通过游行示威、报告会、文艺汇演、庆祝活动等形式积极参加国际事务, 与我进行“体制内政治斗争”, 以显示自己的存在, 并竭力谋求西方势力的支持, 积极寻求“新疆问题国际化”出路, 其政治化特征更加突出。

  (二) 暴力恐怖活动手段多样

  一是活动计划性、策略性增强, 寻找薄弱环节和敏感部位进行攻击。公共汽车、客运站、繁华街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空间一直是“东突”恐怖分子袭击的重要目标, 随着某些组织势力的增强, 地铁、水、电、气、热、通讯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要害部位或奥运场馆等标志性建筑也会成为他们袭击的重要目标。像地铁这样的“软目标”一旦受袭,更易引起社会恐慌, 造成巨大而深远的政治和经济影响。二是东突恐怖分子袭击的目标多样, 在袭击时间上无规律可循。有时杀害、绑架或劫持我驻外人员、第三国家人员、商人、在新疆的维汉干部、群众和爱国宗教人士, 有时把总领馆、商贸场所、公交车、输气输油管道、铁路、警车、派出所等政府部门作为攻击目标。三是袭击技术手段不断升 级, 隐蔽性、欺骗性更强, 如他们目前使用的由液体化学物品合成的炸弹, 即“液体炸药”, 极易逃过边防安检。四是联络方式现代化、组织无形化。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 恐怖分子越来越多地通过互联网、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 学习爆炸技术、接受指令和相互协调配合, 通过网上交易和地下钱庄等形式调配恐怖活动经费。五是暴力恐怖手段全面。爆炸、暗杀、投毒、纵火、策划、组织骚乱、暴乱, 无一不全。

  (三) 受国际恐怖主义“意识形态化效应”影响明显, 接受宗教极端组织“伊扎布特”的思想和组织发展形式

  恐怖主义之所以被称为“主义”, 是因为它是一种具有系统理论和主张的社会思潮, 它使国际社会形形色色的恐怖主义组织形成各式各样有组织、有理论、有纲领的政治恐怖暴力集团。“阿富汗战争”后, “基地”组织向全球扩散, 由一个有形的恐怖组织演变为无形的全球“圣战”运动, 从输出恐怖分子转变为输出极端思想, 世界各地信奉“基地”组织理念的恐怖势力通过极端意识形态联系在一起。恐怖主义组织除了向其成员灌输各种宗教极端思想外, 还在开展反恐怖主义行动的“友邦国家”和美国的“密友”国展开意识形态宣传,将其作为恐怖袭击活动的预谋地。美国将反恐斗争重新定义为“反伊斯兰法西斯战争”, 将反恐斗争上升为“21世纪的意识形态的决战”, 对恐怖主义的意识形态化更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当前境内外“东突”恐怖势力除以“基地”组织为模仿样板, 也已开始接受20世纪90年代在中亚地区出现的政治化的宗教极端组织“伊扎布特”的思想和组织发展形式。“伊扎布特”是阿拉伯语的音 译, 直译为“真主的团体”, 其政治含义为“伊斯兰解放党”或“伊斯兰拯救党”。它的宗旨是通过“圣战”将伊斯兰教义推向世界, 建立伊斯兰教法统治的“哈里发”国家; 组织纲领是以《古兰经》为指导, 团结全世界的穆斯林, 为建立伊斯兰“哈里发”国家而献身; 目标是推翻世俗政权和异教徒政府, 通过建立“哈里发”国家, 把穆斯林人民带回到伊斯兰的生活方式, 严格按照伊斯兰教法来约束穆斯林的行为。虽然“伊扎布特”组织与境内外“三股势力”的远期政治目标有一定的差异, 但在把新疆从中国分裂出去这一点上是一致 的, 其严密的组织体系、高效的发展方式, 为“东突”恐怖主义组织带来了“示范效应”, 如“东伊运”、“东突解放组织”都推崇伊扎布特思想, 提出要借鉴、利用伊扎布特组织的传播发展方式, 甚至一些组织成员还主动加入伊扎布特。他们以伊扎布特组织宣传极端思想、发展组织成员、建立组织体系、开展组织活动等一系列程序为“模式”, 发展组织, 实施分裂破坏活动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四) 加紧向大中专院校青少年思想领域进行渗透

  当前, 境内外“东突”暴力恐怖势力通过非法宗教活动、散发反动传单和贩卖非法影像制品等进行反动宣传的活动相当突出。他们通过互联网发表文章, 把在新疆推行的“双语”教学, 上升到“民族文化灭绝”上来, 极具蛊惑性。同时, 利用民族不满情绪反汉、排汉, 利用民族毕业生就业困难等问题积极向大中专院校渗透, 与我争夺教育阵地和青少年。“东突”暴力恐怖团伙为扩大组织、发展人员, 还与一些地下讲经习武点联系, 有的甚至干脆自己搞地下讲经点, 以讲经论道为掩护, 同时附加习拳练武、学习制造武器弹药、安装爆炸装置等一些暴力恐怖技术的培训。在积极吸收成年人参加外, 地下讲经习武点还把青少年儿童作为其吸纳、发展的目标。许多青少年由于价值观尚未定型、极易受到煽动和蛊惑, 使得策划、从事恐怖活动者的年龄在不断下降, 恐怖分子呈现“年轻化”趋势。

  (五) 更加注重营造有利于其生存的社会环境

  为应对国际社会联合反恐的压力, “东突”恐怖势力更加注重争取穆斯林民众的支持, 努力扩大其生存空间。一是通过录音、录像、传单及互联网等, 向人们灌输宗教极端主义思想、民族分裂主义思想, 鼓吹“圣战”, 培养民族仇视和分裂国家意识, 论证其发动“圣战”的宗教合法性, 树立自己捍卫伊斯兰教、保卫穆斯林利益的正面形象。二是在宣传内容上更加注重同新疆社会实际紧密结合, 更多地利用社会热点问题进行煽动。三是抓住社会底层民众, 扩充队伍。在中亚地区, 东突恐怖分子利用这一地区政治权力更迭、社会秩序混乱、经济持续低迷的局面, 趁机扩大势力。他们利用贫困、落后、腐败等社会痼疾, 特别是普通民众、社会弱势群体的不满情绪, 招募失业青年和贫困妇女, 使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秘密加入“东突”组织队伍。

  二、防范打击“东突”恐怖主义 组织的对策

  防范打击“东突”恐怖势力的分裂活动, 维护我国的领土完整、政治安全, 必须从战略和战术两个层面考虑问题, 根据“东突”组织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 与时俱进地调整工作对策和措施, 并实施综合治理, 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 提高民众的自防自救意识和能力, 应是当前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的思路。

  (一) 在战略层面, 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建立高效灵敏的反恐怖情报机制, 采取积极有效的宏观举措

  1、充分认识同“东突”恐怖组织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 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

  (1) “东突”组织是带有明显政治目的的恐怖 主义组织, 对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有着极大威胁, 不仅现实危害严重, 长远威胁更是巨大。

  (2) 对“东突”恐怖组织的背景、活动特点要有全面的了解。由于新疆特殊的地理位置, 许多“东突”组织实质上已成为跨境性的恐怖主义组织, 除了在新疆制造大量恐怖案件外, 还与国际恐怖主义组织有联系, 这种状况也决定了“东突”组织具有极强的反复性与再生性特点。我们虽然对“东突”组织进行过多次严厉打击, 有效地遏制了其在新疆发展蔓延的势头, 但不可能一蹴而就、彻底铲除。随着国际局势的变化, 国际伊斯兰极端势力的活跃, 中国周边国家局势的动荡, “东突”恐怖势力在新疆有可能反弹, 有可能对新疆乃至全国社会稳定形成更大的影响。

  (3) “东突”恐怖势力的发展态势和特点不管如何变化, 但把新疆从中国分裂出去的政治目标没有变。尤其是他们推崇“伊扎布特”思想, 利用“伊扎布特”组织的传播发展形式, 利用宗教蛊惑人心的宣传与新疆某些地方小气候比较契合, 使很多群众受蒙蔽, 一些“东突”组织还主动将自己纳入“伊扎布特”的体系中, 从而更增加了我国打击处理民族分裂势力的难度。鉴于此, 公安机关等职能部门必须有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 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主动进攻、露头就打、先发制敌”的方针, 对“东突”组织的活动, 进行长期监控,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 不让其坐大成势。

  2、建立高效灵敏的反恐怖情报机制。

  (1) 必须建立纵向、横向的反恐怖情报搜集、研判、利用体制及高效的协调沟通机制。在这种体制中, 公安、军事、安全、武警、海关、邮政、卫生、金融、工商、宗教、教育、文化等系统或领域都应建立各自的最高反恐怖情报搜集部门, 接受国家反恐怖情报工作委员会或工作中心的领导, 在本系统内开展全面、积极、主动的情报搜集工作, 并根据本系统的特点建立自己纵向与横向的情报搜集网络。其中, 公安部反恐怖局、国家安全部的反恐怖情报部门、中央军事部门的反恐怖情报部门承担主要的反恐怖情报搜集、研判任务。

  高效的反恐怖情报协调机制包括: 一是建立各平行反恐怖情报部门之间的反恐怖情报交流共享机制; 二是建立各平行反恐怖情报部门与最高反恐怖主义委员会的反恐怖情报工作中心的沟通机制; 三是建立本系统内部的反恐怖情报快速集中机制。为实现各反恐怖情报部门之间情报资源的快速共享,提高反恐怖情报利用效率, 必须建立全国反恐怖情报数据库, 这是实现反恐怖快速反应的关键环节。

  反恐怖情报委员会以及各具体的反恐怖情报搜集部门的职责、工作流程、相互关系、反恐怖情报搜集的对象、内容、可以采取的方式方法、情报人员的权利、义务、责任等方面的内容还要全面纳入反恐怖法律或者专门的情报法的范畴之内, 使反恐怖情报工作法制化、制度化。

  (2) 加强我国反“东突”恐怖主义情报队伍的建设。我国的反恐怖工作应该分为三个大的方面, 即反恐怖综合协调部门、反恐怖情报部门与反恐怖行动部门。反恐怖综合协调部门必须具有高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能够在日常及紧急时机充分调动各有关反恐情报部门、行动部门的力量进行工作。

  此外, 该部门要在中央最高决策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反恐怖情报部门是指承担反恐任务的不同系统的情报搜集部门。这些部门要根据其在反恐工作体系中的不同地位与作用设置有针对性的、有效的情报搜集机构、人员。不同系统的反恐怖行动部门要根据本系统反恐任务的特点, 按照反应灵敏、高效处置的原则进行设置。

  反恐情报队伍要发挥出高效的特点, 必须要有高素质的情报工作人员。因此, 培养、训练高素质的反恐情报工作人员是我们当前的一项紧急任务。

  反恐情报工作人员主要包括: 直接从事反恐情报搜集的人员、反恐情报储存人员、反恐情报分析研判人员、反恐情报调查研究人员等。

  (3) 加速我国反恐情报法治建设。由于反恐怖情报工作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 情报手段与普通公民的权利、不同国家关于权利的认识存在密切的联系, 因此, 将反恐怖工作纳入法制的轨道既是法治社会的需要, 也是保证反恐怖工作正常持续运转的客观需要。通过立法, 使反恐情报部门特殊情报手段的行使合法化, 反恐怖行动部门处置恐怖活动特别措施的合法化, 加强反恐怖部门与相关部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的协作机制, 以提高与恐怖活动斗争的效率。

  为了提高我国“反恐处突”的能力与效率,除了加强硬件建设之外, 制度的保障必不可少。通 过把特殊的情报搜集手段、情报交换等协作机制、责任倒查机制以及特别的反恐侦查措施用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 既可以保证反恐情报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又不至于形成情报手段的过度使用, 从而在反恐与保障普通公民基本权利之间达到一种平衡。当然, 在特殊的反恐工作时期, 为了遏制恐怖活动的膨胀, 适当地扩大反恐情报部门的权力、相对限制普通公民的有关权利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对普通公民权利的限制不应理解为剥夺, 而仅仅是使普通公民权利的行使程序复杂了一些。关于反恐情报立法中的特殊情报搜集手段的规定应遵循适当扩张性、平衡性、有限性等基本原则。就立法形式而言, 既可以就反恐情报工作进行单独立法, 也可以在关于反恐的综合性立法中设独立的章节就反恐情报工作进行规定。我们认为, 单独就反恐情报工作进行单独立法更为可行。

  3、加强国际、国家之间的团结与合作是减少和排除“东突”恐怖威胁的重要出路。自1996年2月21日在菲律宾首次召开有19个国家的官员与专家参加的国际反恐怖会议, 同年3月13日又有29个国家的首脑参加在埃及举行的国际反恐怖大会以来, 国际社会越来越重视反恐怖斗争中的国际合作问题。联合国安理会也于1999年10月19日一致通过由俄罗斯起草的决议案, 谴责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从当前国际反恐合作的发展情况看, 无论是双边、多边, 还是全球性反恐怖合作的协议、协定, 以及地区性反恐合作机构, 在实际运作中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01年6月, 中俄哈吉塔乌建立的“上海合作组织”, 可以说在国际反恐合作上树立了一个可供借鉴及效仿的范例。今后, 中国警方还应该进一步拓宽国际交流与合作渠道, 积极参加并组织与反恐怖工作相关的国际会议和交流活 动, 及时了解国际反恐领域的最新动态, 引进、移植国际先进反恐经验和做法, 加强与有关国家在打击“东突”势力方面的双边和多边执法合作, 尤其要加强与中亚及周边国家在相互协查办案、移交犯罪嫌疑人等方面的警务执法合作。推动与联合国、国际刑警组织及其他国际组织的合作, 积极建立和完善与国际刑警组织在互通犯罪情报信息、协调办理涉外案件等方面的渠道和机制。

  4、实施综合治理, 铲除“东突”恐怖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东突”恐怖势力之所以能够在新疆境内外发展活动, 是与新疆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人 文环境密切相关的, 也是近些年国际伊斯兰宗教极端势力强劲扩展的一种表现。泛伊斯兰主义、泛突突主义历史上就对新疆产生过深刻的影响, “东突”恐怖势力以“双泛”思想为蓝本形成的民族分裂思想理论, 对民众有一定的蛊惑力, 很多群众很难辨别他们是宗教派别还是具有暴力倾向的政治组织。境内外“东突”组织正是利用了这一点,把群众朴素的宗教感情, 引向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此外, 在当前社会转型期内, 我们的意识形态领域存在较多薄弱环节, 在南疆一些地区, 我们的正面宣传, 几乎很难突破浓厚宗教氛围所造成的障碍,思想政治工作薄弱, 一些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缺乏战斗力, 经济、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和社会转型过程中伴随的诸多社会问题, 都为“东突”组织乘虚而入提供了机会, 特别是非法宗教活动猖獗, 更为“东突”组织活动提供了温床。所以, 从打击和抵御“东突”组织的治本措施上讲, 一是要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要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对国家安全的重要影响, 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用正面的宣传教育引导各族人民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人生观。二是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 宗教管理“打击违法、取缔非法、保护合法”的方针, 各司其职, 采取有效措施取缔和限制非法宗教活动, 加强宗教管理, 挤压“东突”组织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的空间, 其中, 关键是管理要到位,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有具体内容和措施。三是加强新疆的经济建设。顺民意, 得民心, 以稳定促发展, 以发展促稳定, 这既是党中央的既定政策, 也是我们打击“东突”恐怖势力活动, 保障新疆长治久安的根本。只有充分发挥我们的政权优势, 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 各有关职能部门实行齐抓共管, 实行综合治理, 营造健康、富足、和谐的社会氛围, 才能达到逐步铲除东突恐怖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从根本上消除隐患。

  (二) 在战术层面, 公安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打击、防范“东突”恐怖组织的措施和方式

  1、加强情报信息的搜集、分析、研判工作,实现精确打击, 强化控制工作, 防止出现反弹。

  (1) 情报信息既是发现线索的起点, 又贯穿于整个案件侦破过程的始终, 灵敏、准确的情报信息是我们获取“东突”组织内幕情况、切中变化脉络、掌握斗争主动权的关键, 也是实现对重点工作对象有效侦控的关键。

  (2) 落实对“东突”组织重点人员的侦控工 作, 是防止“东突”组织活动出现反弹的有效措施, 要随时掌握重点人员的一举一动, 对有犯罪倾向的人员, 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警示和教育, 防患于未然。对有可能重新进行犯罪活动或已经开始进行犯罪活动的人员, 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 依法进行处置, 不能让其形成组织网络, 从而逐渐消除“东突”组织的能量和基础。

  (3) 要重视境内外“东突”组织同其他非法组织、团伙交叉犯罪的情况。工作中要拓宽视野,不能就事论事, 一个问题的背后可能隐藏着另外的问题, 要注意深挖和扩大线索, 在侦查过程中, 要结合变化特点, 灵活制定措施方案。

  (4) 对“东突”恐怖势力的反动宣传网站要加大监控力度, 及时掌握互联网上发表恐怖言论、传播炸药制作方法、扬言制造恐怖事件的相关信息, 封堵、删除有害信息, 并加强对网上信息数量、程度、层次方面分析预测, 提前预警。

  21在打击处理上, 充分运用谋略, 做好分化瓦解工作, 尽量不要涉及民族、宗教问题。“东突”组织是结构复杂、活动跨度大、方式多变、反侦查意识很强的恐怖主义组织, 有组织活动是它的基本特征。在同“东突”组织的斗争中, 公安部门要把握好政策界限, 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1) 在侦查调查过程中, 要把注意力放在查清其组织体系上, 在摸清其主要头目或组织体系、掌握相关证据后, 选择突破口, 实施破案。重点是要撕开缺口, 顺藤摸瓜, 一网打尽, 彻底摧毁其组织体系。避免因侦查工作不深入、掌握证据不充分而使案件深入不下去, 造成人员漏网、触及不到组织系统、打不到要害、残留隐患的情况。

  (2) 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始终坚持依法严厉打击极少数为首的骨干分子, 最大限度地教育和争取被蒙蔽和裹挟进去的人。“东突”组织是恐怖主义组织, 但是, 参与“东突”组织的人并不都是极端的暴力恐怖分子, 加之“东突”在境内呈现一种既松散又紧密的关系, 有时很难分清特别危险的“东突”分子和被蒙蔽的人。因此,公安部门在打击“东突”组织时, 应本着“区别对待、宽严相济”的处理原则, 认定哪些是“首要分子”、哪些是“积极参加者”和“其他参加者”, 打击极少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恐怖主义犯罪, 对于被蒙蔽和裹挟进去的, 只要他们能认识清楚, 要以挽救教育为主, 多做感化帮教工作。

  (3) 在打击处置上, 尽量不要涉及民族、宗 教问题。多年来, 由于一些人将新疆问题和政治意识形态的斗争牵扯在一起, 使得“东突”分子在西方一直获得“同情”, 甚至还有一些西方学者为他们的分裂和恐怖活动提供理论支持。美国虽已将“东突伊斯兰运动”列为恐怖主义组织, 但并不意味着将所有“东突”组织都当作恐怖主义组织来看待。

  3、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 提高民众的自防自救意识和能力。各级治安、内保、人口、文保部门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 积极配合宣传、教育部门, 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传媒等载体, 以公益广告、电视短片、科普教育等形式, 对各机关、单位、学校及社区居民广泛普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自防自救基本知识, 提高广大市民对爆炸、生化、放射、剧毒等可疑物品的鉴别能力, 组织开展交通事故、火灾、爆炸等各类突发事件现场的救助、疏散、避险演习, 确保一旦发生问题, 能够避免民众心理恐慌、社会秩序混乱现象的出现, 把损失、危害和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综上所述, 我们认为, 在当前国际反恐浪潮的影响下, “东突”恐怖势力的国际活动空间虽然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挤压, 但随着新疆周边的敌情形势的进一步复杂、恶化, 境内“东突”暴力恐怖势力活动也进入了新的活跃期。2005 年, 在新疆解放50周年庆典前, “东伊运”发布录像, 扬言“要血战到底”; 2007年1月初, 武警部队在帕米尔高原的东部捣毁了一个“东突”恐怖分子的训练营, 击毙18人, 逮捕17人, 缴获自制手雷22枚, 半成品手雷1500多枚[ 4 ]。2008年3月7日,在我国从乌鲁木齐飞往北京的飞机上又发生了一起企图制造机毁人亡的恐怖事件[ 5 ]。无论是在国际上还是国内, 我们打击“东突”暴力恐怖活动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应时刻保持忧患意识, 及时分析敌、政、社情, 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以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

(责任编辑 卢建义)

【参考文献】[ 1 ] 去年全球恐怖活动猖獗[N ]人民日报, 2007 - 05 - 021[ 2 ] 刘汉太,都幸福1为了至高利益中国打击“东突”报告[M ] ,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 2003: 32 - 361[ 3 ] “东突流亡政府”闹剧草草收场[ EB /OL ] 1http: / /news1sohu1com, 2007 - 01 - 111[ 4 ] 周益锋1论“东突”恐怖威胁的长期性[ J ] 1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08 (1) 1[ 5 ] 新疆挫败袭击客机阴谋世界关注中国反恐[ EB /OL ] 1http: / /www1huanqiu1com, 2008 - 03 -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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